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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片龙鳞(十一)
……值得庆幸的是,贝谨斯并没有被苗爸打断腿。
苗爸虽然很喜欢很喜欢贝谨斯,可对于他引诱自己小闺女早恋这事儿绝对不能原谅,从前他是根本不阻拦两个孩子在一起的,自打他撞破贝谨斯跟玲珑搂在一起亲嘴后,那防贝谨斯就跟防贼没什么两样!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非常关心贝谨斯,只不过比起过去看贝谨斯在店里忙来忙去,那时候苗爸觉得这孩子实诚、勤劳,现在他怎么看怎么是对他闺女不怀好意的觊觎,不然干嘛这么殷勤?
苗妈对此倒没有什么异议,她觉得自己闺女好,小贝也好,两个都是好孩子,在一起有什么不对?她跟苗爸互相看上眼的时候,都没到二十呢!
在这个家里,苗爸处于食物链最底层,老婆闺女都喜欢贝谨斯,都乐意给贝谨斯撑腰,他就是再不满也不敢说什么。闺女生气了哄哄就好,老婆脾气好,一旦生气了那绝不是哄哄就能解决的了。
贝谨斯也夹起尾巴做人,在未来老丈人面前绝对是乖巧温顺,无条件支持苗爸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决定。他跟玲珑的关系被苗爸撞破后,苗爸气得吹胡子瞪眼,看着是想揍他一顿的,可惜时间正好卡在高考前夕,苗爸也怕把两个孩子都给吓着,就忍了又忍,直到高考结束才把贝谨斯拉过来一顿训。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老师舍不得批评,爹不疼娘不爱的贝谨斯非但不觉得苗爸凶,还挺享受的——虽然早已习惯,可看到人家父母对孩子那样好,他偶尔也会生出羡慕的情绪,这也是为何他很喜欢待在苗家的原因。
他想要成为这个家的一员。
高考成绩出来后,玲珑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本省高考状元,贝谨斯就比她差了两分,两人报的大学都在首都,但并不是同一所。贝谨斯选择了最高学府的计算机专业,玲珑则选择了公安大学的犯罪学专业,不过两所大学正好相邻,苗爸苗妈都是离不开闺女的,说起来也是老天爷赏饭吃,自打他们家闺女中了彩票,家里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到大学开学的时候,他们家都能在大学城附近付起首付跟装修钱了!
不过没有贝谨斯有钱,他不仅学业出众,独立开发出的几个小程序也一个比一个卖得好,虽然学业繁忙,但住的地方很近,苗爸苗妈又在大学城附近开了家小吃店,平时有空两人都会去帮忙,这刚入学没多久,首都大学就知道今年大一新生里最帅的学弟是有女朋友的,公安大学的学长们也扼腕美人小师妹已名花有主。不过这并不妨碍大家欣赏这两人的美貌,玲珑跟贝谨斯一到店里,本来生意就好的小吃店简直挤的水泄不通!
苗爸苗妈都闲不下来,他们手艺好又爱干净,饭菜美味且分量十足,很快就成了大学城的标志性小吃店,再加上闺女跟未来女婿都特别优秀,日子那是一天比一天美。
贝谨斯大二就创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主要从事程序开发与游戏设计,大三上半年推出了一款风靡全国的现象级手游,公司上市成功,他摇身一变就成了国内最年轻的亿万富翁,于是就更忙了基本上除了上课在学校里见不到他,慕名而来想见他的都得到小吃店守着。
而玲珑也忙得不行。
她在人类世界不知道读过多少次大学了,专业也都是随机选着玩儿,她又聪明,过目不忘,学什么都快,大三刚刚开始她就被导师拉去做实习了,还参加了许多场国际交流会,有时候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贝谨斯再忙都会去店里搭把手,她可倒好,出国参加完交流会就玩得乐不思蜀,完全不管家里有苗爸苗妈还有男朋友等着!
就这没心没肺的样,苗爸觉得自己根本不用担心闺女被贝谨斯欺负,贝谨斯能不被他闺女吃得死死的就不错了!
