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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鑫皇朝的都城,片地都是热闹,尤其是白日里。
唐琳像游魂一样,漫无目的走在街上,但今日已卸下装备,脱下的迷彩外套绑在腰间,上身穿着一件圆领短袖绿灰色军t恤,露出了肤白细嫩的藕臂,下身,则依旧是迷彩裤,并未换掉,仍是迷彩脸,仍戴着迷彩帽。她背着厚厚的迷彩包,一手拿着微声手枪,一手拿着指南针,一直在往南走。
昨晚在野外度过了一夜,未进食。昨晚不觉得腹饥,现在看到路边所摆的烤番薯小摊位,这下腹部打起了雷来。
唐琳停下脚步,茫然地扫了周围一眼,生意红火的酒楼,街头吆喝的摊贩,卖艺的地儿已被里一圈外一圈包围,路过的男女老少,总对她投来好奇的一眼,谁叫她着装太奇异了。
“客官,买番薯不?”身后,卖烤番薯的老壮汉出声。
唐琳转过身,望向老壮汉,老壮汉亲切的笑容,让她回以一记自己认为更亲切的笑容。视线落到已经烤得有点焦的番薯上,嘴巴控制不住咂了咂。以前在野外生存时,烤番薯充饥,是常有的事,烤出来的番薯,那种酥中带甜的香味,入口即软的口感,能令每个野外生存的士兵流连忘返,包括她在内。
老壮汉吱声,“客官,来一个?”
唐琳把手枪插在腰间的枪套上,再脱下身后胀鼓鼓的迷彩包,拉开最里头的链子,在老壮汉好奇的目光探视下,她把手伸入包中,把包内的钱包,拿了出来。
一看这钱包的造型,定是稀有之物,老壮汉忍不住赞美,“客官,你这东西,一定是世间稀有之物吧?”
“呵,”唐琳只是无奈地扯了一下唇,并没有跟老壮汉多解释。她把钱包打开,里面除了有几张百元人民币和几张银行卡,其余,什么也没有。
那红灿灿的百元大钞,迷住了老壮汉的老眼,“客官,那红色的纸,是什么?它看起来真漂亮!”
唐琳怔了怔,暗暗挑了下眉,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之光,“老人家,若我给您一张,您能给我一个番薯吗?”
老壮汉并非糊涂人,看出了唐琳的心思,“你该不会没钱给我吧?”
“老人家,瞧您说的,”唐琳欲掩饰满脸的惭愧之色,她指了指钱包内的红灿灿百元大钞,“这也是钱,在我们那里,能买走你所有的烤番薯了。不过,现在在你们这里,是用不到的,但你很值得珍藏它!”
老壮汉嗤之以鼻一声,“老头我这一只番薯,可要好几个月才拿得上街市显摆,我珍藏一只番薯,比珍藏一张没有价值的纸好!”
唐琳把话挑明,“就是说,老人家不打算交换了?”
老壮汉认真起来,“看你这架势,好像想强要了老头我的番薯似的!”
唐琳立即收脚挺胸,军姿展现,严肃道:“作为一个军人,怎可强要了别人的东西,那是不道德的,作为军人,不可犯这种低级的错误。”然后,弯腰下去,把钱包塞入包中,拉上链子,再把包背上,转身就走。
“嘿,”老壮汉吱了声。
唐琳回头看过来,老壮汉已经把香喷喷的番薯给包住,正举向她,脸上堆着亲切和蔼的笑容。这抹笑容,让她鼻子一酸,顿时百感交集,真是出门在外遇贵人呐,“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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