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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流转。
一个转眼,秦旗回家了。
打开家门,伊娃昂头看着秦旗埋怨道,“秦,你回来晚了!是不是去找别的女人上生物课去了?”
“当然不是。”
秦旗摆摆手,随意将一支钢笔递了出去,“送给你的,伊娃。”
“什么东西?”
伊娃接过钢笔,摸着沉甸甸的金属质感满脸嫌弃。
她喜欢的是洋娃娃还有蛋糕棒棒糖,这个钢笔她一点也不喜爱。
“啊?你给我钢笔是干什么?我是个女孩好吗!你要贿赂我也该选点像样的礼物。”
秦旗耸耸肩,“这一支钢笔价值六万美刀呢。”
伊娃:“what!!”
这时别墅里安妮的声音徐徐传来,“秦,不要给伊娃贵重物品!”
伊娃听此,赶忙抱了抱秦旗,“秦,你真是个好人,美利坚欠你一个最佳市民奖!”
感谢完毕,伊娃赶忙攥着钢笔匆匆离开。
她决定将钢笔好好收起来,作为自己以后的嫁妆。
话说,美利坚也是有‘嫁妆’这种说法的。
不过风俗不同,比如秦旗要是娶了安妮,那么安妮要承担起婚礼费用
转回正题。
秦旗笑着看着伊娃离去,摇着头无奈地朝着楼上走去。
劳碌了一天,终于可以卸去脖子上的领带了。
秦旗并不喜欢领带。
事实上,领带这象征文明礼仪的庄重服饰,是在不文明中诞生的。
早期,为了方便战士擦去兵刃上的血,所以就有了领带
现在,秦旗也有专门的形象顾问团队,比如某些特殊场合,他的领带都有专人为他选择搭配。
这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
在初入名利场,衣裳是一个人的身份标识。
识衣不识人,是娱乐圈的典型事态,特殊氛围下,以至于一些经纪人都身穿名牌。
说来讽刺,只要秦旗熬过了这一段时间,彻底成就巨星名人,到时候他哪怕穿蚊帐出门,也能形成潮流。
回到房间,手里拿着书的安妮迈步走了出来。
她看着秦旗埋怨地说道,“秦,伊娃都被你宠坏了。”
秦旗耸耸肩,“不宠她宠谁呢?”
秦旗孤身在外,真实认识的也就安妮一家子。
倘若某天,秦旗功败垂成,他相信安妮一家人是不会抛弃他的。
而在公司,一旦他没有利用价值,分分钟就被人替代。
这些秦旗是知晓的。
安妮听到秦旗某种话语中的疲惫,她迈步搂着秦旗的腰,“嘿,秦,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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