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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第四章(第5页)

突然,恶魔蓝黑色的皮肤被剥了一大块,露出了下面的粉红色的肉。安德洛克斯立刻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他以前见过这种情况。恶魔被活活烧死了。它的尖叫声中除了痛苦再也没有别的了。

“死,污秽!放开山羊和瘸子!去死吧!”安德洛克斯喊道,抑制不住胜利的喜悦涌上心头。

再过一会儿,恶魔就因痛苦而无力地倒下了。一个燃烧的人是活不了多久的,除非有人故意让他活下去。当这条受神诅咒的蠕虫瘫倒在地时,安德洛克勒斯终于把长矛拔了出来,刺进了它的心脏。两次。

当第一缕烟雾从尸体嘴里逸出时,安德洛克勒斯抑制了他的杀戮意图;他不想闻到煮东西的味道。幸运的是,烟也停了,尽管烧焦的肉味还很浓。

他从尸体旁退后一步,膝盖变成了水,差点摔倒。这场战斗使他筋疲力尽。他小心翼翼地走到毯子前,让长矛从他软弱无力的手指上掉了下来。他坐得比计划的要快,在坚硬的地面上撞伤了尾骨。

战斗的冲动慢慢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恶心和疲惫。他的头脑保持着高度警惕,注意着他的眼睛所能捕捉到的每一个动作,但与此同时,他几乎无法理解周围的环境。他闭上眼睛,试着数着深呼吸,以减缓他疯狂的心跳。他发现他做不到——手臂的疼痛使他的每一次呼吸都在咬紧牙关中发出嘶嘶声。

他应该费心给自己包扎吗?没关系,他的一只胳膊和另一只胳膊几乎够不到胸部的肌肉。如果他此时此刻没有流血而死,那之后呢?走了一英里,用劣质绷带流血而死还想追上弗劳尔?或者更好的是,在他的手臂溃烂后死于可怕的发烧。没有床。

诸神在上,为什么是现在?为什么恶魔偏偏在今天早上找到他?六天前,他们躲过了追捕。狼sca

可以从足够高的地方看到道路,甚至连国王的侦察兵都无法跟踪他们。

再过几个小时,他就可以把心爱的宝贝抱在怀里了。知道他再也见不到加比了,他的痛苦就像他的伤口一样,而阿古娜……她现在必须独自完成他的工作。

老菲利亚母亲,好好保护可怜的阿古娜。她全心全意地深爱着别人,而她所有的乖戾行为都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爱。他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有同情心的人,也很少有人能像她那样言辞犀利。对立面的女人;同时做两件事。一个美丽的谜团。他一直计划杀掉村里所有的男人,只要他们把她当作奴隶,不管他们对她有多好。这至少是阿古娜应得的。

据狼sca

说,他的小宝贝,ga

bi,为他计划了一些事情,而且是一个秘密。他想让加比看到他这个样子吗?她永远不会忘记的。她对他的最后印象将是他的内脏。她也会诅咒他,因为她老了,她的生活仍然很糟糕。野蛮人的奴隶。不用谢,加比姑娘。我应该让塔塔洛吃了你。

他的父亲们将被遗忘,他们的坟墓将无人照看或被重用。宣誓父可能是他们当中最优秀的,但没有人能叫出他们的名字,剩下的人就会在地球上游荡,失去记忆,直到拉福斯的食尸者用爪子抓住他们。就像安卓一样;没有人埋葬他,他尸体的臭气肯定会把神带来。

“看来你得不到那头公牛了,帕洛索斯。”

一个孩子的声音在他耳边低语:“是的,我是。”

安德洛克斯吓得跳了起来,转过身去听声音,但那里什么也没有。在他身旁,是一片空旷的空气,再远处是一片覆盖着雪的浆果丛。

“你……你在跟踪我吗?”

