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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朝颜下意识的回答:“我喜欢冬天。”
“为什么呢?”雁回又问。
“因为冬天我们家那边最好看,到处白雪皑皑的,而且还可以堆雪人,去结了冰的河面上滑冰,总之冬天有很多好玩的东西。”陆朝颜说道。
雁回点头,说道:“我其实最喜欢秋天,但现在我最喜欢春天。”
“为什么?”陆朝颜问道。
因为遇见你的那天是春天。
不过这话雁回并没有说出来,只是笑道:“大概是人的喜好就像天气一样变化多端吧。”
陆朝颜感觉雁回的话很有深意,但她对感情一事的确有点欠缺,始终也没有想明白雁回的意思,而且和雁回分开后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对方还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呢,她问她喜欢媒体工作吗,她还没有回答自己。
回去之后,陆朝颜自然把这次挖墙脚失败的事情告诉了秦商陆,还说道:“我觉得雁回好像一个哲学家,说话我都有点听不明白。”
但秦商陆却听懂了,他宠溺的在她鼻尖刮了一下,说道:“小笨蛋,人家已经回答你了。”
“啊?”陆朝颜不解,追问他答案。
“我以前读过一首诗,里面有句话记得很清楚。我曾最讨厌的就是雨天,自从遇见了你,我就爱上了下雨,因为遇见你那天,细雨朦胧。”
他念这句诗的时候,嗓音就像大提琴,低沉而绵延,陆朝颜都沉醉进去了。
我曾最讨厌的就是雨天,自从遇见了你,我就爱上了下雨,因为遇见你那天,细雨朦胧。
这句诗再配上秦商陆的嗓音和颜值,画面立刻就跳进了陆朝颜的脑海里。
一个男人坐在古老的茶馆里,正心烦着突如其来的雨天,望着窗外的眼神里都带着讨厌,就在这时候,一个撑着油纸伞的女人娉婷而来,也许她的长相并没有多么的美艳绝伦,可她行走在朦胧的烟雨中,就成了整个雨幕里唯一的风景,抚慰了男人烦躁的心情。
好美。
那种一见钟情的场面真的好美。
陆朝颜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她第一次见到秦商陆的场景。
套用这句诗来说,就是我曾最讨厌春天,自从遇见了你,我就爱上了春天,因为遇见你的那天,春风拂面。
一通百通,她也明白了雁回的答案,雁回说她以前喜欢秋天,但现在喜欢春天。这意思大概就是她以前不喜欢媒体工作,可现在喜欢了,因为她喜欢的人,和媒体有关。
有才情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跟文言文似的,得秦商陆给她翻译成大白话她才能明白。
“我曾最讨厌药味,自从遇见了你,我就喜欢上了这股味道,因为这是独属于你的味道。”
陆朝颜还在走神的时候,耳边就响起了秦商陆的情诗,好听的声音钻进耳朵里,直击她的内心,让她的唇角弯起了漂亮的弧度。
我该多么庆幸自己是个大夫,不然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又何时能够遇见你。
杨忘忧发现自从陆朝颜谈恋爱之后,整个人都变的明朗了许多,以前总像一个小大人似的,明明才十八岁,心理年龄却已经八十岁了。可现在呢,终于也有点小女孩的样子了。
看到她这么开心,杨忘忧和何问兰多少又放心了些,不管以后如何,起码现在陆朝颜是快乐的,她们也不忍心剥夺她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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