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旦的最后半天假期,周鉴之本想带余姿出去,只是她不想,他便也不勉强,于是吃过饭后,他留在书房里陪着女孩一起复习功课。
看着她对一道经济类的题目停留许久,周鉴之从她手里抽出笔,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来为她详细地解释了一番。
余姿听着男人醇厚的嗓音响在耳边,他在她的专业里旁征博引,娓娓道来,令她困惑已久的题目就这样豁然开朗。
她偏过头,男人立体深邃的俊脸便映入眼帘,浓密的长睫在眼底打下一片阴影,高挺鼻梁下的双唇不断阖动着,神色认真而专注,他这样的一面余姿从未见过,以致于微微愣了神。
“想什么呢,不认真听。”周鉴之注意到女孩的分神,抬手轻轻敲了敲她的脑门。
余姿眨了眨眼,目光重新移到纸上,微微加速的心跳彰显了她方才的慌乱。
“你怎么会这些?”
“我也是你们专业毕业的。”周鉴之放下笔,斜睨了她一眼,“看你学长的笔记不如我教你更好。”
余姿抿了抿唇,淡声解释:“笔记我还给他了。”
男人闻言,挑了挑眉,他压抑着逐渐上扬的唇角,摸了摸女孩的脑袋,畅快地说道:“以后你的学业就是我的责任,不会就问我。”
女孩心尖一软,微抬头,有些迟疑地看向他,似乎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
这眼神落在周鉴之眼底却变了层意思,他微沉下脸:“怎么,你不相信我的专业水平?”
余姿摇了摇头,问出了心里话:“你工作都不忙吗?”
“宝贝放心,养你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抬起她的下巴,温柔地在她唇上印下一吻。
……
寒冬时分,暮色下的操场人影稀疏,只有东北角有一对人儿并肩走着。
穿着黑色短款羽绒服的男孩俊秀的脸上染着一抹忧伤,他压低着嗓音对身旁的女孩说:“余姿,你离开他吧,这样的男人哪会有什么真心,关于他的绯闻你就一点也没看过吗?”
女孩清冷的眸光静静地凝视着远处的路灯,眼底划过一抹痛苦,可是开口的嗓音却仍是自若的。
“学长,这是我跟他之间的事。”
程澈被女孩的话所刺激,有些激动地握着她的肩膀说:“我哪里不如他,你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人,就因为他家财万贯吗?”
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或许在他眼里她就是这样一种人吧。
可他说得也没错,她现在吃穿住用的都是周鉴之的。
余姿往后退了一步,松开了他的桎梏:“你就当是你想的那样。”
“我不信。”程澈走近她,将女孩紧紧拥着,淡淡的清香萦绕在他鼻尖,脑袋里骤然涌现一个想法,他颤声道,“是不是他逼你的?你告诉我。”
余姿身体一僵,即使他知道她的实情又能如何,周鉴之不是他能对抗的了的,而她也不想拉他下水。
这是她自己的事,与他无关。
“不是,我跟他是你情我愿,请你别再对我做出这样的行为。”
语罢,余姿用尽全力推开他,匆匆离开了操场。
反派炮灰不能没有戏份(快穿NPH) 笼中之雀 (伪骨科1V1) 无人之境(1v1 强取豪夺) 你我初见时 当性冷淡遇上粘人精(1v1 sc) 沈归仪陆昭胤被害有喜后禁欲王爷比渣夫急 制伏多偶性 江念路景时李昱七零大院最强军少娶了个万人嫌 明姝裴渡谋她唇色 南星陆远舟糟糕我被便宜老公缠上了 江户紫罗兰之淫乐时代【NPH】 快穿:坠神之地(NPH) 陆缉尘林之念权臣小叔子兼祧两房亡夫现身了 素女 (古言,1V1,高H) 黏腻(1v1 SM 调教) 桑宁张一政追妻路漫漫他跟我玩攻心计 混入直男宿舍后(NPH) 关苒苒沈彦洲她细腰娇骨疯批暴徒强制爱 想睡他(1V1H) 暗潮李家(骨科兼父女1V2)
传言,薛家大少天煞孤星转世,克死了九个老婆,而她是第十个。为了母亲的病,姜未泱狠了狠心,一咬牙,嫁了。原本以为婚后两人可以相安无事相敬如宾,结果男人却是越来越无耻粘人。说好的不近女色?说好的不能人道呢?姜未泱怒了我要离婚!...
作者离奇章鱼的经典小说不死战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寒江孤影,望不清前路迷雾重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别人怀抱中上高楼,临西风,斩情仇,却是剪不断理还乱。罢了,罢了,哼一曲自得其乐,哪怕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涯远!相逢何必曾相识?天涯近!知己红颜何处寻?这一路,你我都是追梦人。喂,朋友,起来吧!上路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逆天命,夺造化!少年惊天而出,天下谁与争锋!...
...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