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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窃心
只一眼,就记住了她清纯无暇的美丽。
因为少女,竟美得有些不真实,仿佛从画中走出的雪姑娘。雪白的长裙缀着极浅的蓝色,勾勒出少女曼妙的身材。乌黑如绸缎般的长发瀑布似的垂至腰际,在微风中摇曳着温婉的弧线。白皙清澈的面颊因少年的注视,而微微有些泛红。少女的五官更是精致,玫瑰花瓣般娇艳欲滴的双唇因惊讶而微微张开,露出了洁白整齐的贝齿。最为动人的,则是笔挺的小鼻子上,那双眼眸。眉目流转间,泪水夹杂着灵动和哀婉,可爱得令人心碎。
空荡荡的心,仿佛在那一刻,就被她全部占据,勾起了少年懵懂的情愫。
他不知,他也在那一刻,用那饱含泪水的忧郁的眼眸,进驻了少女的心。
雨秋平和少女都有些恍惚地注视着彼此,直到那片红叶缓缓飘落在地,发出了“莎莎”的一声,唤醒了他们。
尴尬地低下头,连动作都是那么一致。
双方又抬头,注视着对方眼中的泪水。
或许,这一刻,并不需要什么多余的语言。因为那泪水,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们都因红叶,结过缘,受过伤。人已逝,只剩树下人,空对着血红的枫叶。
不知是默契,还是什么别的,两人不约而同地跪坐了下来,靠在了那棵枫树下,静静地注视着落在地上的那片鲜红的枫叶。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伸手去捡。
就是静静地,坐在一起流泪。
良久,一阵风吹来,卷走了那片红叶。两人对视一眼,没有人去追。
追,也追不回来的。
两人不约而同地喘了口气,仿佛卸下了什么重担一样。
“我父母,”雨秋平轻声开口,打破了沉默,“特别喜欢红叶。”
“他们在枫叶林里相遇,父亲送给了母亲一个红叶挂坠,作为定情信物。后来两人结婚了,生下了我。”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红叶,”雨秋平絮絮叨叨地说着,少女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家里的什么东西,基本都是红叶为装饰的。我以前在明国,每到秋天,爸爸妈妈都带着我去北京城的香山看红叶。漫山遍野,都是红色的,可漂亮了。”
“现在,我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了。”雨秋平哽咽了一声,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那挂坠也不复存在,“看到红叶,忽然好想他们。”
雨秋平停下后,少女自然地开口说道。
“很抱歉听到你的故事。”她的声音很好听,灵动婉转犹如清晨的黄莺。
“我父母也是在枫林里认识的,”少女莞尔一笑,浅浅的酒窝让她笑起来时格外好看。“其实,就是这片枫林啦。”
“家慈是文人的女儿,说起来,我的祖父也是明国人呢,”少女看了一眼雨秋平,又回过头去,俏皮的神色煞是可爱。“家慈当时就是在这棵枫树下吟诵了一首和歌,家严刚好路过,一下子对出了下句,他们就认识了。”少女的脸上显出陶醉的神色,白皙面颊上的红晕不但没有褪去,反而越发地诱人。她没有涂抹什么胭脂,天生丽质的她比那些贵族小姐们,更有这个年龄段女孩子该有的活泼和灵动。她身上淡淡的茶花香不由得让雨秋平有一些神往。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就在不远处的那件小木屋里,我就出生在那里。”少女指了指远处半山腰上的一间木屋,“那也是我的家。”
“由于家慈身份卑微,配不上家严,所以家严没办法把明媒正娶地把她娶回去,只能让家慈继续待在小木屋里。”
“但是家严是个大人物,平时一直都很忙,要四处征讨,处理公务,很少有机会来看家慈。”少女脸上的红晕逐渐退去,泪水再次开始在眼眶里充盈,“家慈上午教我读书写字,诗词歌赋,下午就会来这里等家严。家严说,如果他回来,就会到这棵枫树下。”她轻轻地抚摸着枫树的树干,“一年春夏秋冬,不管风霜雨雪,家慈雷打不动地都会等在这棵树下。”
“小时候的我,就一个人在木屋里,看着家慈等家严。我也很想见家严呢,从小到大,就没见过几次。”泪水闪烁了一下,少女忽然浅笑了一声。
“但是我发现,每年家严都只有在枫叶红了的时候,才会来几次。那个时候,一家人其乐融融,可开心了。”她顿了顿,“所以我就特别喜欢枫叶。枫叶一红,一年的好日子就来了。”
“但是,家慈真的很想家严。”少女的泪水又开始打转,“每年苦苦等待的家严,却只能陪她四五个下午,连晚饭都不能留下来吃。”
“五年前,家慈逐渐病了,病的很重很重。但我们也不能去找家严。”少女说到伤心时,泪水一下子就流了下来,“但她还每天要在枫林里等家严一下午,最后还是没能等到家严最后一面。”
“家严赶来时,家慈已经下葬了。家严很后悔,就顶着家里的压力,把我接了过去,也对我特别好。”少女的脸上不见一丝喜色,“但是我还是会怨恨他,怨恨家严把家慈狠心丢下,让家慈一个人承受感情里的痛苦这么多年。感情,不该是一个人承受压力与苦楚的啊。”
少女说完了故事,长叹了一声。
两人对视了一眼,忽然都没来由地笑了一下。
他们笑,或许是因为,他们终于遇到了一位知己。
看着少女的美丽的笑脸,雨秋平忽然觉得心里一阵悸动。
接下来,两个人絮絮叨叨地谈着小时候和红叶结缘的往事,明明刚认识的少年和少女,却仿佛认识了多年的老友再次相逢一般,有说不尽的话。
不知不觉间,夕阳西下,晚霞映衬下,枫林格外地红。
“很晚了,可能我要失陪了,”少女欠身盈盈一礼。“再晚回去,家严要责备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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