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准备和千亿观众随口瞎掰时,正主突然出现在你眼前是个什么样的感觉?
风烛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那会很尴尬。
如果那位正主恰好还是个你绝对打不过、也绝对惹不起的存在的话,那么你已经可以开始考虑求饶的一百种方式了。
可惜求饶这一招对风烛来说并不适用。
且不提向那位心硬如铁的死神求饶有没有效果,他今天如果真的这么开口了,那么他即将到手的星球购买资格证铁定会泡汤。
因为他现在仍是东王的第四骑士。
这一刻他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脸面,他还代表了整个东域的脸面。
所以他绝不可能开口求饶。
装傻不行,求饶也不行,难不成他真的要当着正主的面胡扯一通吗?
纵使风烛脸皮厚到无所畏惧的地步,纵使他不管什么话都说得出口,但这也得要死神不拆他的台啊。否则就算他说的再多,也抵不过死神随口的一句否定。
早知道刚才他就不立什么“只要今天死神依旧沉眠,其他的一切统统都不是问题”之类的flag了。
这一刹那的残酷现实很深刻地教育了他,乱立flag是没有好下场的。
“刚才告死鸟的事才说到一半,怎么不继续说了?”
就在直播间内的气氛越来越微妙的时候,愤怒之神那隐隐带着几分嗤笑的声音再度响起。
正在收看这场直播的观众们闻言下意识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一刻他们真的觉得敢在这种氛围下开口的愤怒之神简直就是勇士一样的存在啊!
“我的天……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惊世大瓜啊……”
直播间里某位年轻漂亮的女观众见状忍不住低声喃喃了一句。
她看了看贵宾席上首那位笼在薄雾下的死神,又看了看被所有神明若有若无地注视着的风烛,这一刻她连弹幕也不想发了,她只想知道接下来究竟还会发生什么事。
她以一个女人的固有直觉担保,刚刚进入直播间的死神夜荒和风烛之间的关系绝不简单!
风烛没心思去理会观众们脑子里的粉红色幻想,他现在正在心底将愤怒之神狂骂千万遍。
本来风烛还奢望着夜荒没听到他刚才说的那半段话,这下好了,就算夜荒刚才真的没听见,现在也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他不就是稍微挑衅了一下头脑简单的愤怒之神吗?这家伙眼见着说不过他就直接把他往火坑里推,偏偏他竟然还真的成功了。
风烛暂且顾不得和愤怒之神的恩怨,他瞥了一眼贵宾席上的死神,只一眼他已经预见到自己那燃遍了的烈火的惨淡未来。
那一刹那,他脑子里不禁浮起了利用主播权限把在场所有神明统统踢出去的危险念头。
最后,风烛外在的理智终究还是压过了内里的狂妄,使得他没有在数以千亿计的观众们面前做出这种石破天惊无可挽回的事来。
算了,说就说,他无所畏惧!
反正诸神只不过将“告死鸟”这名头当成一个普通而旖旎的称呼罢了,他们所理解的告死鸟含义与它的真正意义相差甚远。
他们只以为他是在为死神向世人宣告死亡,而事实上他宣告的自始至终都是死神的死亡。
所以他只要装作对告死鸟真正意思一无所觉的样子,然后照着诸神理解的意思随意瞎扯便是了。想来夜荒也不会真的肆意妄为到任由自己的弱点被宣扬出去。
嗯,夜荒应该不会……吧?
风烛勉强按捺住心底的不祥预感,他舔了下微微发干的薄唇后便接着刚才的话说道:
你是迟来的欢喜 我的日不落家族 一世巅峰林炎柳幕妍_ 亲爱的弗洛伊德 我的巨人国 斗罗之光暗之刃 如何治愈病弱反派们 夫人她有100个马甲 都市之战神天下 向往之美食供应商 抢个女贼当老婆 白虎镇 镇压荒古禁区的我被曝光了 龙骨焚箱 女主她有锦鲤运 度神纪 七根凶简 折腰 丧病大学 寒门商圣
半夜回家发现床上躺的不是自己老婆,竟然是老婆的美女同事...
当阎王重生在1978年中国的一个贫困小村庄时,他会不会晕倒?当阎王融合了十几个世界名人的记忆时,他会不会发狂?且看投胎转世的阎王如何发家致富,成为新一代的帝王。阎王的至理名言作弊是成功的踏脚石。阎王的辛酸史一岁时打渔,两岁时放炮,三岁时打飞机。阎王的罗曼史宁可杀错,绝不放过。。阎王的发展史一路高歌。阎王的知名度从出生的婴儿到80岁的老太太。阎王的影响力一个喷嚏,地球震一震。阎王的财富佛曰不可说。阎王的敌人见阎王。请大家收看2009都市大作阎王重生在1978,阎王新书,绝对不可错过!QQ①群75029237QQ②群103494973起点第三编辑组...
一代杀皇,奉师命贴身保护美女律师,本想平凡生活,奈何麻烦不断,谈笑间干翻一切不服...
重生之最强大师作者叶宁慕迎雪重生之最强大师txt下载最强特工修罗,因被人陷害而身死,重生到一个纨绔少爷身上,绝色未婚妻对他冷漠,却又非他不嫁,医院的纯情小护士,警局的暴力警花,妩媚的白领少妇,一个个女人,带来了一堆的麻烦...
一代战神秦九州重归都市,为弥补遗憾,搅动风起云涌,以不败之资横行四方,诸天震颤。...
一场精心设计,她嫁给了自己挚爱的男人。夏馨菲,这就是你所想要的吗?他欺身而上,将她禁锢在自己身下,那好,我满足你便是。他气愤她的心机,化身凶残野兽,对她百般掠夺。原本是想折磨她,可是却为何会渐渐无法自拔?该死的女人,你是不是给我施了什么魔法,才会让我如此食髓知味,执念不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