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迅速站在一个物品上,刚才根本没来得及看清楚脚下到底是些什么东西,现在一看,一把乌木剑,这已经是新手森林里爆的最好装备了,商店里面一把买5500金币,心里正高兴着,但人家也看到了他脚下的乌木剑,几个人迅速过来围殴他,一瞬间彩色屏幕就变成了黑白色。
“干你大爷的!”玩起游戏来,有时候就会让人特别激动。
这就是为什么传奇这款游戏迅速风靡全球的原因,这是第一款以升级-pk-攻城为主的游戏,许多从小做着武侠梦的少年郎在这里找到了血腥的杀戮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江湖。
我退出游戏,重新登录,就又回到了边界村安全区,打开背包一看,幸好只掉了几瓶药,把肉给卖掉,就往刚才被杀的地方跑,虽然时间过去了一段时间,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
很多时候人的乐趣不就是抢嘛,小时候跟兄弟姐妹抢零食,抢玩具,(大家有兄弟姐妹的肯定深有体会,抢到的东西吃得格外香,玩得格外爽,唾手可得的东西一般是不被人珍惜的)长大了跟别人抢工作,抢客户,抢女人(或男人)。
跑到那里的时候,没想到过去一段时间了这里很多人还在打架。传奇游戏是这样设定的,无故出手杀人脑袋上的名字颜色会变褐色,多杀几人名字变红,人家来杀你就是合法的,所以那几个人把我杀了后,名字变了颜色,其他人就又跑过来杀他们,就这样这里乱成一团。
一把乌木剑引发了一场血案,可想见这时候传奇的疯狂。
我跑去的时候,正好一个人被杀,运气忒差,装备爆了一地,好几人在那里等着捡东西,被杀的人躺尸在地上犹自不退,一直在满屏刷着辣鸡话。
估摸着等待时间到了,我也不管这么多,冲上去抢了个东西一张随机卷轴就跑掉了。
找了个安全地方,打开背包一看,是个钢手镯,看看属性我不由哈哈大笑,这个钢手镯居然是个极品,防御0-2,魔御0-1,道术0-2,加了2点道术,这个手镯就值钱了,道士30多级都可以用上,如果拿出去卖,没得几百块根本不要想得到。
旁边正跟专心队友组队刷沃玛勇士的梁小天转过头来问“怎么了?”
我告诉他爆了个极品钢手镯,梁小天正好用得上,马上说道“你小子运气逆天了啊,这么好的装备你现在用就是浪费,还有被人爆的危险,给我用吧。”
我笑着答应了,反正也没想着长期玩这个游戏,因为练级实在太难了,为免夜长梦多,赶紧跑回城去存了起来。
一上午在边界村与比奇城之间来来回回刷怪,好不容易把等级刷到了11级,去把装备换了。
我选择了毒蛇山谷,这里有毒蜘蛛,红蛇,虎蛇等怪,攻击强,防御能力一般,此时道士11级已经学了治愈术,生存能力大幅提升。
到这里的人相对不多,想赚钱的更多选择比奇矿区挖矿杀僵尸,想练经验的选择兽人古墓去杀骷髅。
在这种服务器里塞满了人的时候,去人越少的地方,越没这么卡,练级速度也越快。
在毒蛇山谷,多买点随机卷轴,山谷村落里直接使用。刷的一下我就跳到一群蛇里面,11级的脆身板根本就扛不住,只能赶紧开溜,把蛇的仇恨值拉掉后,再一条一条的吸引,在这里升级速度确实是快多了。
但是传奇开服已经快一年了,升级套路大家基本上了解清楚了,毒蛇山谷人少,就肯定有人少的道理,这些蛇就刷些小项链,小手镯的,其他的金币基本不爆,而且刷几个小时,也从没见大爆过,赚钱速度还不如我在新手村跟人家抢怪打。
中午的时候两人都没有下机离开,直接在网吧点了快餐吃了,吃完饭两人继续各干各的活。
下午的时候,我就在毒蛇山谷里面一直刷,等级到了13级后就慢了很多,直杀得我头晕烟花的终于把13级升到了14级,就再没有动力练下去了。不过道士在14级的时候又有了提升,可以修炼施毒术。
施毒术可以施放红绿两种毒,一种可以降低敌方的防御力,一种可以让对方持续掉血,在打怪和与敌人pk时,灵活运用施毒术,可以起到克敌制胜的效果。
这时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我硬拉上还沉浸在游戏中的梁小天下机了,这时候的传奇就是这么令人着迷,大家可以一天一天的泡在网吧就为了这个游戏。
灾雷之眼 今日的头条也很给力 创造新主神世界 洪荒之龙族至尊 女子道学院 路漫漫欺修远兮 闹了吗APP 证道寻魂 世上有只白骨精 道茫记 我的可成长神器 小人物们 龙与霍修 重生废柴追大王 资宋 任行太白 末世之修神 修真之养蜂人 陌上春 师尊别害羞
...
大战过后,仙帝凌凡重生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在一切悲剧都还没有发生之前,他发誓要改变曾经的一切!神仙救不了的,我能救!阎王不敢收的,我来收!上一世我登临宇宙之巅,俯瞰万界,却无人相伴,这一世,我定要不负前尘不负卿!...
一九八零年,此时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帷幕,重生到刚刚出生时的刘琅,这一世不再只是一个无关轻重的看客,他要披荆斩棘,打破禁锢,成为时代的领航者,让自己的国家成为真正的强国。...
办公室内,盛夏对身边的男人不满的道公司的人都说我一早存了心思勾引你,才坐上这总裁夫人的位置的。说我心机婊,配不上你!男人摸着下巴,对这个说法也相当不满瞎了他们的眼,分明就是我潜了你,把你强逼到总裁夫人位置上的!盛夏怎么听,都觉得这句话有点不大对劲...
她和他之间,从未有过爱情。为了家族利益,她被送到了他的面前,成为他的妻子。这段婚姻从未带给她任何的温情,有的只是世界上最冷漠的对待。她所有的期待,对于婚姻的美好向往,都在这噬骨得痛中被消磨殆尽当千帆过进,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远,心高气傲的他终于明白谁才是自己的真爱,便开启漫漫追妻之路!...
又名在逆流的岁月里习惯的点了支香烟,我穿梭在人群涌动的街道上,从最初路过玩具店的欣喜到喜欢上更纯净的黄昏,人流正渐渐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夕阳那么美,而我却塞上了耳机,然后放上了一首萧亚轩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只怪我们爱的那么汹涌,爱的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我在想,谁成为了我的陌生人,谁又会陪伴我左右看着这美丽的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