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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会、如、此。白瞎了她一桌“花好月圆”宴。白瞎了她特地做的头发买的新衣服。“那什么,棠……清棠啊,今年多大啦,父母是做什么的啊?”顾女士看不下去儿子大献殷勤的狗腿样,打断说,“和陆铮是怎么认识的啊?”儿子之前说这小男生最初接近他是为了工作,顾女士心想她或许可以利用这点打退这个“男儿媳妇”。心思不纯的人可不能进他们家门。沈清棠可喜欢吃王姨做的豆沙春卷,风卷残云地吃掉了大半盘,没好意思继续吃,改去喝陆铮给他舀的甜汤。但目光却还落在春卷上,眼巴巴地望着。听见顾女士的问话,他才把视线从春卷上挪开,说:“我没有爸妈。今年……今年22岁。”这是他证件上的年纪。“这、这样啊……”顾女士没想到这小男生年纪轻轻就无父无母,怪可怜的,语气不自觉软下去,“抱歉啊,阿姨之前不知道……”“什么?”沈清棠疑惑地看她一眼,不是很明白顾女士为什么突然和他道歉。然后又用同样的眼神去看陆铮,这是希望对方给自己解惑。陆铮给他夹了一筷子冰菜,顺便捏了捏他手心,说:“没什么,我妈就是随便问问。”“噢。”沈清棠点了点头,然后很天真地说,“是说我没有爸妈的事情吗?没关系啊,我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但我有师父。”虽然师父很凶,成天教训他没出息。他们草木妖本来就没有父母的啊,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凡人规矩好像特别多,也很在乎亲缘朋友。没有父母的孩子在凡人眼里好像的确是很可怜的,所以他把陆铮给他剥好的糖炒栗子分了一半给陆妈妈,安慰她说:“阿姨你不用可怜我,我师父虽然很凶,但他人其实很好的,陆铮也对我,所以我一点也不可怜。”顾女士:“……”她本来是想做个“恶婆婆”的,但这小孩儿身世那么可怜、又那么乖,她实在说不出什么刁难话,反倒不断给他夹菜:“嗯,多吃点菜……”而陆铮早就被小神仙一句“陆铮也对我好”哄得熨熨帖帖,跟喝了美酒似的晕陶陶。当着父母面呢,一对眼珠子就已经黏在沈清棠身上,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瞧。那模样,简直没眼看。“妈,你查户口啊问那么多,吃饭呢你说这些干嘛。”陆铮说,“您学学我爸,多吃菜少说话,您要想知道什么我待会儿跟您说,现在先让棠棠好好吃饭吧,他中午就喝了杯酸奶,肯定饿坏了……”顾女士:“……”真的,生儿子不如生叉烧。两人还没怎么样呢,就嫌弃起亲妈来了。而沈清棠被说的害臊,轻轻睨他一眼:“你也少说话。”陆铮:“噢。”顾女士:“……”反正不管顾女士和老陆总心里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沈清棠最后都被作为陆铮的追求对象而留在了陆家。这事儿陆铮其实也同他们提过,说自己“朋友”在a市举目无亲,要暂住在他们家。顾女士当即就同意了,那时候她还特别高兴,只以为这是小两口想要同居找的借口,第二天就叫王姨收拾好了房间,就等着儿子把人带回家。结果……人是带回来了,也要在家住着了,但这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啊!然而看着儿子高兴地跟什么似的,顾女士也做不出把人再赶出去的事。老陆总也劝她:“算啦算啦,儿孙自有儿孙福,随他去吧,我们也做不了他的主。”顾女士想想觉得也是,儿子从小就有主见,打定的主意九头牛也拉不回,别到时候儿媳妇没了,儿子也跟着跑了……她就这样自我攻略了半个月,精心打理过的秀发都愁掉了好几把,然后终于想通了——男儿媳妇就男儿媳妇吧,有总比没有好。按自家儿子那性格,他们要是敢棒打鸳鸯,那臭小子没准儿真就敢一辈子打光棍。而且、沈清棠真的太太太太太……可爱了,长得软乎乎的,性格也软乎乎的,可比他们那个整天摆着个“讨债脸”的儿子讨人喜欢得多,顾女士就是想讨厌他也讨厌不起来。虽然抱不了孙子孙女了,但多了个又好看又可爱的新儿子,这波也……顾女士含泪安慰自己,这波也不算……亏吧。想通了的顾女士看新儿子越看越喜欢,没多久就犯了全天下老母亲都会犯的错——有了新儿子,就嫌弃起亲儿子了。陆铮乐见其成,每晚在饭桌上都要吹一波沈清棠的彩虹屁,致力于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棠吹”。不仅如此,他还堂而皇之的把沈清棠带去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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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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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