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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集市三(第2页)

猪蹄十四斤二两,一共三块五毛五。

排骨挑了十五根肉多点的,排骨多,除却宝琳挑的这些,还剩一大堆呢!

排骨22斤六两,一共四块五毛二。

整个加起来一个8块七分钱,宝琳身上没那么多零钱,直接给了摊主一张十块的,找回了一块九毛三分钱。

宝琳还让摊主帮忙把排骨斩成了两指长的小块,到时候她好收拾炖煮。

随后宝琳从背篓里面拿出一块原色为靛青色洗的有点发白还打了三个补丁的布,放旁边,整个背篓一边放排骨,一边放猪蹄,别说,全放进去后,倒是装了半个背篓,里面装的也就三十多斤,不是很重,宝琳都不用人扶自个背着就走了。

排宝琳后面的一个婶子面带垂涎的看着背在宝琳背后的背篓,那么多肉,可真馋人,要是我也能买那么多肉回去吃就好了。

随后摇摇头,把那不切实际的想法甩开,就今天那肉钱都是一大家子磨了婆婆快半月才磨出来的,就两毛钱,刚够买两个筒骨回去熬一大锅汤,家里每人能分上一碗罢了,自己做啥美梦呢!还吃肉。

就是不知道那姑娘是谁家的,看着可真豪横啊,那么多钱,她全部家当加起来都没个十块,那么多肉,她活了大半辈子都没吃上几口肉,看看人家,说买就买了,再看看自己,想想都觉得难受。

算了,转头垂涎的盯着摊子上的肉看了个够本后,在旁边箩筐里挑挑捡捡的,这个翻看翻看,那个掂量掂量,顶着摊主略带杀气的眼神,挨个摸过后,最后才依依不舍的挑了两根她自认为最大最划算的筒骨。

这边宝琳已经走进小树林,找了个偏僻无人的地方偷摸把肉收空间里了,随后,宝琳换上了她自个的破烂衣服,换了个包头的头巾,换了个小点的背篓再次去了那肉摊子排队。

这次的队伍比先前那次长多了,前面十几个人排着,中间还时不时有人插个队,看着让人很是恼火。

等轮到宝琳,肉摊子上,猪蹄和猪脑袋已经没了,就剩几副下水和二十多根排骨,还有一个大箩筐里面堆着一堆猪筒骨。

摊主就在那地方坐着,等人挑好后,直接给他上秤就是了,他看出了宝琳就是先前买了十几个猪蹄十几个排骨的人,毕竟这一早上虽说来来往往少说也有四五十人来他这买肉了,但这个女人先前的大手笔让他有点印象,已经来买过一次了。

不过他也不会嚷嚷出去不让买,摊子上这些东西本来就是要卖的,卖谁不是卖,她爱多买便多买,关他屁事。

宝琳看到摊主眼中那一丝异色,知道摊主认出她了,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宝琳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她只是换了身衣服换了个头巾罢了,哪有那么神,谁都看不出。

再说她这身装扮只是为了防她认识的人罢了,这摊主集散了就走了,与宝琳扯不上关系,没有交集的两个人,让他知道了又如何,买肉又不犯法。

一点也不客气的宝琳挑了十个猪筒骨,让摊主用斩骨刀把筒骨从中间斩开,花了一块钱。

还挑了一些猪的内脏,两个猪心,四个猪肚,八根粉肠,还有一块猪肝,这些都是宝琳觉得不难料理味道还很不错的部位,一共花了三块,宝琳觉得很值。

宝琳把东西装背篓里,提了提,别说,还挺有重量的,有个二十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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