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没敢说让贾清帮她们烤。
贾清道:“哦?方才那几个还是我路上看见挖来的,现在是没有了,莫非莺儿姑娘随身还带着这东西?”
“我,我瞧见过大奶奶的稻香村里面种有这东西”
贾清诧异了:“想不到莺儿姑娘竟然还认得这种东西,在下佩服。”
这种平民食物,翻出地面来这些主子小姐们都认不得,更遑论还是植株,埋在地下的时候。
否说她们,就算在后世,一些从小生活在大城市的孩子,去到乡下都不一定认得这东西。
“那你们谁去偷来?”
贾清烤了半天,自己也没过瘾。就算是他,到了贾府之后,也没什么机会烤红薯吃。
对于湘云惜春这些一辈子没吃过烤红薯的小女孩来说,咋一品尝,更是食之如世间美味,都催促丫鬟跟着莺儿去挖来。
随便聊聊。。。。
很久没扯闲话了,今天来闹闹磕。
我坚持写这本红楼文,从一开始就告诉了书友,我想尽可能的写一些红楼的感觉出来,简单填补对于红楼原著的缺憾。
红楼嘛,重点肯定在“红楼”上。
诚然,这种通篇整章的小打小闹,家庭琐事,儿女情绪或许看起来会有些无聊,有些乏味,特别是对很多没有看过红楼原著的书友来说,感官更甚。
但我始终认为,小说怡情,非是只有江湖仇杀,官场博弈,皇权更迭,天下争霸这些大开大合的情节才能打动人心。偶尔来点这样的调味料,想必也是可以的。
《红楼梦》能登顶古典名著之巅,抛开曹公的造诣不说,至少证明,这种调味料,还是有人喜欢看、愿意看的,我只要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好吧,我承认是我写不好那种治国平天下的文章,毕竟这辈子还没干过这种事
既如此,那我就尝试把重点放在修身和齐家上来。额,修身这事估计这本书也是没戏了,那就选择齐家吧。
齐家,红楼之中的家自然是贾家,在本书里,那就是主角贾清的家。
大家只要记住,本书的主旨就在于主角如何把这个家过得越来越好。在家能待的顺心,玩的高兴,出门能有钱花,不被人欺负,偶尔还能欺负欺负别人,这便好了。
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也挺难。只说家里那么多女人,咱们清二爷要想待的顺心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至于家门之外的斗争,毕竟是封建社会,肯定是无法避免。
所以家里和家外的事都会写,相互穿插,也许还能中和一点家事的乏味和外事的疲累。两者只是一个主次的问题,甚至都不能用主次来形容,应该只是偏重吧。家里的笔墨会更重。
恶女在上:丹师逆天记 [红楼]恩公的画风不对 我靠红楼在现代发家致富[穿书] 爱情,贩售中 爱情,伪装中 货不对板 爱情,嘿咻中 再婚 穿成男配去修仙 大老爷锦鲤日常[红楼] 家里有鹅 戏精守护者 (红楼梦同人)穿越到红楼来爱你 开局获得重瞳,迎娶绝色女帝! 情敌 (红楼同人)综红楼之未央 [综]打脸煽红楼 每次回头都发现上司在盯着我 分手 旧爱[重生]
...
身为一只大妖,奚欢很嫌弃人类,对于其他种类来说,他们太过弱小,可她没有想到因为一场机缘,她与一个人类扯上了关系。...
皇道,天帝之道!天帝人族守日人,掌控天地气运,拯救万千苍生,战永恒古神,灭九天故鬼,灭世创世,都在只手之间!小小少年,手中有剑,被污伪帝,奋斗崛起,轩辕无锋,黄泉无间!伪帝,守夜人,故鬼,古神,天,地,神,鬼,人,挡我路前,皆是一剑,斩!...
...
亿万位面,至强者如繁星密集,争锋不断。万界之主秦天绝,被千万强者围攻,自爆而死,重返少年时代。出身低微资源稀薄,却拥有惊天潜能!秦天绝仰天大笑他日我再临万界,要群仙臣服万魔朝拜!...
简介繁星新书已有350万字完本老书,质量保证苏卿得到一支神笔,所画所写皆能成真,他当即画了个美女,却因拿外卖而忘了画头,然后今夜女生宿舍闹鬼 神笔以亡者愿力为墨,只要他完成死者的遗愿就能获得能量。 帮舔狗完成追求女神的遗愿! 帮小学生完成找齐流落海外的十二生肖铜首的遗愿! 帮徒步爱好者完成徒步穿越亚马逊雨林的遗愿! 他完成一个个死者千奇百怪的遗愿给神笔补能量,然后再用神笔兴风作浪,把世界变成了他的形状! 等一群入侵者费尽力气终于撕裂虚空降临蓝星时都傻眼了是谁告诉我蓝星很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