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夏有个县。
县里有座坟。
坟头有个看坟人,唤作余琛。
这一日,正值寒冬,黄昏时分。
清风陵里,斑驳的墓碑横七竖八,顽强的野草除了又长。一片寂静中,唯有头顶的几只不知名野鸟聒噪地盘旋,仿佛想在这寒冬腊月找点吃食儿。
可这清风陵葬的都是些穷苦百姓和无名尸首,哪儿有什么刀头肥肉给它们大快朵颐?
要真说的话,也就在这陵园门口,土屋门下,小板凳上,一眉清目秀的寒酸少年手捧一碗热腾腾的粥。
但野鸟大抵也看不上这清水一样的白粥,晃荡了两圈儿后,振翅飞去。
寒酸!
说白了就俩字儿,寒酸!
可这般比乱葬岗好不了哪儿去的坟群,咋就能称陵?
说白了还是朝廷的表面功夫——大夏治下,葬死者处,不论高低贵贱,皆称作陵。
不多时,夕阳之下,一阵脚步声打破了寂静。
壮硕的搬尸人穿身麻布衣裳,系条泛黄汗巾,腋下拴着两根粗壮麻绳,麻绳连着破旧板车,随着他的拖拽,吱嘎吱嘎地响着。
板车上,躺着个人。
定睛一看,五十来岁,身材佝偻,肢体僵硬,脸色铁青,面露微笑,口鼻之间都结了霜,哪儿是个活人?
搬尸人行至陵前,对着喝粥的少年点了点头,把尸体拉进陵园里,随便找了个空地,取下板车上的铁锹,开始挖坑。
喝粥的少年目光移到那冻僵的尸体上,察觉有些眼熟,仔细一想,竟是山下县城里旱桥上那终年要饭的乞丐。
看那模样,怕是冻死的。
“造孽……”少年一口饮尽碗里白粥,叹一声,转身回了屋。
等他再出来时,搬尸人已经把乞丐的尸体埋进了土里,坟头上斜斜插了个木头牌位,却什么也没有写。
无名无姓。
或许有,但无人知晓。
少年望着这崭新的坟头,有些出神。
——半年以后,自个儿也会像眼前这个乞丐一样,被埋在流放路上的某个角落吗?
他叫余琛,暂代这渭水县清风陵守墓人。
但按理来说,这看坟的差事儿又不抢手,为何要说暂代呢?
因为余琛是个罪户。
顾名思义,罪人后代。
小时候,余琛的爹娘还是当差的,但在他五岁那年,俩人不晓得犯了什么事儿,被拉到刑场砍了脑袋。
余琛见他们的最后一眼,是两枚怒目圆睁的头颅,喷洒着滚烫的血,在空中咕噜翻滚几圈儿后砸在雪地里。
后来,余琛也被牵连,成了罪人后代。
按大夏刑律,罪户者,二十岁时,流放漠北。
——这自不是因为朝廷仁慈,而是因为没到二十岁,没个壮硕身子,压根儿不可能活着走到漠北。
虽然余琛没离开过渭水,更不知漠北为何地,但听那些见过世面的老江湖说,去了那儿的人,从没回来过。
而今年,余琛已经十九了,到夏天的时候,就是他流放之路的开始。
也有可能,是他一辈子的结束。
所以有时候余琛也会幻想,倘若是活在“上辈子”那个世界,至少不会因为亲人犯罪而被牵连吧?
雷霆天尊 女主她又不当人了 宠妾灭妻?和离后,世子妃转身嫁奸臣! 玄幻:开局主角想杀我 我靠答题在修真界卷成神 万世独尊 修仙:活得越久,天赋越好! 仙道长青,我熟练度成仙 暗杀?这是群殴 作为太监,我一点也不想长生不死 我有一个魔幻世界 厄运缠身,全宗门跪求我出山 我为长生仙 凡女修仙录 躺平黑莲靠做咸鱼飞升了 40k:午夜之刃 这个法宝店的店主超凶 玄幻:开局被退婚,我直接夺她机缘 阎王殿下的小闺女 高武:我的命格太古神话级
作者陌上有秋痕的经典小说我的梦境能成真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比清明梦还真实的梦境,是我的梦境世界。我太弱小,想要强大做梦当梦中的知识能够带到现实世界,会带来怎样的变化?本书讲述的就是自幼贫寒主角,凭借梦的能力,逆袭整个世界的故事。...
因为懦弱被甩的高富帅学生王勇三,不经意获得一个名为‘不作会死’的系统。任务发布请在傍晚六点之前赶到新园宾馆门口,击退正在骚扰罗语莎的混混,任务完成,奖励十点作死积分,失败扣除二十年寿命。你妹的,都说胆小了,还非要给我绑定作死系统。不过这作死积分好牛逼,竟然可以用来抽取超能力。隐身,瞬间移动,还有生命复苏,竟然连死人都能救活。哇哈哈,有这么多超能力,还怕作死么?...
世间有传,疯子出手,或生或死。她是杀手界第一的代号疯子,出手狠辣让人闻风丧胆她还是医学界泰斗,只有她不想救的人,没有她治不好的人。世事难料,她遭出生入死的搭档惨害,她只有拉着搭档自爆而死,她就是个疯子!一朝穿越,别人说她废柴,那就修炼到最高等级好了没有资源,那就丹药自己炼好了没关系,你说你会什么,我奉陪。疯子,不论到哪里,都要当那个世界的主宰。某男人屈居身后目光灼灼的看着尹舒枫...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每一个少年心中自有一个江湖!!当面对黑暗,我们是忍气吞声,还是放手一搏?这里记录了青春和热血,誓言和契约所有不良系列的前传。不良系列,从这里开始...
一等狂兵,回归都市。踩最狂的二代,抽最恶的嘴脸,吻最美的女人。...
我是天生的善恶中间人,天外诊所的主人,我治百病也替天行道。我的故事从一条狗开始,那一夜它送了我一个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