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菲尼克斯听明白了玛雅的话,很是惊讶,佣兵经常在生死边缘战斗,劫后余生往往会找女人狂欢。他是没有这样干过,不过知道佣兵和女人的关系,难道他一见钟情的少女是那样的人?
玛雅转身掬水冲洗自己的身体,淡淡道:“我不是你想象中冰清玉洁的少女,你还是走吧?”她可不是卖春的妓女,和她交欢是绝对的幸运,就看这位火属性大剑士把不把握得住机会了。
菲尼克斯难过自己选中的新娘子不纯洁,不过想到这些天对她的观察和默默升温的感情,他快速脱衣下水,从玛雅的身后抱住她泛着雪白柔光的娇小身子,道:“我已经看上你了,不想违心地错过你。你把过去遗忘掉,和我开始新的生活。”他抱起她亲吻她削瘦的肩膀,“你太瘦了,嫁给我后我会负责养胖你。”亲吻下去他陡然发现,自己嘴唇碰到的肌肤宛如煮熟的鸡蛋那样嫩滑温软。
不相信地抚摸她水淋淋的身体,他震惊地发现,自己的眼睛欺骗了自己,自己的手摸到的肌肤滑不留手,胸部的触感远比眼睛看到的丰满。
“菲尼克斯,你的运气真不错。”玛雅抬高双臂向后勾住菲尼克斯的脖颈,“虽然我的身子并不冰清玉洁,但绝对美丽神奇。对我好的男人会得到造物主的恩赐。”他的话取悦了她,她决定就算他现在临阵退缩她也要将自己体内的火神之残念神魂送给他,让他觉醒为火神。
“这是怎么回事?”有着十年佣兵生涯的菲尼克斯立刻警觉了起来。
“你听说过精灵面具吗?我现在带着一张你眼睛看不见的面具。”发现他立刻伸手摸自己的脸,玛雅笑道,“我自己带上的,只有我能拿下来。”
菲尼克斯立刻道:“玛雅,取下来好不好,让我看看你的真面目。”他心潮澎湃起来,玛雅现在的容貌偏丑,那么她的真实容貌一定很漂亮。家族源自血脉的传统没有欺骗他,他找到了一个漂亮的新娘。
“菲尼克斯,太过美丽的容貌是一种原罪。”玛雅说道,语气中透着一点淡淡的忧伤。
菲尼克斯立刻脑补成,她因为过分的美貌被人玷污了,所以带上精灵面具遮住自己的容颜。
“只给我看行不行?”他深情地说道,心中偷偷产生一丝愉悦。他妻子的美丽以后只有他知道,他看到。
“我要……”玛雅放开双臂转身仰脸凝望他英俊轩昂的面容,“我要试试,才能,决定……给不给你看我的脸。”他已经开口向她求婚了,对她的美丑应该不是太在意吧?她虽然很骄傲自己现在拥有一张魅惑男人的绝美容颜,但是内心还是很希望有人爱上自己的内在灵魂。
“我明白了。”菲尼克斯心领神会,双手捧住她五官平庸的脸,低头吻了下去。
他温暖的红唇轻轻磨蹭她娇嫩的唇瓣,仿佛担心将她的唇瓣磨蹭破了;他舌尖舔舐她柔软的唇瓣,大胆地钻进唇瓣里舔舐她的整洁牙齿。
“嗯……”玛雅鼻翼轻哼,双臂勾住他的脖颈檀口微张,绵软的丁香小舌如灵蛇一般勾住他的大舌研磨。经历过罗兰,两个邪恶暗黑精灵,她还羞羞答答不懂欢爱那就太假了。
发现她很热情,菲尼克斯知道她不讨厌和他唇舌亲密,信心大增,大舌搅拌她的绵舌,舔舐她檀口里每一寸地方,吮吸她逐渐分泌出来的甜美香津。
“嗯,嗯~~”玛雅轻声呻吟,逐渐燥热的娇躯紧贴在他肌肉坚硬如铁板的胸膛上。
--
在他股掌之上(兄妹 古言 宠溺 强制爱 1v1 年上) 漂亮炮灰美又癫,沙雕勇闯娱乐圈 操控世界 皮囊 赴约(师生H) 下岗替身娇又荡 人间荒唐 五雀(H) 情投意合(1v1 高h 娱乐圈) 钻石(np) 笼(1v1 H) 阴天旧故(高干H) 顶级玩物(高H,金主强制爱) 我的熟母老师 与姐婿(重生1v1) 宠娇儿(父女产乳高H) 香雪(帝妃、高h) 淫荡黑童话(高h) 开往春天的地铁(真骨科) 痴爱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