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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学到一个冷知识!”
“现在没有卖血这一说了,不过我刚刚问了我爸,我爸说小时候确实是有的,而且他们村那边还有血头,专门收血。”
“书里也有!”
“这本书老贼的写法很不一样啊,大段大段的对话!”
“文学作品都是这么写的,华丽辞藻用的不多。”
一众第一时间买到这本书籍的老贼书粉们都开始如火如荼的讨论了起来。
光是从《活着》与《许三观》的开篇而言,无疑是《许三观》更加具有吸引力,就是因为“卖血”这个点,而《活着》的开头相当平淡。
卖血这件事,还很有讲究。
不仅仅要补血,而且不能撒尿,按照书里角色的说法来说,就是说这尿一尿出去,几碗水就白喝啦,身上的血也少了。
在第一章里,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恰遇隔壁村的朋友要去城里医院卖血,由于好奇,和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去卖的血!
卖完之后,果然搞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
而卖血的钱,足足有三十五块!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三十五块钱可是巨款,这点就算是之前不了解的年轻人们,在《活着》发售之后都有所了解。
包括刘磊。
按照奶奶的说法,就算到了后来的时代,爷爷不过一个月48块,而是还是正式工。
而这本书里的时代,显然还要更早一些。
“这就叫做血汗钱……”
……
许三观相当感慨,在工厂里挣的是汗钱,而卖血挣的是血钱。
既然是血钱,就不能随便乱花,得花在大事情上面。
那什么对那个年代的男人是大事情?
当然就是娶老婆了!
那个年代的男人,可没有什么立业之后再成家一说。
同样不像现代,结个婚的成本很高,需要大量的金钱,人力,物力!
没有一百万,还真结不下来。
三十五块,足够了。
“四叔,我想找个女人去结婚了。”
许三观这样对自己的四叔说道。
就是这样的剧情,越来越吸引读者,至少读者们都很期待接下来的故事发展究竟是什么样的。
还有这本书究竟会怎样呈现“许三观卖血”的情节。
朱夏华同样被剧情被吸引了进去。
比起《活着》写作的第一人称视角,第三人称的视角写作同样拥有着其优势。
从剧情上而言,第一人称视角是单线剧情,能营造出的冲突感有限,稍显单薄。
而第三人称的剧情连贯性强,能够营造的期待感更强!
至少现在读者就很期待,许三观真的靠这三十五块钱娶到老婆了吗?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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