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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科学杂志》是我国第一部采用西式标点排版的正式出版物,很有意义。
整个民国时期国内对科学的尊崇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后世还有一些小丑高喊“相对论是假的”“进化论是骗人的”,但民国时期国人对科学真的太尊重了,不会在一知半解下妄加评论。
连守旧派都不敢公开反对科学,最多就是害怕西学一家独大,把国学压下去。又或者保有当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理念,把科学当做一种工具,然后一起共存。
后世其实也有类似看法,但实际上已经跳出是不是反对科学的范畴,只是在讲如何应用科学。
杂志的发行效果如预期一样好。
即便知道动乱的时局让教育无法推广,有志青年也难以发挥能量,但李谕还是为国人的科学热情所感动。
杂志社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李谕实在没工夫一一应对,傅兰雅这位老先生更没有那么大精力,李谕只能登报为杂志社再招人。
很快,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学生上门求职。
之所以一眼就看出她是个女学生,完全是因为现在除了女校,留短发的女生真心不多。
“您就是李谕院士吧?我叫陈衡哲,在报上看到了招人启事。”陈衡哲说。
李谕知道她是位民国才女,名气虽说不算很大,但她的学生一个个都很有名:林徽因、丁玲、萧红、冰心。
称得上是才女之师母了。
陈衡哲受的教育很好,几年前曾在蔡元培参与创办的上海爱国女校学习,英文比较扎实。
而且这位姑娘相当有现代意识,抵制了父母的包办婚姻。父母给她安排的是一个富二代,但陈衡哲相信自由恋爱,死活不同意,然后跑来上海,公开登报说自己一生不婚。
“请进。”李谕说,还来没来得及多了解一下对方的学力水平,又有一名男青年来到。
“李谕院士,我刚去北京找您,您竟然就到了上海!我只能从孙先生那里来钱,又买了张火车票。”
李谕问道:“你是?”
“忘了自我介绍!”男青年说,“在下任鸿隽,一直久仰院士大名。”
历史上的《科学杂志》,创刊词其实就是任鸿隽所写。
他是我国近代化学的奠基人之一,此前担任南京总统府的临时秘书。
李谕惊了一下,自言自语道:“这就是缘分吗?”
如此说不仅是因为任鸿隽的到访,还因为此后任鸿隽与陈衡哲结成了人生伴侣。
而且两人之间还有一段挺有意思的校园爱情故事,甚至牵涉上了胡适。
两人不久后都考上留美名额,并在美国结识了胡适。
任鸿隽在美国时曾与胡适进行过白话文方面的论战,——关于白话文能不能入诗。
任鸿隽是白话文的支持者,但他认为“白话当有白话的用处,或是作文,或是写,入诗万不可行”。
胡适则坚称:“古文已死,或已是半死。写诗当如作文,白话文未有不可。”
任鸿隽写了几首古诗给胡适看,胡适说他写得一塌糊涂,然后用白话文写了首诗回怼。
虽然胡适写现代诗的水平也着实一般,不过在两人的争论中占了上风。
任鸿隽此后在《留美学生季报》上看到了陈衡哲的两首绝句,立马抄下来寄给在纽约韦莲司寓所的胡适。
此刻的胡适已与美国姑娘韦莲司产生了朦胧暧昧的关系,可惜没敢戳破那层窗户纸。
任鸿隽的笔墨之间颇有炫耀“文言才能作诗”以及对这首绝句的炫耀之意。
但胡适却不相信任鸿隽能写出这种有大唐王维风范的古诗,很快就猜到这首绝句出自陈衡哲。
因为纵观留美学生,有文采的他基本都认识,能写出这种水平古诗的只有陈衡哲。
再之后嘛,胡适就与陈衡哲成了笔友。
胡适曾邀请陈衡哲为《留美学生季报》写文章,看后汗颜道:“我们还在探讨白话文的可行性时,莎菲(陈衡哲的英文名)却已经开始用白话文作文学了。”
此后的几个月两人通信频率很高,似乎都对彼此有一番憧憬。
不过胡适又没有戳破窗户纸。或许是因为陈衡哲“一生不嫁”的誓言;但更因为他像鲁迅一样,被老母亲催着回家与一个此前素未谋面的小脚女人成了亲。
胡适的心中必然对陈衡哲有过爱意,不然他也不会用陈衡哲的英文名字“莎菲”,为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这件事在胡适的日记中自己坦白过。
直到胡适回国娶亲,任鸿隽才敢追求陈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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