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程气得七窍生烟。
本王长得很像丫鬟吗!
这气质,这美貌,你这熊孩子什么眼光!故意的吧?
最气的是,本来程程还抱有收徒之念的。
修行不提,这做一国之主的经验她可是有数百年,辖下都是桀骜不驯的群妖,也曾历经分裂与一统的过程,从一个羸弱小国发展到如今裂谷纵横。从权术、到地域发展的眼光与远见,秦弈对此几番表示佩服,让秦弈在她的位置上,做得绝对没有她好。
从各个方面来说,她做李无仙的师父都比秦弈合适一万倍。
结果牛逼哄哄的想要收人家做徒弟,人家当你是丫鬟!
秦弈也是冷汗淋漓,程程暴走起来他都压不住的啊!这娃怎么回事,不求你目光如炬看得出对方不好惹,也不求你多平易近人,好歹别学大乾皇帝那种臭膨胀,小小年纪就“丫鬟别进去”,这尊卑观念都写在脸上了,你才六岁就这样,大了岂不又是一个鱼泡眼太子?
秦弈拎着李无仙的衣领往屋里提:“看来真得让师父好好教育教育你了……”
李无仙小短手小短腿一路挣扎:“师父我错了,呜呜呜那是开玩笑的,这位姐姐又漂亮又大方,一定是位小仙女啦……”
程程抄着手臂一点都不吃这套,这言不由衷的谁听不出来啊?
不过侧面也证实了,这确实还是个孩子,斧凿痕迹还是很重的,没有大人那么阴……
秦弈进了咸宁宫,很快就在一侧找到了蒲团,看得出李无仙日常已经是在正规修行了。他把小女孩放在蒲团上,坐在一边板起脸。
李无仙立刻乖巧坐。
那表情差点就把秦弈的板脸给直接冲淡了。
六岁小萌娃,圆圆脸,大眼睛,跟个瓷娃娃一样,可爱得要命,一脸乖巧的样子坐在面前,谁能板得住脸?
程程一看就知道自家男人被个萌脸轻松打败了,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抄着手臂冷眼看秦弈怎么被小孩子玩。
“你知不知道当初师父是怎么和你父王为友的?”秦弈终于问。
李无仙点头:“看了《南离人物志》,师父好棒。”
“这不是棒不棒的问题。”秦弈气道:“你父王身为王子,亲顾茅庐,折节下交,为了请一个山野村夫出山,都不等我提要求,就事先以身除虎,诚意尽显。你呢?”
李无仙偷眼看了看程程:“是了,她跟师父一起来,也是个仙人,要巴结……”
秦弈气得要死:“我教你的是这个意思吗?”
李无仙缩了缩脖子。
秦弈认真道:“你父王历来身先士卒,凡事亲为,温个酒烤个肉都自己来,从来没有什么臭架子。所以我们是朋友,而不是利用之后一拍两散,希望你能有你父王的气魄,而不是被养在大乾宫中成为颐指气使的公主。”
李无仙欲言又止,乖巧道:“知道了。”
程程冷眼旁观,觉得李无仙口头应得乖巧,心中应该是不以为然的。
她程程自己也不以为然,妖城尊卑也是刻在骨子里的,可没秦弈这些莫名其妙的平等念头。何况……李青麟可以说就是死于这种身先士卒凡事亲为的英雄毛病,当初杀东华子不亲自出手不就完事了?用这个来教育孩子怕是反效果。
也许秦弈喜欢这样的人,但说实话,作为王,却不该是这样的人。
说不定李无仙在大乾宫廷之中所学,还比这个不靠谱的师父教的更合适一点点……回答“知道了”是给你面子。
秦弈也不知有没有被孩子的乖巧样蒙蔽,因为他也确实只能说完就算,人家都回答“知道了”,你还能怎样?
他叹了口气,转移了话题:“大乾太子之事,谁教你的?”
穿越五十年代之养殖大户 快穿之男神怎么又黑化了 农家巧手妇 我怎么就火了呢 我的徒弟,都是大佬 人生交换游戏 大佬宠妻不腻 万古最强部落 玉虚神剑 追求永生路迢迢 我有一座冒险屋 至尊狂妃:随身淘宝太逆天 晚明霸业 回到原始社会做酋长 打造超玄幻 幻神 美漫世界阴影轨迹 一人之力 都市灵剑仙 废土指挥官
一本南华经,一篇逍遥游,引出天下功法秘笈无数。一介秀才,得‘药王’指点,修炼返老还童之术,功法逆天。一朝神功大成,天下无敌,解封至尊魔刀,开启通天大阵。万年魔殿殿主之位空悬,万年江湖恩怨就此拉开。这是逍遥派老祖的传奇人生。...
韩进感觉,自己一定是被狗系统坑了,莫名被带到异界也就罢了,竟让还没半点修炼的天赋,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既然天行宗不受自己,那我自己造一个宗门好了。叮,您的修仙系统已更新,自主创业系统正式上线。韩进???...
...
他曾深刻体味过世间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他曾饱尝过失恋的痛那刻骨铭心,撕裂心碎。 机缘的巧合,上天终于眷顾,因祸得福的他成为幸运的宠儿。 异世的魔法,超前的文明科技,搅和进这纷繁的现代都市爱恨情仇。 华夏四大世家,一个神秘而庞大的私人结构,有着足以匹敌国家的可怕实力。。。叶天涯的存在,简直就是一个被神化的传说,他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心守除魔道,战甲护苍生。剑光杀万里,丹火耀九州!天元大陆五圣之首的至上神帝叶玄陨落后,重生在三万六千年后一个同名同姓的废柴少年身上,且看他如何一步一个脚印,再吃苦中苦中苦,重做人上人上人!寻过往,登神境,解开那万古玄迷!无敌爽文,从第一个字爽到最后一个字!...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