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是谁?放开我!”被意外出现的男人抱着在天空疾风,惊慌的玛雅尖叫着,手舞足蹈拼命挣扎。对方的一双铁臂抱住她,任由她对他挥拳踢腿,就是不让她掉下去。
“玛雅,三百年多年没见,你已经忘了我是不是?”抱住玛雅的健硕男子忧伤地说道,降落在一棵参天古树的树冠上。
这熟悉的声音……
玛雅不敢置信道:“菲尼克斯,是你?”从他的时间上算他们已经分离了三百年,不过从她的时间上算,他们分离了八年。
“你还记得我?我是菲尼克斯。”抱着玛雅的健硕男子又惊又喜,调整了一下抱姿势,低头含住她的菱唇激切地狂吻起来。
“唔~~”熟悉的霸道热切之吻唤起了玛雅对他的思念,她环住他的脖颈激烈地回应。她经历过的几个男人当中,只有菲尼克斯最有男人气概,对她也最热情似火。这八年间,每当夜晚身心寂寞的时候,她就会想起来。梦中,他也是她春梦中的主角。
粗粝的大舌在她小巧檀口肆意扫荡,狂野地搅拌她的绵软香舌,双唇用力吮吸她檀口里香甜津液,菲尼克斯将这三百多年的刻骨相思全数倾泻在他们的热吻当中,吻得玛雅气喘吁吁,不得不脑袋向后逃开他的唇。
“玛雅,你知道吗?你是神造女,我相信无所不能的造物主会保护你,你绝对不会死于火山爆发。这三百多年,我一直在找你。”菲尼克斯狠狠地降落拥抱在怀中,力气大得似乎要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菲尼克斯,对不起,我让你寻找了三百年。”脸伏在他肩膀上的玛雅心中溢满了对他的深情。
“三百年了,三百年了,我找到你,却只能看着你勾引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菲尼克斯愤懑道,“你已经完成了雷神封印的任务,没有必要再呆在他的身边。”他猛地抽掉自己的裤腰带,让裤子全部顺着身体往下掉。
膨胀已久的肉棒弹跳出来,立刻散发出强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双手托住她的翘臀,他粗哑着嗓音道,“玛雅,把你的腿打开,让我进去。”看到她勾引少年,他就妒忌得发狂,可是他不能阻止玛雅执行造物主派给她的任务;听到他们交欢的呻吟和声响,他的欲血如火山岩浆一般沸腾,热流狂涌,肉棒充血膨胀得快要爆炸了。
“啊?在这里?”玛雅紧张道。这里是树冠呀,他们会掉下去。
“打开你的腿,勾住我的腰。”菲尼克斯命令道,红色的头发流溢金红光泽,黑色双眸充斥着欲望风暴。如今他是仅差一步就能封神的强者,难道还会从树上掉下去?
玛雅本来情欲正旺,因为菲尼克斯的突然出现兴致被打断,如今因为知道是他,兴致又起了,闻言便双手环住他的颈脖,双腿勾住他的健腰。
菲尼克斯托住她的翘臀,坚挺如铁棍的肉棒对着她腿间泥泞的羞花研磨,找到还流出浊液的穴口便急不可待地顶了进去。
“啊~~你的……快插裂我了。”异常饱胀的快感如水浪在羞花激窜,玛雅娇嗔地白了菲尼克斯一眼,媚眼水汪汪,双颊春情荡漾。
“那小子毛还没有长全,哪能和我相提并论?”菲尼克斯一语双关,托着她的翘臀上抬下压,精瘦的窄臀快速前后摇摆,让自己坚硬雄伟的儿臂粗大肉棒在她紧致湿滑的花穴里狂抽猛插。当力量进阶到圣阶的时候,他身体各种能力都保持在巅峰状态。他是成年男子,还是体格健壮的武者,岂是那个十六岁的修尔能比的?
--
钻石(np) 人间荒唐 皮囊 香雪(帝妃、高h) 漂亮炮灰美又癫,沙雕勇闯娱乐圈 开往春天的地铁(真骨科) 下岗替身娇又荡 在他股掌之上(兄妹 古言 宠溺 强制爱 1v1 年上) 淫荡黑童话(高h) 五雀(H) 与姐婿(重生1v1) 笼(1v1 H) 宠娇儿(父女产乳高H) 情投意合(1v1 高h 娱乐圈) 阴天旧故(高干H) 赴约(师生H) 顶级玩物(高H,金主强制爱) 操控世界 我的熟母老师 痴爱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