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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离开山谷,走到了街上。
他们一出现,就吸引了许多目光。
三公子是那种天生的焦点人物,无论是他的外貌,还是他的气质,都足以让世人难以忘记。
而沈长歌也是因为外貌,她顶着一张红彤彤满脸麻子的脸,头上还别了一朵大红花,这样子在人群里走,不引人注目才怪!
三公子已经习惯了别人神色各异的目光,他一一大方接受,问沈长歌:“阿丑,你有逛过街市吗?”
沈长歌跟在三公子身后,在见识过他的武功之后,她现在可不敢随便乱逃,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他,实在是太惨了,还是先保命要紧。
她道:“没有。”
三公子丢了一句:“不诚实,你又说谎了。”
沈长歌埋下头,反正她说什么都是错的。
三公子像个小孩子一样,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感兴趣。
他指着一个卖糖人的小摊子,对沈长歌道:“阿丑,我要那个东西。”
沈长歌望了那糖人一眼,又看了看三公子,道:“公子,可是我们没带钱。”
三公子脸色有些委屈,道:“可我甚是想吃。”
沈长歌暗暗翻了个白眼,她道:“那公子身上有什么贵重之物吗?可以去钱庄典当。”
三公子看着沈长歌的脖颈,“阿丑,你脖子上这块玉,应当值不少钱。”
刚才从悬崖上下来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她脖子上的玉哨,看材质,绝非凡品,说是价值连城都是低估了。
沈长歌面色有些尴尬,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襟。
玉哨是慕珩送她的第一个礼物,她才不会拿去典当。
“公子,此物是赝品,不值钱的。”
三公子看沈长歌的脸色,见她如此珍视的样子,就知道此物绝对不简单。
幸好,他并没有强求。
三公子摸了摸腰间,他随意摸到了一块玉佩。
这玉佩他随身佩戴多年,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习惯了。
“罢了,就用这个吧。”
随后,二人去了钱庄,典当了一袋子银子。
沈长歌抱着沉甸甸的银袋子,心想他们俩还真是胆大,敢在众目睽睽下揣着这么多钱。
不过有三公子在,哪个劫匪这么没眼色,敢抢他的银子?
只不过,她这个当丫鬟的,抱着这一袋子,真的很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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