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com】精彩无弹窗免费!但……封月这话对封元说,可就别有一番滋味了。封元20岁,但还是灵修三重,未免太废物了些,辛辣的讽刺藏于字里行间。
若是搁以前封月这样对封元说,封元肯定会跟封月大打一架,但如今,封月已是灵修四重,他已没资格和她pk,封元也只好点头哈腰,“是,你说得对。”没办法,修武世界就是这样,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弱者唯有点头哈腰,被世界所抛弃。
“冥弟,你随我来,?我有好东西给你。?”封月说着,拉着封冥的手就往她的房间跑。留下封元吹胡子瞪眼,“你等着,臭娘们,老子迟早睡了你。”
而这边,封月已经拉着封冥到了他房间,“当当当当,你看我带了什么好东西给你。”封月像是要给封冥一个惊喜似的,忽然从背后拿出来两株充满着灵力的草。
“这是……,仙灵草!”封冥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仙灵草是一种可以使人迅速突破的灵物,其价值可以在二级城池购买一座四合院。封冥虽然没用过,但是他却知道这仙灵草的价格之高,?一株仙灵草可以让穷人家生活两年。就算是封家,一年也只能拥有二十株。
这时封月将手舒了过来,将这两株仙灵草塞在封冥手中,“喏,现在它归你了。”
这可是两株仙灵草啊,封月就这样给了封冥。封冥感到无比震惊,心中更是对封月充满了感激。只要他炼化了这两株仙灵草就可以到灵修三重。到时,封元就再也不会欺负他了。但封冥很快就平复了心情,将仙灵草又还给封月,“封月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仙灵草太贵重了,封冥受用不起,也无法发挥它真正的作用。所以……还是你收着吧。”
封冥知道,再过一周,就要举行族战了,这仙灵草对封月有着很大的作用。只要在族战中崭露头角,封月便可以受到家族的重点培养,到时,封月的前途将会一片光芒。
不料,封月却鼓起了嘴,装作很生气的样子,“你不收,那就是不认我这个姐姐。”
“可是……”
“唉呀,你收着吧。我刚刚突破,这两株仙灵草对我作用不是很大。”
封冥知道,如果自己再不收下的话,封月姐就会生气的。所以,他将仙灵草收下了。
“这两株仙灵草就当是我借的,他日我定会千倍万倍的换回来。”封月姐,今天你对我的恩情,我封冥一定不会忘记,等我强起来后,就我来罩着你。
“那我先溜了,你赶紧炼化吧。这可能要炼化两天的。”说完,封月一溜烟就没人影了。
封冥紧紧握着手中的“草”,感激之情充斥在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赶紧炼化吧,不能辜负封月姐的期望。早日强起来才能保护自己身边的人。”
封冥盘腿坐在床上。
仙灵草的炼化方法很简单,直接服下并催以灵力吸收便可。
封冥刚将草服下,还未来得及催动灵力,突觉丹田内一股强横的力量涌出,眨眼间就将仙灵草给炼化了。顿时一股暖流涌入自己的身体,只是瞬间,封冥便觉得自己身体的各属性以及灵力都增强了许多。
就这样突破了?封冥有点惊愕。催动灵力,感受自己现在的力量……
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自己此时的灵力竟要比封月那是所展现的灵力还要强。自己此时已是灵修三重,而体内的灵力却远远超过了灵修三重的水平,甚至可以与灵修五重的灵者一战,也就是说自己的战力可以逆战两重。
ps·求关注、求收藏。求票票,求鲜花,求订阅
你们的支持,就是我写作的动力。
春节看书天天乐,充100赠500VIP点券!
(活动时间:2月11日到2月26日)
女尊之我可能是大佬 世子 宠妻上瘾:劫个相公太傲娇 天神的第十三局 诸神后裔 女官的自我修养 书中人 灵气复苏:我是大反派 至尊宫主:重生倾天下 七龙珠之穿越者 零 霹雳奇缘之别样人生 天煞孤星之我是反派 莲步登天:女皇万万岁 修真六欲 雷火史记 绝世盛宠女帝要成妃 我好像有点流啤 巫师∶芯片加身,开局解刨超凡体 穿越之我真的是剑圣啊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