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这里是一处洼地。
中间是一滩小型流沙,沙土混合在一起,孕育出了别样的藤蔓植物和大量野草。野草及膝,草下是能够淹到脚背的流水,流水浸润到流沙里面,把周围很大一片土地都变成了类似沼泽般的地形。
枯枝败叶落到水中,长时间的浸泡使它们腐朽,所以这片洼地里充斥着刺鼻的气味。第五听云小心地涉水前进,尽量屏着呼吸,这里的空气虽然还没有衍生成有毒的沼气,但也相差不远了。
脚底下的流沙湿滑而且松软,他必须十分小心,才不致被陷得爬不起来。他已经在这里观察三天了,发现这片洼地里有一只青眼狐狸,那狐狸少说也有七八年了,在寻常的狐狸中已经算是大伯那个辈分了。这狐狸站起来比他还高小半个头,第一次见到背影时,他还以为也是个猎户在打猎呢。
狐狸的皮毛可是好东西,不少贵妇可喜欢穿些狐裘、貂皮的衣服了。逮住它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一想到白花花的银币,第五听云就打定了主意。更何况这狐狸虽然狡猾,但一看就知道没有开灵,他对付起来还是有些把握的。
可世事难料,好事多磨,狐狸狡猾乃是天性,这片洼地又是人家狐狸的大本营,所以三天下来,第五听云愣是连狐狸的毛都没碰到一根。
从学院出来都三天了,可他连第一个目标都还没有搞定,这对他来说可有点打击信心啊。带来的干粮已经所剩无几,要是今天再逮它不住,或许就要考虑考虑换个目标了。
“来了。”
第五听云屏息凝神,藏在一丛藤蔓后面。这三天的观察他也不是毫无进展,最起码他对狐狸每天出行觅食的路线就研究得很透彻。这不,他在狐狸的必经之路上布好了陷阱,现在就等着请君入瓮,然后瓮中捉鳖!
哗哗哗,泥沼地中响起了水声。
一只花白的狐狸慢慢地在水中踱着,它时不时左嗅一下,右闻一下,似乎是野兽的本能让它察觉到了这个地方有些不对劲,所以它走得特别慢。那两只发青的眼睛射出狡黠的光芒,奸猾而且谨慎。
“好一只青眼银狐!这皮囊,低于六百个铜币我绝不卖!”
透着藤蔓间的缝隙,看着狐狸小心翼翼地靠近了过来,第五听云屏住呼吸,右手慢慢摸向身后的离人剑,握紧剑柄。
近一点,再近一点……
唰——等到狐狸终于走到了理想地点,第五听云陡然拔剑出鞘,手腕一抖,挽了一个剑花。剑锋到处,恰好割断了身旁的四根藤蔓,顿时只听得“咚咚”几声,彷如几块大石头砸在地上一般。
青眼狐狸何等狡猾,早已在听到第一声异响时就猛地掉头往回跑,可第五听云这个煞费苦心的陷阱哪会没考虑到?只听得一阵窸窣声响,四张用藤蔓织就的大网被提了起来,恰好把第五听云和青眼狐狸围在了其中。
四张藤网外面用好几十公斤的巨石压住,就算是一个纳元境一重天的武者落入这陷阱,也别想轻松离去,别忘了第五听云还在里面虎视眈眈,伺机待发。
“嘿嘿,乖乖,你就从了我吧。”
第五听云提剑摆了个起手式,这是他在《离剑七式》中学到的。离剑七式除了最后一页那七句话不明所以之外,前面的招式图案还是很清楚的,这三天他已经把那些剑招翻来覆去演练了无数遍,这才能够信手拈来,以剑式起手。
说起来,他现在也算是一个剑客了。
青眼狐狸龇着牙,两眼直放青光。狐狸不吃人肉,但不代表它就甘心被人欺负,现下的情况已经再明显不过,青眼银狐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对于这第五听云也有考虑,要不怎么说他这趟进山不仅仅是单纯的打猎,而且还是历练呢?
簌——
一个人的小武侠 在霍格沃茨淡定地喝红茶 无敌天帝 恶魔在身边:小甜心,求亲亲! 万历恶霸地主 莫高 神兵小将传奇 游子天域 武林旧事之银狐篇 星耀武道 齐先生又来蹭饭了 乱世将传 练就王者 三才鬼算 神元气大陆 江湖救急小店 九段高手 秦珂 我真是个废柴鬼 出山的小农民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