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严格来说,这“混元归一剑”并不是神域的功法,或者说这不是属于真神修炼的功法。
神域中并不存在修炼混沌的体系,理论上适用于真神修炼的混沌功法并不存在,也不会有真神去创造这类功法。
但这暗色铁剑作为混沌至宝,再被锻造之际,就已经诞生了运用混沌的神通,即为“混元归一剑”。
这破剑本身脾气,似乎也并不好。
上次罗征坑了独孤剑潇潇一次,也等于是将它坑了一次……
这番面对罗征,便将它的神通施展而出!
“这是混沌的气息……”
罗征一愣之下,才反应过来。
如今罗征体内的混沌之海已越来越浓稠,而那一颗世界树,也自海面渐渐地浮出。
因为这梦幻战场的试炼,罗征也隐隐有了突破的感觉,这番若能突破神极境,恐怕这混沌之海也会渐渐地固化……
混沌,原本是以气息的形式存在。
当初罗征通过那些书,观师父在混沌中遨游时便已得知。
但现在罗征修炼,却是将混沌渐渐的液化,在固化,却不知道这体内世界会演绎到什么程度?
现在的问题是……
这独孤剑潇潇,也掌控了混沌?
师父不是说,《混沌秘术》古往今来,不曾有人成功修炼么?
即使是师父这样的大能,也无法修炼《混沌秘术》,对面这家伙如何施展出蕴藏混沌的功法!
“退!”
心中纳闷之际,罗征第一时间选择了后退。
这混元归一剑也是巧妙之极!
他似乎并没有将混沌转化为真元,而是直接将混沌之气与金系法则融为一体!
“咻咻咻咻……”
随着罗征不断地后退,那些金灰两种光芒,也不断地延伸而出,朝着罗征攒射而来……
那些金芒尚且还好,罗征的神器之体亦能抵抗一二,但那灰光被金系法则激发之下,仿佛能洞穿一切!
“噌!”
“噗!”
此刻一道金芒和一道灰芒便径自朝着罗征身上刺来!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