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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道五个月直接成为《缪斯》的内封人物,这种进步速度在时尚界绝对是凤毛麟角的。
这也就是洛城,以“纪和雅”高定时装秀出道,再加上缪斯公司的力捧,才上了顶级杂志的内封。
虽说内封人物对于《缪斯》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件事,但是一般他们也只会安排一个副主编去参与这件事的决策。然而这次当洛城和自己的助理温雅来到《缪斯》时,见到的却是《缪斯》的主编宋初慈。
俊秀斯文的男人淡定从容地坐在会议室的一端,见到他们进屋后,他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镜架,淡薄的嘴唇翘起,道:“欢迎来到《缪斯》,我是宋初慈。”
这声音一出来,洛城就浑身抖了三抖。
他忽然感觉到一种酥麻感顺着脊椎一直窜到了脊梁骨,使得那个隐秘的地方瞬间一痛,某种曾经让他又沦陷又疼痛的感觉倏地侵袭上了大脑。
洛城的第一反应是:转头就走。
然而他的助理温雅却立即拉住了他的手臂,眉头一皱:“洛城?”
温雅虽然只是洛城的助理,但是丁博却有意愿将她培养成洛城的经纪人,这个女人的手段很不错,同时又能收服洛城这个花花大公子,所以被丁博寄予厚望。
而不负丁博所托,洛城一见到母老虎,瞬间就萎了。
他干笑了两声,拉了凳子坐在了宋初慈的对面。
接下来就是温雅和《缪斯》某位副主编之间的商量了,这是洛城第一次参与顶级杂志,这对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次机会,所以无论是照片的风格、所穿着的衣物、负责拍摄的大师,这些都相当重要,必须得让温雅亲自过目。
在温雅与那位副主编说话的时候,宋初慈几乎没有说话,偶尔才会点点头,表示通过。
他似乎只是因为没事才坐在这里,也不参与讨论,只是含笑地看着洛城。
这种目光看似温和包容,但是只有被他盯着的洛城才会发现,这个男人的目光冰冷淡漠,仿佛是一个冷血残酷的猎人,正在盯着自己的猎物——这让洛城浑身不自在极了。
妈的,老子才不是你的猎物!
温雅一谈结束,双方达成了统一,绝对从后天开始正式拍摄。
临走前,那位一直坐在位子上不吭声的宋主编忽然站起身,对着洛城伸出了手,在后者的诧异中,道:“很高兴与你有合作的机会,洛城。”
“洛城”这两个字他说得低沉磁性,仿佛一片小羽毛轻轻扫过名字主人的心脏。
握手的时间很短暂,但是却让洛城浑身发麻,直到与温雅离开了《缪斯》,还忍不住地回头看了好几眼。
温雅一开始倒没注意洛城的这个反应,但是洛城频频回首的动作让她却不得不去在意一下:“看什么呢?”
“你觉得宋初慈这个人怎么样?”洛城下意识地问道。
温雅思索了片刻,道:“他今年才28岁,没什么背景却能在这个年龄爬到这个位置,很厉害。”顿了顿,温雅忽然想到:“等会儿,你干什么要去问宋初慈?”
洛城摊摊手:“我觉得他长得挺好看的。”
温雅嘴角一抽:“你给我记住了,不要去招惹宋初慈。他不是那些你可以随便调戏的美人,你想要在圈子里好好混下去,最要提防的就是这种有手段的人,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别成为敌人。”
洛城连连应声,但是却仍旧小声嘀咕道:“不为了美人,我还混什么时尚圈啊……”
温雅真是气得连话都不想和这个家伙说了。
洛城这话说得倒是没错,他之所以要进时尚圈,为的就是能接触更多的美人。
洛二哈出生优渥,这个出生有多优渥……嗯,就凭他和席择也勉强算得上是一起长大的,就可以感受出来了。
洛城这小子从小就喜欢美人,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只要你让洛城觉得美了,那就是美人!时尚圈可是个好地方啊,身材好、长相好的美人是一把抓,洛城进时尚圈的初衷就是看美人。
不过美人美则美矣,那是需要远观而不可亵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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