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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风心中一喜,暗中问道:“没想到还真是一把堪比仙器的宝剑,你的真身是什么?”
正问着,只见林若风手里的泣血突然飞了出去,转了个圈变成一个人形出现在林若风面前,随后单膝跪地道:“泣血见过主人!”
林若风打量着面前的剑灵,个头不高,大概一米六左右,身上穿着黑色的露肩铠甲,一头火红的短发,并且额头上还有一根半指长的红色尖角。
“你是人,还是妖?”
没有欺骗林若风,泣血用心语说道:“主人,不瞒您说,我是妖,我并不属于这里,在很久很久之前,我被一个血族中的强者带到了这里,那是我的主人。后来主人陨落之前告诉我,如果我想要离开这里,就必须找一个强大的修真者当主人。”
“为什么?”
“因为,第一批来这里的人,就是修真者的强者们。所以也只有修真者能够带我离开这里,这里的血族早已经不是曾经的纯种血族,而极少数的纯种血族也已经很弱了,弱到根本不可能离开这个世界。”
泣血说完抬头看着林若风说:“我跟着段旦,见过很多修真者,他们都没有那个实力,而主人,你有!”
“为什么?”
泣血看向了小白,默默的低下了头说:“就连上古凶兽都甘愿做主人的魂兽,我实在想不出,主人的实力到底有多强,但泣血认为,主人日后一定有实力离开这里。”
林若风很诧异,很少有人知道小白真正的身份,看来这个泣血剑也是来头久远。
“放心,既然你我有缘,也认我为主,我必然会带你离开!”
泣血剑没有再说话,而是变成剑身回到了林若风的手里。
林若风并不担心其余的人看到,因为他跟段旦打到现在,早已经脱离了钱大发等人的视线。
不过,那两个侯爵则一直在远处跟着,观望着。
“哦,撒旦,我不会是眼睛花了把?尼古拉斯,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尼古拉斯咽了口吐沫,呆滞的说道:“我看到,段旦公爵刚才用的那把剑好像是传说中的血族至宝,泣血剑。我还看到,泣血剑刚才在那个小子手里,后来泣血剑突然变成了一个人。”
“天呐,看来我的眼睛没花。尼古拉斯,你怎么看?”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你看段旦公爵已经被打成没有血族的样了,翅膀碎了,手断了,现在就是在等死啊,吉姆,我想我们该跑了!”
吉姆咬了咬牙,说:“我们怎么跑,段旦公爵是我们的主人,他死了,我们就成了没有主人的散兵。你觉得重新认主的话,还有我们的好日子过吗?”
对于血仆来说,绝大多数强大的血族都喜欢自己的初拥,所谓初拥就是初次拥有的血仆,往往,主人都会对第一个仆人非常关照。
而吉姆跟尼古拉斯就是同一时间成为段旦的血仆的,当然他们自己也有血仆,血仆也是一种增强修为的方式之一。
只是,吉姆跟尼古拉斯已经是侯爵的实力,他们在去寻找主人的话,很难在找到初拥的主人了。
毕竟,伯爵就已经开始寻找血仆了,向段旦这种半路出家直接成为侯爵的实在是太少。
血仆其实跟灵契是一个意思,都是一种主仆之间的契约方式,只是在血族中这种方式叫血仆。
其实,在血族中,很多血族都会去找一个主人,说是做血仆其实就是找个靠山,否则在这样一个恶劣的圈子里没有靠山实在是寸步难行。
自己不说就是收血仆,也不会收到什么好的。
“那你说我们怎么办?”尼古拉斯问道。
显然吉姆的脑子比尼古拉斯转的快,平时也都是吉姆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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