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明看到罗峰,不愿意放弃人类身体的样子,觉得罗峰现在这副表情很有趣,秦明之所以没告诉罗峰,金角巨兽有分身天赋,就是想看罗峰纠结的样子。
秦明决定,继续逗一逗罗峰,毕竟随着罗峰的崛起,想要调戏罗峰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但是,调戏主角是穿越者的权利之一,秦明是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的。_
“罗峰,你可能不明白,你放弃的是什么,金角巨兽作为宇宙巅峰血统之一,除了一部分特殊生命,和少部分绝顶妖孽,几乎可以做到同阶无敌,并且,金角巨兽领悟法则非常容易。”秦明介绍着金角巨兽的优点。
“这还只是表面,金角巨兽还有其他秘密,金角巨兽是有金之兽神的血统的,非常契合金之兽神的道路。”
“你可能不知道什么是兽神,我给你简单的介绍一下,宇宙有八大兽神,都是天生的宇宙之主,金之兽神就是其中之一。”
“兽神不止是单纯的神兽,兽神也是修炼道路之一,就拿金之兽神来说,金之兽神的道路,是融合法则道路,金之法则,空间法则融合,就可以成为宇宙之主。”
“兽神之道,就是抵达宇宙之主境界的方式之一,你决定要放弃?”秦明带着明显的恶趣味问着罗峰。
“这……我……”罗峰纠结,经过秦明的介绍,只要自己夺舍金角巨兽,一条通天的道路就会展现的自己面前,但是夺舍金角巨兽,就意味着自己要放弃人类的身份,自己实在是下定不了决心。
“罗峰,你真不要,我就吃了,我还没有吃过金角巨兽的蛋呢!”秦明笑嘻嘻的,继续看罗峰笑话,好像很期待金角巨兽蛋的味道。
“秦明,你不准吃……!!!!”巴巴塔吼道。
秦明看着罗峰,纠结的样子,看着罗峰不想放弃类人身份的样子,忽然觉得,自己这么调戏罗峰是不对滴。
“一定是罗峰的主角光环在作祟,居然能影响自己的想法。”秦明想着。
“行了,不逗你了,放心的夺舍,没有问题,你不会失去人类的身份。”秦明对罗峰说到。
“嗯……?”罗峰两眼放光的看向秦明。
“金角巨兽的天赋非常厉害,其他的天赋,我不太在意,但是有一项天赋,是宇宙里所有人,都梦寐以求的天赋————分身!!”秦明解释道。
“金角巨兽有用分身天赋,可以孕育个分身,至于这个分身的名额,孕育什么,这取决与你自己。”
“你可以用掉其中一个分身的名额,在你夺舍之后,重新孕育出你的人类身体。”
“金角巨兽很特殊,他体内有一颗生命原核,只要原核不出问题,分身死了,也可以重新孕育出来,只要你保护好原核,你就是不死的,当然,被人灵魂奴役了另算。”
“至于怎么孕育分身,你夺舍之后,会获得金角巨兽的传承记忆,到时候你就都明白了。”
“哦,对了,金角巨兽的传承记忆,也是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秦明继续解释道。
“还有,刚才说的金之兽神的道路,金角巨兽是金之法则宠儿,但是空间法则天赋并不高,你可以寻找一种叫魔刹族的身体残留物,来孕育出一个魔刹族分身。”
穿进逃荒游戏中,我成了全村人的扛把子 我和大佬闪婚了 仲夏 文娱腾飞 仙道之帝 末世捡到小世界 联盟之从拒绝苏小洛续约开始 农门空间:首辅娇妻她又美又作 蹭机缘,暴击奖励 精灵之摆烂大师 种田开荒,我在古代娇养侯爷 我写的剧本可以影响现实 猎户家的小娇娇 帝煞神兵 DND和DNF是不一样的 碎天 重生:至尊骨帝 洪炉之主 山海从图腾神开始 太初有魔于道先
一次意外的经历,让他探索到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坠子上有超能力,他依靠坠子得到并拥有了强大的能力与狂野之医术,从此,山间多了号响当当的人物,美女身边饶,权势身边走,彻底走上了开挂的人生。...
毁容?废材?家族困境?还被未婚夫抛弃?但她从不言弃,立志当一名炼丹师,誓要扭转厄运!偶然救下一只神秘狐妖,原来这萌货不但是个三好丈夫,还是当今叶王,一系列追妻大计,从此被捧在掌心呵护。种田经商,炼丹修仙,三界多少爱恨情仇,纵使大厦将倾,有他相伴又何惧?系列文妖怪贵公子神仙男友,书友群号80305236...
他是恶魔的代理人!他是主神座下最勇猛的战士!他被誉为地狱的圣贤,他被称作神界的魔鬼!他用一面坚盾,砸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建了一个书友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来聊聊剧情,给我点建议。非常感谢!正义联盟122692134...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六年前,他成家族弃子,遭受陷害,与女人发生关系,被迫离开。六年后,一代战神,重返故里,只为让妻女幸福一世。...
最强神医重回都市,本想低调生活,可是实力不允许啊,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醒醒吧,不如拎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