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4章灵木逢春!孵化转生金蛋【求订】
“没想到来的这么快。”林渊心中想到,按照自己最初预想,找到可承载灵气的灵物不容易呢。
聚灵阵什么时候能够布置,需要运气,运气不到,是很难得到需要的宝物。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七七,有着词条-气运之子!
起初见到这三样最后的物品:乌金枪头,灵气瓷瓶,骨锤,林渊的心中是失望的。
三样物品,就连灵气瓷瓶在这里也是可有可无。
它的能力是吸收灵气,储存其中,必要时可以释放出来!换成其他凡者,会很乐意拿下它,可以作为备用灵气。
林渊完全不会,真衍呼吸法,得天地灵气眷顾,可夺灵韵,方圆百米天地灵气尽数可以强掠!尽可吸纳!
灵气瓷瓶吸收那些灵气,或许还没自己几个呼吸,强掠的灵气来的多。
没想到柳暗花明,真正的宝物,竟然是放置灵气瓷瓶的红木盒!
明面上它是放置灵气瓷瓶的木盒,实际上,自身却是可承载灵气的玄气灵木!价值无穷!
也就是凡者协会的鉴宝师没能现它的玄妙,否则,拿着木盒去制作木珠子,或是其它物品,每一件的价值,都不会低于这三样要拍卖的物品。
林渊单手托着下巴。
目光连续看另外两件物品的盒子包装。
【信息(现在):樱桃木盒子——介绍:樱桃木制成的木盒,做工精致,十分漂亮。词条:精致(高级)】
【信息(现在):铝合金盒子——介绍:现代工艺制成的铝合金盒子,有着耐损毁,耐老化的效果。词条:强韧(高级)】
“都很普通。”林渊心道,已经确认自己要竞拍的目标,就它了!
灵气瓷瓶!!
不论花费多大代价,五万,哪怕梭哈全部积分,也在所不惜!
叶婆娑粉唇润齿,贴着长烟杆,慢慢悠悠的吸了一口,说道:“两位,有喜欢的吗?”
“武器看着都还行。但我已经有了剑。”林渊的吞金剑,不论叶婆娑,还是夏瑶都是知道的。
不论是314局,或是凡者协会,都知道那柄金剑破坏力强大,可大可小,神异的很!
夏瑶低头思考,自己的积分已经不到3万点,说道:“我还有两万多积分,希望能拿下瓷瓶吧。其它两件我没兴趣,就这个看着顺眼一点呢。”
“乌金枪头,骨锤,这两样需求的人会有不少。但瓷瓶几乎是人人都想要,所以…两万多积分,可能会很难拿下。”叶婆娑给出自己的判断,这个价位,要拿下灵气瓷瓶还是很难的。
几人说话间,第一件-乌金枪头,已经开始竞拍。
起拍价5ooo积分,单次加价,不得少于5oo积分!最终成交价:495oo积分!
“啧啧。”林渊都觉得这价格夸张。
之前自己拍卖的物品里,有的完全不弱于乌金枪头,但花费的积分也才不到15oo点!
“蕴灵物品是很少见,很少有的,尤其是武器,合手的更难遇到。”叶婆娑摇头,觉得自己多嘴了,说道:“算了!”
这俩人,夏瑶是314局的组长,不缺少好武器用。另一个,林渊的金剑,放到整个洛都,那也是数一数二的灵剑了!
对于这俩人来说,乌金枪头,确实是一般般,也没问题。
真正能吸引两人注意的,还是吸灵瓷瓶!
第二件竞拍的物品-骨锤,开始了。
同样的,起拍价5ooo积分,单次加价,不得少于5oo积分!最终成交价:455oo积分!
“其实骨锤要强过乌金枪头的。”叶婆娑给出评价。
“不见得,乌金枪头要是能和天然灵木结合,威力还能再提升。”林渊说着,突然想到了玄气灵木。
与卿同舟 重生后她只能做外室 斗罗绝世:谁让他当魂导师的! 华娱:从神棍到大娱乐家 御兽修仙:我获得了灵宠天赋 降临他心上 我靠种田游戏兑换植物[星际] 无效弃养 诡秘:当愚者碰上假面愚者 我家地下室连了个骷髅地牢 从上海滩的人力车夫开始崛起 废土:我的物品无限升级 长兄骨 地球人装O是要生崽的 禧相逢 我在东京当妖魔! 暧昧过线 人快老死,我觉醒了长生命格 大宅妙医 末世!重生成猫后我被大佬饲养了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