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渊一口气说完,心中顿时觉得舒爽极了,也不管傲风怎么想。
反正玄阳仙决已经到手了,大不了这句化身不要了,再想办法将隐匿神通肝上去一阶,到时候玄阳宗想要找到自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傲风听了陆渊的话,果然一张脸被气的涨红,他本来就长着一张少年脸,此刻的样子,像极了前世能够录入背影教材的小孩儿。
无奈,想要解释,欲言又止,脸色铁青,放弃……
傲风最终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一抬手,无边的狂风自四面而来,原本漫天的噬灵虫被聚集到一起,不断的压缩之下,形成一个数百米直径的巨大黑球。
“凝!灭!”
傲风冷冷的看着空中由噬灵虫组合而成的巨大黑球,双手一拍,一道青光之下,黑球瞬间崩灭,化为齑粉!
嘶!这就是化神道君的伟力?
陆渊虽然有些看不惯傲风的作态,但是不得不说,他本身的实力,也是真的可怕。
就目前他稍微展现出来的手段,即便是本体开启贪狼之力,恐怕都无法匹敌。
可是,这么强的力量,都对祗束手无策,那我真的能做到和祗对抗?我凭什么?就凭所谓的极道之力?
陆渊心头凝重,傲风这时候突然开口说道。
“这些噬灵虫之所以变成这样,只是因为受到了祗力量的侵蚀,本身所携带的祗之力极少,所以我才能这么轻松的将它们击杀。”
“祗不同,如果说,极道之力,是天地间清灵之气极致属性的表现,那祗就是浑浊之气极致属性的表现。”
“如今修仙者修成金丹,讲究的是平衡,面对极道之力,虽然会被压制,但是并不会有太大影响。”
“可祗不同,一旦修仙者面对祗极致的浑浊之气,金丹本身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导致无法动用力量。”
“并且,祗可以通过吞噬修行者,不断壮大自己,却不能吞噬极道者,因为极阴和极阳相遇,只会互相抵消,反而会削弱祗的力量。”
原来是这样?果然是这样!
陆渊脸上露出恍然的神色,想通了,他终于想通了一切。
之所以需要极道之力对抗祗,是因为它和祗的力量,天生就处在对立面。
一阴一阳,相互克制!
陆渊想通这些之后,表情古怪的看了一眼傲风。
啧啧,你这老小子,也是能够好好说话的嘛。
果然,就不能给这家伙好脸色,否则,就要蹬鼻子上脸,总是拿着一副老前辈的姿态,真是让人难受的要死。
“这尊祗是自爆后从诸神战场逃离出来的,本来会有极道者前来绞杀,现在正好拿给你练手。”
被陆渊喷了一遍之后,傲风很快也摆正了心态。
不得不说,能够修行到化神道君的人,很少有蠢货,只在于心态有没有摆正,摆正之后,便能够好言好语的跟说话了。
“夏苍已经看过了,这尊祗的力量只有金丹后期,虽然说对于如今的你来说还是稍微强了一些,但是对方也是身受重伤,所以,你们之间的差距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傲风将自己知道的情报,一五一十的告诉陆渊。
事关接下来的战斗,陆渊听的也是格外的认真。
“你对上祗之后,尽量不要使用法力,用神通是最好的,因为神通是极道之力最根本的具象。”
“同时,也不要束手束脚,有我在呢,虽然祗很厉害,但是一头金丹后期的祗还是掀不起波浪的。”
傲风说完这些,也不看陆渊,反而指着秘境的一个方向。
“你感觉到了吗?那股气息,祗……要出来了。”
陆渊听了这话,认真的朝着傲风指引的方向感应,果然,很快感受到了一股邪恶,混乱,恐惧的气息。
“祗,浑浊之气……”
陆渊呢喃着,深吸一口气后,朝着那个方向飞去。
很快在一处山崖之巅,陆渊见到了一颗黑色的巨蛋,先前感应到的那股气息,就是从巨蛋上面传出来的。
“这就是祗吗……”
从她的窗户看月亮 末世重生之沈宁 满朝文武都等我瓜吃 狂恋蝶 上帝视角的偏差 真仙长生 生子系统哭着求我放过男主 被大反派狠狠盯上了!(穿书) 逐澳游戏 在柯学世界养GIN崽 鬼王离我远一点 明明如月 师尊好凶 重生:假少爷不争后,成万人迷了 漂亮美人与怪物少年HE了 炮灰美人陷入毛茸茸修罗场 大厂时髦亲妈[九零] 假千金继承人横扫香江 升温预警 当我成为退婚流女配后[快穿]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