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云此刻正躺在裂谷的最深处,手中水瓶就没有放下来过,夏七七帮他简单包扎好伤口,并留下一些食物就准备去参与攻击,说她实力弱其实也只是相对而言,她只是异能不适合战斗,但身体素质可比魏乘风还要好,但他的异能无疑比普通人要有优势,一两个成年人也根本奈何不了她。
楚云也没有阻止的意思,他知道夏七七内心渴望也出一份力,也就随她了。
半小时后,外面的声响渐渐小了下去,楚云虽然消耗大,但休息了这么久,倒还有一战之力。
雾气渐渐散去,场中就只剩下那头妖狼,野狼尸体趟了一地,妖狼也好不到哪去,雪白的毛发被烧黑好几处,还有几道刀伤,此时它总算看清了敌人的样子,背毛倒竖,身体紧绷如弦弓,獠牙森寒,嘴中发出低低的咆哮声。
魏乘风和妖狼对视一眼,打了个激灵,他看到妖狼眼中居然泛着红光。
此时三人正把妖狼围在中间。
本来再消耗一段时间说不定就能杀了妖狼,但看花莺苍白的脸色,明显是已经到极限了,而妖狼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花莺。
魏乘风控制三把飞刀想阻拦一下妖狼,却不想妖狼根本不管不顾的样子,眼见妖狼就要扑到花莺身上,一个身影突然冲到花莺身前,两人瞬间被撞飞出去七八米远。
夏七七直接喷出一口鲜血,昏迷之前却露出一抹如释重负的笑容,花莺也是被撞得不轻,眼看已经没了战力。
魏乘风目呲欲裂,脑中血气上涌,六把飞刀直插妖狼,这也是他的极限,只是瞬间他就感觉头晕目弦,眼看避无可避的妖狼中了四刀,他也双脚站立不稳瘫软在地。
妖狼还没喘息片刻,一道火球就朝它头顶落了下来。
只是瞬间,魏乘风他们就只剩下程飞一人有战力,妖狼的实力可见一斑,但它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左眼上此刻还插着一把无柄飞刀,其它地方也插了五六把,但都被它避开要害部位。
程飞没有兵器,双手却像烙铁一般,只要碰到妖狼,都是一个焦黑的掌印,只是火焰却烧不到妖狼。
太阳已经出来了,光线却还没有照进裂谷。程飞此时气喘如牛,面色泛白,双目中尽是血丝,身上更是被拉出好几道口子。
妖狼同样不好过,原本雪白的皮毛尽是焦黑色,一条腿塌拉下来。
突然,妖狼仰天长嚎起来,声音在裂谷回荡不绝,程飞面色一变,更多了几分惨白。
咻!!
妖狼声音戛然而止,程飞瞳孔一缩,只见一把短刀凭空飞来插在妖狼身上,楚云飞跃而来,顺手就抽出短刀,这时,妖狼看起来已经小了一圈,楚云不着痕迹的把大申插入刀鞘。
这时魏乘风也恢复了很多,走过来取了狼牙就道“赶紧走,再不走就麻烦了。”
夏七七依旧昏迷不醒,现在楚云状态最好,只好由他背着,花莺也恢复了很多,勉强能遮蔽众人的气息,一行五人就向来路赶去。
没走多久,就听见身后此起彼伏的嚎叫声,没人敢放松,又走了一段,却发现天色渐渐阴沉下来。
“不好,沙暴要来了,”魏乘风脸色一变道“先找地方躲避一下。”
风越来越大,砂石飞舞,周围却是一片空旷,眼看黑压压的一片沙暴就在身后,五人只好全部趴伏在一道小沟里。
根本没人能睁开眼睛,巨大的风声掩盖了一切,无数砂石打在身上,楚云感觉就像有人拿着把刷子在刷他背上的伤口,呼吸困难,鼻孔里堵满了细沙,双脚死死蹬在地上,不然自己被吹走。
鬼帝老婆请饶命 与仙,同行 万律一抹红 大唐农场无双 快穿:吾生多艰 重生之两世杀手 圣王执事 我的夫君战力爆表 缥缈人间录 蜂狂大叔的网游世界 冥界直通车 从军工心脏开始 联盟之竞技之魂 杀手我不当了 海贼之自创金手指 降魔笔录 人间杂传 这个军嫂一千岁 穿梭阴阳间 终南隐士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