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轰隆轰隆的声音不断响起,山那边无数飞禽逃逸。
先是数不清的蝙蝠遮蔽了一大片天空,接着又是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异兽飞了出来。第五听云站在林子里,一脚踹飞了那只将死未死的蝙蝠,愣愣地看着天空,感受着大地的震颤,心里想着这两个半步虚无的家伙不会是在决一死战吧?
“走,过去看看。”
他收好剑,理好衣裳,重新接过马缰,牵着马就朝着山那边走去。可还没走出几步,他发现白洁没有跟上来,回头一看,只见这丫头怔怔地看着地上的两具蝙蝠尸体发呆。
“怎么了,小洁?”
“少爷,我要学剑!”白洁缓缓地抬起头,郑重说道,“少爷,我没有开玩笑,我要学剑!我要像少爷一样,剑斩权贵,诛杀强敌!”
第五听云抚了抚额头,他本以为白洁已将学剑一事忘了的,他还以为白洁想要学剑只是因为心中仇恨太深,他以为过两天等到白洁的悲伤没那么强烈的时候她就不会再提。
“小洁,学剑即是入武道,这条路并非你想象的那么平坦。”他牵着马,以同样郑重的语气说道。
“我不管,少爷能够坚持,我也能够坚持。”白洁握紧小手,“我要保护自己,也要保护少爷,这是一个丫鬟应做的事!”
第五听云还欲劝说,可当他的视线接触到白洁那双坚定的眸子时,他把到嘴的话吞了回去,点了点头:“好吧,今晚休息时我先指导你冥想。至于学剑,我也只能先教你一些简单的招式,因为我也还只是个半吊子剑客。”
正说着,大地又是一阵晃动。
可见那边山里的战斗已经进行到了关键时刻。
“这下可以走了吧?”
白洁嗯了一声。
两人一马再次前行。
翻上眼前这个小山坡,他们在坡顶停下,眺望出去,只见在南蜀山的深处,有两道人影正昂然立在林涛之上。那两人足点绿叶就能凭空站立,袖袍一拂便能掀起层层林涛,立掌一击便汇聚周天元力,声势惊人,惊飞了无数珍禽。
第五听云不敢再继续靠近,一是因为再往前就不再是南蜀山的外围地区了,遇到的魔兽也不再是小小的一阶那么简单;二则是因为虚无境的战斗激烈,就算是一点点余波也能把他轻松解决。
他在坡顶选了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然后纵上一棵大树,极目远眺,将决战双方的情况尽收眼底。
由于距离太远,他看不清二人容貌,只是依稀觉得他们年纪都不很大,起码没有白头发白胡子。左边那人身穿褐色长袍,长发披肩,颇有几分张狂跋扈的气息;相比较起来,右边那人则相对比较文弱,发髻束起,若不是站立在虚空之上,他那一身有些发白的袍服可能会让人觉得他是一个落魄书生。
两人这时已经罢手,相向而立,似乎在说些什么。可惜距离实在太远,第五听云听不见,他也懒得去理会。又看了一会儿,两人各自抱拳躬身,稍行一礼后,褐袍人大笑一声,直接飞掠远去。
留下那个书生模样的人,还站在丛林之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五听云细细去看那书生,隐约觉得书生身上的衣服有些眼熟。略微一想,那不正是刑部统一制式的服装吗?只不过那书生衣服的颜色不同于一般刑部下属,难道书生是刑部的人?
他正思索着,那书生也大笑声,离开了。
“真没意思,还以为能现场观摩一场虚无境的生死决战呢。”第五听云跳下树来,哼道,“谁知道打到一半不打了,那两人连伤都没受,真没劲……”虽然嘴上这么说,其实他心里却惦记着那书生的身份,若真是刑部来人,难道是冲自己来的?
武林旧事之银狐篇 齐先生又来蹭饭了 星耀武道 秦珂 三才鬼算 在霍格沃茨淡定地喝红茶 江湖救急小店 九段高手 一个人的小武侠 莫高 神兵小将传奇 恶魔在身边:小甜心,求亲亲! 游子天域 我真是个废柴鬼 万历恶霸地主 出山的小农民 练就王者 乱世将传 神元气大陆 无敌天帝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