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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修为,是仙人冲击境界的不二法宝。这算不上什么要紧宝贝,但毕竟在天庭宝物册上记过名,贸然弄丢了也不算事。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来寻找混元丹,后来萧陵和他说了辅助贪狼渡劫的事,秦恪便没有派下属,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去裴家的路上顺便将混元丹找回来。
牡丹仙子先前和杨华隐居在屏山,家里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陇地,屋后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还养着一条黑狗,一丛野花,日子过得倒也轻松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来前。秦恪得知牡丹触犯天条,亲自下凡,将牡丹和杨华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从捉拿到审判不过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间已过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温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败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扫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培元丹的痕迹。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会,感受到细微的仙丹清气,以及些许妖气。
牡丹毕竟是百花之长,有她日日浇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灵智,变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里那条黑狗也不见了,多半,混元仙丹是被这些小妖精带走了。
低级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并不怕他们对仙丹做什么,只不过,这样一来他又要绕路,有些麻烦。
秦恪顺着仙丹气息,一路往大山深处走去。大山里的精怪猛兽对秦恪来说形同虚设,就算他修为只有十分之一,也不是区区凡物能挑衅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过,除了那条狗,还有一个女子在。
巧了,正是熟人。
秦恪一会还要去裴家执行任务,他这次下凡就是为了帮助裴纪安渡劫,以及保护裴纪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间的身份,日后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面,若是在这里就被认出来,恐怕有些麻烦。
秦恪只好临时给自己捏了个面具,顺便挡住李朝歌的攻击。这个女子,杀气是真的重。
她杀妖秦恪倒没什么意见,但是,她那一剑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坏了,仙界可就损失大了。
秦恪拦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后就打算离开。秦恪向来不管闲事,李朝歌杀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东西取走后,李朝歌爱怎么打怎么打。
没想到,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李朝歌不杀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后,怎么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识到她并不是一个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练过仙术。
秦恪心道难怪,看来前世贪狼被坑的那么惨,也不能完全怪贪狼无用。不过,她一个凡人,为什么学过仙家法术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许猜测。为着这个缘故,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难得问了一句“你为何跟着我?”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李朝歌从小就被周老头扔进深山老林里训练,此刻虽然吃力,但也并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饶,问,“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现过?”
秦恪换算了一下凡人的时间,永徽十八年,这一世的四年前,天庭的十四天前。那个时候他带着天兵天将缉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凑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
秦恪虽然性子冷,但是并不否认事实。他点头,道“是我。”
李朝歌惊讶地睁大眼,果真是他!
永徽十八年,李朝歌十二岁,懵懵懂懂,没心没肺,浑然不知男女有什么区别。那天,她被周老头扔到山上砍柴,忽然感受到森林中寒气涌动,李朝歌跳到树梢,看到对面山头,一个衣带当风、冰姿玉骨的仙人站在云端,云层下,隐约有白甲执剑的人影上上下下。
那一眼给李朝歌的冲击太大了。云雾涌动,一切很快消失不见,仿佛刚才只是山市蜃景。连李朝歌自己也不知道,她看到的景象是真的,还只是她的幻觉。
她看不清云端之人的长相,然而那种清华凛然、宝相庄严的气息,从此牢牢萦绕在李朝歌心头。似乎就是从这一天起,李朝歌猛然发觉,她和村里的小伙伴不一样,她和周老头,也不一样。
她头一次意识到,她是个女孩子。
也是因为这一眼,李朝歌此后下意识地偏好长相带仙气的人,连她挑驸马都难以幸免。李朝歌一眼相中裴纪安,此后八年跟中了邪一样喜欢他,和十二岁时那惊鸿一眼,有很大关系。
李朝歌重生后,本来都打算放下执念了,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前世那个人。
李朝歌心中无限唏嘘,如果前世她也能再遇此人,她何至于对裴纪安念念不忘?可是李朝歌转念再想,前世十六岁时她根本没能力独闯黑森林,就算此人同样出现在这里,她也无缘得见。
想来这一切,皆是因果。
李朝歌想通后,也不再执着于前世了。因为这是前世惊鸿一现的白月光,李朝歌说话时,不知不觉变得很客气“你那天消失得好快,我还以为自己做梦,出现幻觉了。我果然并没有记错,那个死老头又骗我。”
秦恪不动声色,问“你既然居住在屏山,现在为何在这里?”
“哦,因为我们搬家了。”李朝歌想到十二岁的事,口气无意间变得柔软,“那天我兴致勃勃地回家,和周老头说我看到了仙人。周老头说我脑子坏了,出现了幻觉,不光不让我继续想,还连夜带着我搬家。”
周?秦恪面具下眉梢轻轻一动,他静静看了李朝歌一眼,泠然问“你的抚养人,姓周?”
李朝歌就算见了前世的白月光心怀好感,也不至于警惕全无。她眼神慢慢锋利起来,打量了秦恪一眼,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出乎李朝歌意料的,对方并没有追问下去,反而轻轻笑了声“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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