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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组成了团体,兰斯的脑筋就动得很快,离开杭州以後的日子,他并不是无所事事,相反的,藉由指挥多次的掠夺行动,兰斯开始学会了谋定而後动,而在召集同志、组织队伍、指挥掠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发觉自己有著某种水准的领导天分,换言之,他颇能依照团体的特性,而制订出合适的大方向。
从构成战力的角度来看,源五郎、有雪只是两包巨型垃圾,不可能在实战中帮上什么忙,但是,从另一面而言,源五郎的美貌,或许可以在诱惑敌人、刺探情报上发挥作用,而雪特人的见闻广博,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助益。这两人都是极有潜力的。
而主要的战力,就是在自己与花次郎的身上了。
“可是这样不行啊……”兰斯暗自沈吟。
泵且不论花次郎是否值得信赖,就算他是真的全力以赴,再加上自己,也不过才相当於一名C级骑士的实力,丝毫没有硬碰硬的可能。
如果是打劫乡村,或许还有希望,可惜这里是自由都市,城内警备队具有相当的水准,若是贸然行抢,只怕脚还没踏出苦主大门,就给警备队活逮,届时被问起谁是主谋,这雪特人在胡天胡地说书一番,自己的小脑袋就很有机会和身体说永别了。
至於打劫富商,那更是休提,值此乱世,哪个有钱人不是聘请大批人手当保镖,其中也该有骑士级的人物吧,暹罗虽非繁荣大都,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却已是东方家的势力范围,说不定内中有高手埋伏,一举一动都得当心。
有雪口口声声说要作大案,但是凭现在的实力,尚不足以策定什么好计画,自己对暹罗城的人文也不熟,不晓得肥羊数目,自然更找不到对象。
唉!讲到肥羊,有什么肥羊肥过昨日那支队伍了,有钱人真是造孽,那些口玉箱子,随便给自己一口……不,半口就够了,怕都有几年的安乐日子了吧,无怪昨日行抢者前仆後继,个个都像发了疯似的。
想到玉箱子的珠光宝气,兰斯不由得吞了口馋沫,他干盗贼也有好几个月了,见过若干金银珠宝,可从来没想过人间有这等奢华风光。
“嘿!能掠夺这些财宝,这才是大丈夫所为,打家劫舍不过是三流的盗贼行为,就像扮家家酒,那是根本不值一提的。”兰斯不禁有这样的想法,可是念及东方家高手一招镇住全场的惊人武功,自己拖命而逃的狼狈,此刻思之犹自心有馀悸。那口肥羊扮猪吃老虎,自己是怎样也吞之不下了。
“而且,这时队伍也早该上路,追之不及了。”给昨天那一闹,这支迎亲队伍必定加快速度,及早进入东方家腹地,以东方家势力之强,那时便是向天借胆,也无人敢在老虎嘴边拔毛了。
这头肥羊去了,只得在暹罗城中另找肥羊了,但该怎么找呢?兰斯为此苦恼不已,本来他此行的目的纯为侦察,多生事端实是不智之举,这点他自己也晓得,但不知怎地,心里又有种渴望,很想自己独力做些事出来,证明毋须倚仗团体,他兰斯大爷也能有所作为,好好露脸一番。
“所以,如果能拿点东西再回去,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就是兰斯的想法。
但是许多事不是光想就想的到的。兰斯一面苦思,一面瞥向那群不怎么可靠的伙伴,却见有雪已与花次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内容都是风花雪月,言不及义,这是雄性动物普遍的通病,无关种族。
“可恶,怎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真的动脑筋,这是领导者悲哀的宿命吗?”察觉自己的徒劳,兰斯有些火光,但恼怒中也有几分身为“领导者”的自豪。
“大哥。”源五郎不知什么时候踱到身旁,微笑道∶“光在这里想,想一百年也想不出结果,还是进城看看再说吧!”
出奇意料地,兰斯发现,源五郎有对好看而深邃的眼睛,而其中,隐然散发著某种智慧的光彩,使人为之信服。
兰斯道∶“也对,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站起身来,兰斯大声宣布了其盗贼集团的方向,进城去也。
城门和昨天没什么差别,但警戒却是明显增加了,有较平时多出一倍的警备队,在城门口盘问检查著出入行人。
“怎么回事,城里又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晓得,可能是昨天暴动的馀波荡漾吧。”
兰斯点点头,有雪的解释是目前仅有的可能,至於新的资料,就得要入城後再搜集了。
有鉴於昨天在城门口,与守备兵发生过殴斗,兰斯取了副假胡子黏在脸上,扮成个随处可见的虬髯汉子。他一晚没睡,眼中满是血丝,甚是憔悴,再扮成这副模样,更是大见潦倒,很似一个千里跋涉的逃犯。
依足雪特人的规矩,看到别人有新打扮,不分青红皂白都要先夸一番。有雪抢先赞道∶“哇!大哥,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天生的英雄人物,怎么打扮都有英雄气概,想不到您用胡子遮去大半边脸以後,模样反而更加威武了,真是让小弟……”
“等一下!”
“大哥有何吩咐?”
“你说,我遮去大半边脸反而好看。”兰斯两眼一翻,道∶“那你的意思,是指本大爷相貌丑陋,还不如乾脆把脸蒙了,免得吓人是不是?”
“啊!我……这……”有雪一呆,这才想到马屁拍在马脚上,还来不及更正,已被兰斯狠狠的一拳打在头上。
见到这一幕景象,源五郎只是微笑。其实,他们这一夥人,花次郎边幅不修,有雪形貌猥琐,兰斯身上的污泥未尽,自己又穿著不合身的衣服,可以说是个个衣衫褴褛,直如难民,寒酸狼狈尚有不及,何来威武之有。
花次郎没有其他的言语,只是自顾自的猛灌酒。打从他昨晚出现以後,就一直酒不离手,对其他事漠不关心,教人不由得怀疑,临敌之际,他会否在毙命於敌人剑下前,先行醉死。
四人依次序经过城门,守备兵一一盘问,到了兰斯时,守备兵瞧了他一眼,尚未问话,忽然脸色大变,向同伴处跑去。
兰斯大感不妙,这守备的眼神他很熟识,凭著职业直觉,兰斯当然知道那是看到了犯人的眼神。
有雪凑近身来,低声问道∶“大哥,怎么搞的,不会是案子发了吧!”
“我也奇怪。”兰斯含糊应了一句。其实他自己也大感奇怪,几个月来,是做了些抢劫案,但那都是在黑鲁曼边境,与这里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而且规模也都仅止於地方盗贼,怎也不会弄至被国际通缉啊!
再说,自己为了避免这类困扰,还特别化了妆,也没有理由被人认出,怎么这守备兵一见他就好像见了江洋大盗,这就委实令人不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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