也正因玲珑在学校几乎神隐的状态,大四的贝谨斯成为了首都大学的一个传奇,他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为人却低调内敛,许多刚进校门的学妹都对他十分仰慕。好在大四已经没什么课了,想在学校里见贝谨斯一面也难,这就导致龙龙小吃店的生意越来越火爆,不是饭点店里都满是人!
以前在一中开店,苗爸苗妈两个人忙是忙点,但都能应付得来,大学城人实在太多,在跟未来女婿商量后,他们就贴出了招聘公告,时薪优渥还包一日三餐,很快就招满了人,店里人一添,苗爸苗妈就轻松了很多。
贝谨斯在国内忙得昏天暗地的时候,玲珑跟交流会的同好们漫步在浪漫的异国街头,家里只知道她是出来参加交流会了,不知道她还干了什么彪悍的事,比如说碰上恐怖袭击,她一个人单枪匹马干掉了十几个恐怖分子,陪导师在银行取钱遇到劫匪,其他人都被反绑双手赶到角落的时候,她又一个人干掉了全部的持枪劫匪……诸如此类壮举十根手指头都数不完,要不是她导师坚持要她走犯罪心理学这条路,而她自己也想陪在苗爸苗妈跟贝谨斯身边,早被特殊部队给挖走了!这样的人才就这么便宜了公安系统!
因为小女友出国去了,贝谨斯就很关注这个国家的新闻,他在该国社会头条上看到#遇劫匪功夫少女大展神威#的奇葩标题后差点儿把嘴里的咖啡给喷出来!
当下就打电话给玲珑,要她立刻!马上!现在!就回国!
如果不回,他就给苗爸苗妈说!
玲珑觉得他这样威胁她很不好,他明知道在苗爸苗妈面前她要永远当个乖巧的好宝宝的!
说起来很久以前贝谨斯也觉得自己的小同桌是个听话懂事又肯上进的好宝宝呢……要不是后来她原形毕露的话。她哪里是什么听话懂事肯上进的好宝宝,她根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小恶魔!见天儿的寻思些新花样,没有消停的时候!最可气的是他觉得她任性骄纵的非常可爱,坏的也非常可爱!
贝谨斯认为这辈子自己都得给她做牛做马擦屁股了,在外面闯了祸干了坏事,他一个人提心吊胆还不敢跟苗爸苗妈说,甚至得在苗爸苗妈面前给她遮掩着,知不知道他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啊!
平时在外头惹事儿也就算了,这回居然还能到赤手空拳干十几个劫匪了!她怎么这么能???
不能这样放任她下去!必须把她绑在身边看着才能安全!
玲珑悻悻然答应很快就会回去,然后欣然接受大家对她的吹捧与崇拜,彩虹屁什么的多多益善,她就喜欢听人类夸她。
要不是怕苗爸苗妈看出什么端倪,贝谨斯都想立刻飞来找她!就连跟玲珑一起去银行的导师都被玲珑的莽撞吓出一身冷汗,她深深地感慨,自己不肯放人,除了舍不得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这孩子不知死活,根本没有“危险”的概念,看到什么是想上就上想动手就动手,一点道理都不讲!
她苦口婆心地对着玲珑教育了一大堆,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就算再有能力也不可以轻举妄动,玲珑把刚买来的热奶茶塞进导师手里,掏了掏耳朵,仿佛看到了女版苗爸。
真的太能唠叨了。
换作平时她当然是懒得管,但她要做苗爸苗妈的好孩子,不见义勇为那能叫好孩子么?而且她有把握得很,根本不存在失手的可能性,不过这些很难跟导师解释。对于真心爱着自己的人类,龙女大人向来很有耐心,她乖巧吸着奶茶听导师叨叨叨,认错态度十分良好。
看她这小模样,导师泄了气,算了,说再多也没用,她带了玲珑四年,以后玲珑读研读博也都是她带,自然也知道自己这小学生是什么性格。看着小天使一样甜美又可爱,实则一肚子鬼心眼儿,向来都是积极认错死不悔改。甭管是谁,教育她什么,她都听,听了也就算了,然后让他们这些长辈一颗心提在嗓子眼儿里,就怕她又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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