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菲尼克斯将玛雅的白嫩双腿扛在自己宽厚的双肩上,如铁的坚实双臂撑在她脸庞两侧,强健的身体压在她娇软的身上不知疲倦地狂抽猛插,插得她花穴蜜液四溅,发出噗嗤噗嗤的搅水声。
“菲尼克斯,哦~~你好强壮,嗯~~嗯……你插得我好深,哦,快插进子宫里了。啊……啊啊~~啊……”玛雅双手紧紧拽住身下的衣服,娇艳欲滴的檀口吐着急促而细碎的呻吟,平凡的脸上漾开妩媚的红晕,双眼潮湿迷离,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封印解除需要两人同步高潮才行,可是她已经高潮了两次,他的肉棒依然坚挺炽热,好像还胀大了一圈。
“呼呼~~呼呼……”菲尼克斯气喘吁吁地狂野律动着,黑色的双眸翻腾情欲狂潮。和她欢爱的感觉太美妙了,他沉浸在强烈的销魂快感中无法自拔。
“啪啪啪啪”,他们的肉体撞击异常急促,他鼓胀如球的睾丸随着他的律动不断拍打着她圆润白嫩的臀瓣。“啊,啊,好爽,玛雅,我好爽啊,你爽不爽?”快感的浪潮如滔天巨浪在他体内激动,他兴奋得动作越来越狂野。
“噗嗤噗嗤噗嗤”,他粗长坚硬的肉棒在她紧致湿滑的花穴狂抽猛插,香菇状顶端的肥厚肉棱向后抽的时候次次都刮出一股被捣成细白沫子的香甜花蜜,然后从她穴口流淌到粉红色的菊花处,最后流到她身下已经凌乱的衣服上。
“啊~~嗯……啊,菲尼……克斯,我,啊……”强烈的酥麻的快感让玛雅呜呜哭泣,潮红的脸上汗水淋漓,被扛在他肩膀上的双腿肌肉无序颤抖,十根白玉脚趾时而极力舒张时而蜷缩成团。
“玛雅,再坚持一下,等我,等我。”菲尼克斯粗哑着嗓音道,英俊的脸孔涨得得通红,额头满是汗水,额角青筋突突直跳,火红色的头发紧贴在她汗湿的脸庞上。令人窒息的快感在他体内急剧翻腾,虽然是第一次欢爱,但他能感觉到稍后会有更加强烈的快感出现,知道自己会承受不住得射精。
“呜呜……菲尼,克斯,啊~~你太久了,我受不了了。”玛雅抽抽搭搭地呜咽着呻吟着,花穴不断收缩。一波波酥麻快感通过如电流一样刺激着她,让她泪水不断流淌。
她的花穴越来越紧,好像小手用力握住他的肉棒;她花径深处的嫩肉宛如一张小嘴,不断嘬着他的肉棒顶端,仿佛要吸出他的精液。菲尼克斯仰脸张嘴急促呼吸,健腰和窄臀如失速一般疯狂贯穿她泥泞湿滑的花穴,撞击她花径深处的敏感嫩肉。
“啊,啊~~啊……我受不了了,我不行了,我要,啊,啊——”玛雅宛如琴弦紧绷到极限“铮”地一下断裂了,泛着大片红潮的娇躯剧烈颤抖,花穴口极度收缩,花径里的皱褶媚肉疯狂挤压不断抽动的炽热肉棒,花心嫩肉持续痉挛,再度喷薄出晶莹的爱液。
“喔,喔,喔……太强烈了,玛雅,你要夹断我了,啊,啊,啊——”极度强烈的酥麻快感如一道道闪电在体内急窜,菲尼克斯受不了了,最后冲刺般地狂抽猛插十几下,肉棒急促抖动,暗红色的硕大菇状顶端那小眼抽搐地激射出一股浓白滚烫的精液。
“啊~~啊……啊……”高潮中的玛雅花心被他的炽热精液激射,爽得身体持续抽搐痉挛,双眼失神地望着夜空。
火红色的封印悄悄解除,火元素神的残魂神念无声无息地融进了菲尼克斯的灵魂中。菲尼克斯和玛雅都沉溺在高潮快感中,谁也没有注意到红光一闪,菲尼克斯的后背皮肤上浮现出一只巨大的火焰图案。这火焰图案,分明就是展开双翅的浴火凤凰。
--
顶级玩物(高H,金主强制爱) 阴天旧故(高干H) 情投意合(1v1 高h 娱乐圈) 下岗替身娇又荡 我的熟母老师 淫荡黑童话(高h) 赴约(师生H) 漂亮炮灰美又癫,沙雕勇闯娱乐圈 在他股掌之上(兄妹 古言 宠溺 强制爱 1v1 年上) 宠娇儿(父女产乳高H) 与姐婿(重生1v1) 五雀(H) 痴爱 人间荒唐 香雪(帝妃、高h) 操控世界 钻石(np) 开往春天的地铁(真骨科) 皮囊 笼(1v1 H)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