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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付了钱,对傅玉涛说:
“ThankYou,——谢谢你!”
老外拿了这对子孙万代核桃,一路上嘟哝:
“子,孙,万,代!子孙万代!”
傅玉涛回家,炒了一个麻豆腐,喝了二两酒,用筷子敲着碗也唱了一句西皮慢三眼:
“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
毋忘我
徐立和吕曼真是一对玉人。徐立长得有点像维吾尔人,黑而长的眉毛,头发有一点鬈。吕曼真像一颗香白杏。他们穿戴得很讲究,随时好像要到照相馆去照相。两人感情极好。每天早晨并肩骑自行车去上班,两辆车好像是一辆,只是有四个轱辘,两个座。居民楼的家属老太太背后叫他们是“天仙配”。这种赞美徐立和吕曼也知道,觉得有点俗,不过也还很喜欢。
吕曼死了,死于肺癌,徐立花了很高的价钱买了一个极其精致的骨灰盒,把吕曼骨灰捧回来。他把骨灰盒放在写字台上。写字台上很干净,东西很少,左侧是一盏台灯,右侧便是吕曼的骨灰盒。骨灰盒旁边是一个白瓷的小花瓶,花瓶里经常插一枝鲜花。马蹄莲、康乃馨、月季……有时他到野地里采来一丛蓝色的小花。有人问:“这是什么花?”
“Forget-me-not.”(1)
过了半年,徐立又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名叫林茜。林茜长得也很好看,像一颗水蜜桃。林茜常上徐立家里来。来的次数越来越多,走得越来越晚。
他们要结婚了。
少不得要置办一些东西。丝绵被、毛毯、新枕套、床单。窗帘也要换换。林茜不喜欢原来窗帘的颜色。
林茜买了一个中号唐三彩骆驼。
“好看不好看?”
“好看!你的审美趣味很高。”
唐三彩放在哪儿呢?哪儿也不合适。林茜几次斜着眼睛看那骨灰盒。
第二天,骨灰盒挪开了。原来的地方放了唐三彩骆驼。骨灰盒放到哪里呢?徐立想了想,放到了阳台的一角。
过了半年,徐立搬家了。
什么都搬走了,只落下了吕曼的骨灰盒。
他忘了。
艺术家
抽烟的多,少,悠缓,猛烈,可以作为我的灵魂状态的记录。在一个艺术品之前,我常是大口大口地抽,深深地吸进去,浓烟弥漫全肺,然后吹灭烛火似的撮着嘴唇吹出来。夹着烟的手指这时也满带表情。抽烟的样子最足以显示体内潜微的变化,最是自己容易发觉的。
只有一次,我有一次近于“完全”的经验。在一个展览会中,我一下子没到很高的情绪里。我眼睛睁大,眯起;胸部开张,腹下收小,我的确感到我的踝骨细起来;我走近,退后一点,猿行虎步,意气扬扬;我想把衣服全脱了,平贴着卧在地下。沉酣了,直是“尔时觉一座无人”。我对艺术的要求是能给我一种高度的欢乐,一种仙意,一种狂:我想一下子砸碎在它面前,化为一阵青烟,想死,想“没有”了。这种感情只有恋爱可与之比拟,平常或多或少我也享受到一点,为有这点享受,我才愿意活下去,在那种时候我可以得到生命的实证;但“绝对的”经验只有那么一次。我常常为“不够”所苦,像爱喝酒的人喝得不痛快,不过瘾,或是酒里有水,或是才馋起来酒就完了。或是我不够,或是作品本身不够,真正笔笔都到了,作者处处惬意,真配(作者自愿)称为“杰作”的究竟不多;(一个艺术家不能张张都是杰作,真苦!)欣赏的人又不易适逢其会地升华到精纯的地步,所以狂欢难得完全。我最易在艺术品之前敏锐地感到灵魂中的杂质,沙泥,垃圾,感到不满足;我确确实实感觉到体内的石灰质。这个时候我想尖起嗓子来长叫一声,想发泄,想破坏;最后是一阵涣散,一阵空虚掩袭上来,归于平常,归于俗。
我想学音乐的人最有福,但我于此一无所知;我有时不甘隔靴搔痒,不甘用累赘笨重的文字来表达,我喜欢画。用颜色线条究竟比较直接得多,自由得多。我对于画没有天分;没有天分,我还是喜欢拿起笔来乱涂,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而结果都是愤然掷笔,想痛哭。要不就是“寄沉痛于悠闲”,我会很滑稽地唱两句流行歌曲,说一句下流粗话,模仿舞台上的声调向自己说“可怜的,亲爱的××,你可以睡了。”我画画大都在深夜,(如果我有个白天可以练习的环境,也许我可以做一个“美术放大”的画师吧!)种种怪腔,无人窥见,尽管放心。
