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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两百万字了,本书到月底也快写一年时间了,感谢大家长久以来不离不弃的支持。
关于文学,我最先迷上的小说是金庸的小说,他的小说“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包括短篇《越女剑》我都看过。后来金庸先生的小说看完,我又开始在网上找小说看,于是开始接触网络小说,《诛仙》《神墓》《盘龙》等等看得如痴如醉,上课看,晚上看,熬夜看,那时候我感觉我疯了。不过那种痴迷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挺怀念的。在我的理解中,文学以两种形式存在,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相而较之,我更喜欢下里巴人一些,也就是通俗文学。网络小说从诞生以来一直被诟病,其实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都是写给人看的。就拿小说来说,写的是一个人,几个人,一群人或者成千上万人的性格和感情。我认为,无论是传统小说还是网络小说,只要能让读者感到强烈的震动,与书里的某些角色产生了共鸣,引起相应的情愫,就是一部好的小说。
关于爱情,好吧,最近被家里逼婚了……各种介绍妹纸,家里人的心情,我理解……可是我才22岁啊,还不急好不好?认真看书的读者会发现我表达出来的爱情观,爱情就是让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变得相依为命。我的生命中出现过那么一两个惊艳的女人,可惜都……好吧,说多了都是泪。也许未来某一天,我能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邂逅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然后和她相依为命,结婚生子。
下面说说梦想,高二时候迷上小说,上课看熬夜看,导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本来能混个本科的我最终混了个专科,然后稀里糊涂的去专科学校读了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那时候也没想什么,后来大二时到上海工厂车间实习了半年,去浦东的环球金融中心和金茂大厦玩了下,看到穿着光鲜,开好车的有钱人。开始后悔了,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好好读书,为什么人家能做办公室开豪车而你只能在车间当苦逼的车间工人?当然,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就算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回到过去,你也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大家知道我现在的工作是什么吗?其实写书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现在工作了,我也一直在坚持写,为了钱,更多的是为了梦想。我的理想生活是一边写书,一边去外面的花花世界经历,去接触职业,可以是服务员,快递员,清洁工等等都可以。现在的工作,我真心不喜欢干,但是人长大了,不能只为了自己而活着,还有家人。偷腥最火爆的是三、四、五这三个月,那时候一个月的稿费顶我半年多的工资,可是我还是不敢辞职,因为我不是成名的大神级作者,他们全国各地都有读者,写完一本可以继续写另一本,而我这本赚钱了,下一本未必能赚钱。所以我得一边工作一边写书,时间很紧,但是我会坚持下去,因为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大神级写手,那时候不缺钱了,就可以去过我心中想过的生活了。偷腥里我一直表达的主旨是:你所付的努力,决定你所站的高度。前些天看了一部电影叫《追梦赤子心》,大家可以去看看,很震撼,也许看完之后,你对梦想会有新的理解。
你们的梦想是什么?我一直未曾放弃,你们放弃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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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海多凶险,于无声处听惊雷。余惊鹊,代号惊雷,冰城不见硝烟的战场之中,像是一道春雷,炸响在无数人耳边。他是敌人心脏上的一根刺,时不时就要刺痛他们一下,却又难以拔除。惊雷破柱,天地换颜,守望黎明的黑暗中,雷声先鸣。每一个人,生来都有天赋,只是天赋不同。当一个人的天赋,是适合做谍报工作的...
季颜第一次见钟煜是在御香楼,钟煜迎面走来的时候,她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钟煜堪称完美的容颜,而是他身上那要闪瞎她眼睛的紫色光芒,这是季颜第一次在一个人身上看到如此强的紫气,等注意到钟煜的长相之后,季颜想真是可惜了这张脸和这身紫气了!季颜第二次见钟煜,是她为了抓鬼不小心闯入了钟煜的房间,当时钟煜正在换衣服,看了钟煜身上的八块腹肌之后,季颜想要不,看在这张脸和八块腹肌的身上,收了他?和钟煜在一起之前,季颜觉得这个男人龟毛又小气,还爱记仇,但是害羞的样子是在是太好看了,让她把持不住。和钟煜在一起之后,季颜觉得自己的三观都重组了,眼前这个粘人爱吃醋宠妻无原则的男人跟原来完全不是一个!不过,自己选的男人,能怎么办?当然是自己宠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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