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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第1页)

第三十三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

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依然很有些怨言,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

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

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的挥手赶人了,“常同志让一让,后面的同志可以上来了,我们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来还在高兴,想趁热打铁继续套话来着,还没开口就被翻脸不认人的叶小妹赶客了,偏偏叶小妹说话不太客气,意思却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后面的同伴恐怕还要感谢叶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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