从我的作画看画(其实是一回事)的经验,我明白“忍耐”是个什么东西;抽着烟,我想起米盖朗基罗,——这个巨人,这个王八蛋!我也想起白马庙,想起白马庙那个哑巴画家。
白马庙是昆明城郊一小村镇,我在那里住了一些时候。
搬到白马庙半个多月我才走过那座桥。
在从前,对于我,白马庙即是这个桥,桥是镇的代表。——我们上西山回来,必经白马庙。爬了山,走了不少路;更因为这一回去,不爬山,不走路了,人感到累。回来了,又回到一成不变的生活,又将坐在那个办公桌前,又将吃那位“毫无想象”的大师傅烧出来的饭菜,又将与许多熟脸见面,招呼,(有几张脸现在即在你身边,在同一条船上!)一想到这个,真累。没有法子,还是乖乖的,不作徒然的反抗。但是,有点惘然了。这点惘然实在就是一点反抗,一点残余的野。于是抱头靠在船桅上,不说话,眼睛空落落看着前面。看样子,倒真好像十分怀念那张极有个性而颇体贴的跛脚椅子,想于一杯茶,一支烟,一点“在家”之感中求得安慰似的。于是你急于想“到”,而专心一意于白马庙。到白马庙,就快了,到白马庙看得见城中的万家灯火。——但是看到白马庙者,你看到的是那座桥。除桥而外,一无所见,房屋,田畴,侧着的那棵树,全附属于桥,是桥的一部分。(自然,没有桥,这许多景物仍可集中于另一点上,而指出这是白马庙。然而有桥呀,用不着假设)我搬来之时即冉冉升起一个欲望:从桥上走一走。既然这个桥曾经涂抹过我那么多感情,我一直从桥下过,(在桥洞里有一种特别感觉,一种安全感,有如在母亲怀里。)我极想以新证旧,从桥上走一走。这么一点小事,也竟然搁了半个多月!我们的日子的浪费呀。——这一段都不太相干,是我在心里刷落了好多次,而姑息的准许自己又捡了起来,趁笔而书的塞在这里的废话。
这一天我终于没有什么“事情”了,我过了桥,我到一个小茶馆里去坐坐。我早知道那边有个小茶馆。我没有一直到茶馆里去,我在堤边走了半天,看了半天。我看麦叶飘动,看油菜花一片,看黄昏,看一只黑黑的水牯牛自己缓步回家,看它偏了头,好把它的美丽的长角顺进那口窄窄的门,我这才去“访”这家茶馆。
第一次去,我要各处看看。
进一个有门框而无门的门是一个一头不通的短巷。巷子一头是一个半人高的小花坛。花坛上一盆茶花(和其他几色花木,杜鹃,黄杨,迎春,罗汉松)。我的心立刻落在茶花上了。我脚下走,我这不是为喝茶而走,是走去看茶花。我一路看到茶花面前。我爱了花。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茶花(云南多茶花),仿佛从我心里搬出来放在那儿的。花并不出奇,地位好。暮色沉沉,朦胧之中,红艳艳的,分量刚对。我想用舌尖舔舔花,而我的眼睛像蝴蝶从花上起来时又向前伸了出去,定在那里了,花坛后面粉壁上有画,画教我不得不看。
画以墨线勾勒而成,再敷了色的。装饰性很重,可以说是图案,(一切画原都是图案)而取材自写实中出。画若须题目,题目是“茶花”。填的颜色是黑,翠绿,赭石和大红。作风倩巧而不卖弄;含混,含混中觉出一种安分,然而不凝滞。线条严紧匀直,无一处虚弱苟且,笔笔诚实,不笔在意先,无中生有,不虚妄。各部分平均,对称,显见一种深厚的农民趣味。
谁在这里画了这么一壁画?我心里沉吟,沉吟中已转入花坛对面一小侧门,进了屋子。我靠窗坐下,窗外是河。我招呼给我泡茶。
——这是……这是一个细木作匠手笔;这个人曾在苏州或北平从名师学艺,熟习许多雕刻花式,熟能生巧,遂能自己出样;因为战争,辗转到了此地,或是回乡,回到自己老家,住的日子久了,无适当事情可做,才能跃动,偶尔兴作,来借这堵粉壁小试牛刀来了?……
这个假设看来亦近情理,然而我笑了,我笑那个为我修板壁的木匠。
我一搬来,一看,房子还好,只是须做一个板壁隔一隔。我请人给我找个木匠来。找了三天,才来,说还是硬挪腾出时候来的。他鞋口里还嵌着锯屑,果然是很忙的样子。这位木匠师傅样子极像他自己脚上那双方方的厚底硬帮子青布鞋子。他钉钉刨刨,刨刨钉钉,整整弄了三天,一丈来长的壁子还是一块一块的稀着缝,他自己也觉得板壁好像不应当是这样的,看看板壁看看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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