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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暑假,里卡多一直在和勒梅学习背记——没错,严格来说,差不多就是在学习背记。
本来他是想学习勒梅版古魔法的,然而勒梅在检查过他掌握的知识以后,认认真真地告诉他,还是得练习一下魔纹与如尼文(即古代魔文)。
“我原以为你应该比较擅长这个的,毕竟你的战斗能力如此强大,”勒梅饱含遗憾地说,“结果你对这两个东西都仅仅入门。”
……偏科还真是对不起啊。
但根据勒梅所言,让奥丁吊树的如尼文——真不知道发明“倒挂金钟”的人是不是受到了他的启发——以及炼金魔纹是古魔法的两大支柱。
“当然,如尼文也不是必然支柱,”勒梅说,“如果你掌握甲骨文,也可以尝试学点古魔法——反正,古代魔法文字是要学一点的。”
“我其实会一点点甲骨文……”里卡多弱弱地举起手,“魔纹也会一点……能不能早点教我?”
“那我也教不了你古魔法,我不会甲骨文,”勒梅把手一摊,“或许你可以去天朝找找三丰·张,他也许还能教你。——虽然他好像去见了——应该不是梅林,是——通徽显化真人(注:这是张三丰的后世封号)?”
……这是在关公像前桃园三结义吧。
魔纹方面倒是勉强合格——虽然尼可·勒梅在看到那右手的几个格兰芬多纹路时,脸上露出怀恋的笑容然后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这方面虽自学了不少,但在勒梅面前还只出于半合格状态。
至于弗立维教授的魔纹教学——
“你们还真的是一对好友,”尼可·勒梅脸皮抽搐,“一个敢教一个敢学。”
不是说弗立维教授的教学内容有问题,只是人家一决斗冠军,教学魔纹大多也就是偏向战斗方面,比如他收藏的那本《纹身、魔杖与言灵》,就是专门用来教你如何利用鬼画符打得痛快,外加如何喊人打架。
这也导致了,弗立维教授所熟知的魔纹偏向于战斗与暴力,杀伤力强大,抽取魔力又快又多,爆发性也比较强——失去了对魔纹本身的感知能力。
卡珊德拉的那本书以及芙蓉的手抄本也没怎么说魔纹原理,里卡多自然就不重视这个了。
“魔纹是刻录于自然的纹路,”尼可·勒梅说,“是来自天地的语言,其根本的目的是利用魔力与世界沟通,提出自己的请求。魔纹的本质是感知自然,古魔法想要发挥出相应力量,最好是通过魔纹而非魔咒。”
“而当沟通者的魔力足够强大,又或者对魔纹无比熟悉,自然就会刻录他的魔纹与要求,这样,后人就可以在他的基础上用语言‘喊’出这个要求,这就是符文的由来,进而演变成各种魔咒。”
“上古时代,人们是通过符文来施展魔法的,直到亚瑟王时代,魔咒才被梅林整理形成一个体系,所以他常常被巫师称为魔法之神。”
“罗马不是一天造就的,”尼可·勒梅又说,“其实在梅林之前,已经出现了魔咒的原型,而他们之后,也有无数人为之改造,成为适用于当前的存在。梅林算是个成功的集大成者。”
“其实,东方有人比他早得多——知道仓颉吗?他就是世界最伟大的魔纹研究者之一,将无数魔纹化为普通巫师也能够理解的魔咒,整合成集册。”
“史书上记载,那日‘天地粟,鬼夜哭’,就是因为他竭尽全力想要一步登天,从魔纹直接过渡到魔咒,结果被世界意志警告,他也因此一夜白头。当然,他的想法成功了一半左右,另一半则通过甲骨文解决了。”
里卡多听得很仔细,这很好理解,魔纹就是敲代码,魔咒就是找度娘。
至于东方发明了魔咒西方为什么不能用?你用C++的编程语言玩python试试?
“可……我们的发音是在变化的?”
“自然也是充满变通的,它能识别稍微改动一点语句结构的咒语,然后接受并达到巫师想要的效果,语言与魔咒同步又日积月累地细微变动,于是就成了我们想要的样子。”
好吧,如尼文帮助认知学习古魔法,魔纹帮助理解古魔法原理,的确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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