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无论他往哪里看,他看到的都是完全的孤独。孤儿帕索斯到底想干什么?那是上帝的声音吗,还是他因为失血过多而精神错乱了?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最近。那是什么时候的事?跟恶魔有关。

一只鸟从头顶飞过,从他身边飞过时发出吱吱的叫声。从天空的亮度来看,太阳随时都会从地平线上升起。希望它能带来更多的温暖。似乎一天比一天暖和一点,到中午的时候,路上都是泥。春天不能来得太快。

安德洛克勒斯一生见过三位神,比最自负的牧师还多。四个,如果算上变成独眼巨人的堕落之神的话。第一个是被锁住的巨人,修厄尔。土地和农业之神,也是战争之血的饮用者。他尽量不去想那件事。

第二个是玛丽,美丽得足以让男人哭泣,恶毒而疯狂。她日益增长的邪恶削弱了她的力量,以至于安卓洛斯成了她的对手,他杀死了她,因为她威胁了他的孩子们。如果帕托斯没有治愈他的伤口,他早就死了。

于是他找到了孤儿帕索斯。child-god。骗子。一个几乎没有庙宇的神,只有弱者、被遗忘者和无助者崇拜。他只爱折磨那些虐待孤儿的人,不给他们祝福。他是复仇之神,或者说安德洛克勒斯是这么想的。这位神看起来像个比花和胡椒还小的男孩,长着黑色的长发,披着一条绣着金子的白色腰带。他的眼睛是黑色的,有像夜空一样的光点。

帕洛索斯说过安卓克勒斯是他的,他很嫉妒他的财产。加比、花、小辣椒和阿古恩也属于神,而狼sca

是某种协议的一部分,小仙女不记得了。孤儿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了安德洛克斯,甚至还说了为什么,尽管他大部分都不记得了。他记得的东西他不明白。说抱歉安卓克斯生错了地方。他当时正忙着流血而死,就像现在一样,只不过不是一个人,而且更暖和了。

好吧,如果上帝要和你争辩,现在放弃也没有意义。a

d

okles叹了口气,又伸手去拿他的矛。那又大又平的矛头像往常一样闪闪发光,尽管那些奇怪的字母上沾满了污垢,显得格外显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发现自己满脸是血,尽管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他的头发比他记忆中更白了。早在初冬的时候,他的鬓角只有灰白,胡须只有几缕。现在,他的头发上已经露出了一些碎片;他的胡子上有太多的血,无法做出判断,但毫无疑问,它也在变白。

他老了。再也不能否认了。过去的几个月使他老了十岁。他的脸看起来憔悴而疲惫,他的眼睛深陷黑色的凹陷。他以前有这么多褶皱和皱纹吗,还是因为他很脏,所以更显眼?

这很愚蠢。我看起来很糟糕是因为我快死了。回到迪卡亚后我就会变老,在那里我的白发意味着每个人都得假装关心我的意见。

现在没必要偷懒了。这不是他的本性。然而尼康——这个人在战斗中可能会偷懒。当箭射中他的大腿时,他说了什么?“谢谢e

ast

ia!我准备打个盹。”那次感染几天后害死了他,这是他活该,混蛋。

他开始锯开最薄的毯子做绷带,发现它比看上去要硬。矛尖一如既往地锋利,但他的手指抓不住,而且角度也不太好,反正也没用。尽管如此,他还是设法做了一条又长又宽的绷带。

把它系上更加困难。把他的皮肤固定在适当的位置使他的胃翻腾,无情的疼痛使他的手指颤抖。他的血暂时止住了,但愿不是因为他的血都流在地上了,伤口看上去也很干净。但他也就到此为止了。花了几分钟试图把所有东西都放在正确的位置后,他想起用一只手打一个结是多么困难。事实证明,用一只只在一半时间里做你想做的事的手打领带比这更难。更糟糕的是,为了够得着,他必须竭尽全力对抗他的肌肉。这对他的肋骨造成了压力,对治疗不起作用。

年代娇美人,科研大佬宠妻无度  穿成骑士次子的我有个聊天群  权臣总是刁难我  夫君有个心上人  港岛情书  我在综武当神捕  大周捉妖人  折娇骨  他在复仇剧本里恋爱脑  长生:从下山娶妻开始  快穿之每世一个职业  神鬼复苏:我在异族当老六  明末:辽东雄狮  神话再临:开局获得烛龙血脉  穿成武则天女儿后被团宠  奶包四岁半,十个哥哥团宠我  抗战,从亮剑开始单挑全世界!  穿成残废后我靠空间带反派逆袭了  重生之高门主母  锦鲤农女她被糙汉夫君无限娇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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