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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他喜欢的战队和那些签名好像都成了陪衬。
隐隐约约的,沈言看到一双眼睛,温柔的,如波澜不惊的海。
七年啊。
两千多个日日夜夜,赵林苏是怎么看着他的呢?他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
沈言翻过身,把照片塞在枕头底下。
他没有办法对自己说,嘿,你就是个直男,你喜欢女孩子,对你的兄弟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做不到这么简单粗暴地给这件事下这样的判断。
赵林苏,不一样。
赵林苏不归在同性或者异性那栏,他是单独成列的,在沈言的心里独占了个位置,那个位置原本叫“一辈子的好兄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沈言轻叹了口气。
一辈子,好兄弟。
听上去好像关系牢不可破,永远不会变似的。
多好。
沈言接连翻了好几个身,干脆坐起来开电脑。
时隔小半年的时间,他再次求助搜索引擎。
犹豫斟酌了好一会儿,沈言谨慎输入——“对好朋友有好感怎么办?”
浏览五分钟,网友的智慧总结如下:要么在一起,要么远离,反正大概率是做不成好朋友了。
沈言:“……”
尼玛。
要不要这么极端?
这里是拆那!就不能来点中庸的选项吗?!
咬了下指甲,沈言重新换了个问题——“对同性好友有好感怎么办?”
这个问题下的回答,沈言看了很久。
“我喜欢她,但我永远也不会让她知道。”
“把好感藏在心里吧,如果对方是铁直,会连朋友都没得做。”
“他答应我了,我们也在一起了,可惜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就分开了,他还是不能接受,真的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后悔了,宁愿一开始就不说。”
“有好感可以,千万别犯傻去表白,她已经再也不理我了。”
“……”
沈言没想到这个问题下面居然满是这样的回答。
看上去这么活生生的回答。
屏幕上光亮闪烁,沈言背靠在椅子上,低头又抬头,眼中些微不忍。
他喜欢过唐怡,虽然结局也不好,可他自认从来没有这么痛苦过。
十八九岁的年纪,喜欢就是喜欢,表白里有很大的冲动或者说一种自我满足的成分。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成功或者失败,仅凭一腔热血就打算去碰碰运气,当他知道唐怡和男朋友正计划一起去美国留学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喜欢到底有多幼稚。
喜欢,应该是一件很珍重的事。
沈言头靠在胳膊上,吸气又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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