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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将玉米面发酵,蒸出来的窝头便会蓬松许多,好吞咽了不少。
总之,穿越的这段日子里,他每天守着窝头,变着法的哄自己下咽。
就只为了求一个肚子安稳,不闹饥火而已。
哪儿还谈得上健康不健康,营养不营养?
往日尝鲜似的闲情逸致早都扔爪哇国去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以个人的亲身体验证实了一点——窝头不好吃!
人们之所以会把这玩意当成苦日子的象征,绝没有掺杂丁点偏见和夸张的成分。
好在这样抱着窝头啃的日子倒并不算很长,二十几天就过去了。
到得今日,这些清苦的记忆,反而转化成了一种让人尤为欣喜的满足和成就感。
没错!人活着最好的滋味儿,莫过于苦尽甘来。
人生最有意思的地方,也莫过于风水轮流转。
昏黄的灯光下,宁卫民把猪耳朵、拆骨肉、粉肠和花生米,依次摆在了桌子上,
这些前世在宁卫民看来相当普通的吃食,此时不但散发出一种不亚于山珍海味的吸引力,甚至还具有一些哲学的味道了。
生活似乎在用一种极为实惠的方式演绎着人生起伏的乐趣。
摆好酒菜后,当着康术德的面,宁卫民美滋滋拧开瓶盖儿,又开始倒酒。
他先给老爷子满上,随后才给自己面前倒了一杯。
并且非常恭敬的站了起来,双手举杯。
“老爷子,咱碰一个吧,我真得好好谢谢您呀。”
康术德对宁卫民的礼数很满意,他眼光温煦,端起了酒盅。
却很大度的一摆手。
“谢我?就为了给你出主意?甭客气,那不算什么。”
没想到宁卫民还真是诚心诚意。
他双手端着酒杯,小心翼翼在老爷子的杯沿儿下端碰了一下。
“话不是那么说。要没您的点拨,我想破脑袋也找不着北。在您是聊闲篇儿似的随口一说,可对我那管大用了。您不是凡人,您是点化我的活神仙。这杯我干了,您随意!”
眼瞅着宁卫民先干为敬,一口把酒吞了,康术德忍不住笑了起来。
“说话不着调。什么神仙?我就一普通的孤老头子。还是你自己个儿脑瓜灵,才能抓住钱……”
但嘴上是这么说,他心里也真熨帖。
因为没人不喜欢听恭维话,同样也喜欢感恩的人。
宁卫民能承情,老爷子这心里就觉得帮他值当。
“嘿,没想到这么个不入流的营生,都让你给变出大钱来了。一天挣了一百块啊!行,小子,这笔生意干的漂亮。就冲你这脑子,要搁早年间,我非得收你这个徒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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