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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笑天其实早已认住了李山,但脸上的神色平静无波,似乎面对的是一个陌生人。数年未见,李山的眉目间隐现沧桑成熟之色,气度沉稳,眼神冷峻清澈,既蕴涵着一份历经生死考验的从容,又有一份铁血无情的杀气,仿佛一柄藏在鞘中的饮血宝刀,虽锋芒未露,却已教人心下敬畏。李山身材中等,相貌平平,但他端坐在骏马背上,顾盼间淡定自若,展现出一派高手风范。
他不禁暗暗感慨,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当年一别,两人各自踏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今日再见面时,已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了。只看李山的气势和方才的刀法,便知他武功大成,离威震天下之日不远了。回想自己受制于“冥神真气锁”,十成功夫发挥不了一成,连自保都办不到,更不要说纵横江湖了,实在令人懊丧。
李山亦暗觉讶异,这支商队几乎人人精通武艺,而居中的那几人显然是身怀绝技的高手,决非普通贩运货物的商人,到底是何来历?特别是被众人环绕的那位年青人,身材高大健壮,眉毛浓密,鼻梁高挺,目光炯炯有神,既有几分书卷气息,又有几分掩饰不住的霸气,形成一种非常特别的、卓然不群的气质。再仔细端详,那眉目轮廓竟和记忆中的某人有五六分相象,让他愈发感到好奇。
宋谦已留意到李山怀疑的眼神,笑道:“原来阁下是丐帮帮主之徒,难怪刀法出众,疾恶如仇!”厕身指了指,道:“这位是我‘盛景行’的少东家,近日奉了皇上的诏书,前往京城应试候选官职。其他人都是少东家随行的护卫。”兰州城确实有“盛景行”这家商铺,不过是由魔教暗中掌控罢了。
胡笑天拱手笑道:“在下胡笑天!胡某虽然自幼读书,不通武艺,却最敬佩那些行侠仗义,笑看生死的江湖男儿。今日得见李大侠的风采,可谓是三生有幸!”他的相貌、身材、气质相比四年前的稚气未脱,均有了相当大的变化,加上刻意调整了口音,并不担心被对方一眼认出来。
李山听他说得一口标准的西北口音,心想难道是我多心了?抱拳道:“胡公子过奖了!李某见公子腰挂宝剑,气度不凡,还以为公子乃是剑术高手,正想讨教一番呢!”
胡笑天哈哈笑道:“李大侠这回可看走眼了!胡某心羡古代剑侠的豪迈风liu,偏偏无力效仿,只好弄了把木剑来充充门面,其实是见不得人的。这种糊弄人的把戏,还望大侠莫要笑话。”说着信手一拔,果真拔了一柄木剑出来,胡乱舞了几下。他早在两个月前已换用木剑来练习剑术,随身的宝剑则交由南宫仇保管。因为他追求的是更高一层的武道境界,手中之剑过于锋利的话反而不利于修行。
李山见他用的居然是木剑,舞动时也没有什么内力,那根本不能杀伤敌人,纯粹是做做样子而已,不禁摇头。微微笑道:“公子既然喜欢武艺,为何不请老师教授呢?你周围的几位均是高手啊!”
胡笑天摇摇头,叹道:“大侠有所不知,胡某体内经脉有异于常人,无法储存半分真气,即使练武也不会有多大的成就。所以惟有专心于文,以求博取功名,光宗耀祖。如今寒窗苦读十载,终于有机会进京面圣,也算不辜负长辈的期望了。”望了望宋谦等人,“只是家里人担心我路途上的安危,非要兴师动众,派了这么多人保护我,害我连一点自由都没有了!”
宋谦忙插话道:“公子您可是家族里这一代唯一的男丁,盛景行的千万家产将来都等着您继承呢。老东家吩咐过,路上绝对不容许出现任何差池,要将您平平安安地送到京城。您就体谅一下老人家的心情吧!”
两人一唱一和,由不得李山不打消疑虑。当下宋谦令人掩埋了马贼们的尸首,继续起程赶路。而李山也是往中原进发,正好结伴同行。一路之上,李山有意无意地出言试探,但宋谦的回答滴水不漏,丝毫不露马脚。
言谈之中,众人这才知道,李山为了寻求刀法上的突破,这两年来在戈壁荒漠上游荡,专门找马贼野狼练刀,死于其刀下的亡魂不计其数。今冬他刀法大成后,遂决定重返中原。在归途中恰巧撞见顾三刀一伙行凶作恶,于是拔刀杀尽在场的马贼,惟有顾三刀等头目乘乱逃脱。他当然不会放过这几名元凶,连夜追赶,终于将这三名余孽一并斩杀。
胡笑天策马与李山并肩而行,含笑问道:“李兄如今刀法大成,不知回到中原有何打算?是回丐帮效力呢,或是要自立门户?”
李山一愣,他的根在中原,因为厌倦了那种流浪的生活,才决定回来。至于回来之后做什么,如何发展,他还真的没有仔细考虑过。这几年的历练杀戮,使他的心态发生了很大改变,再不愿屈居于人下,听令于别人的指挥。可一旦回到丐帮,不仅丧失了行动的自由,还会引起同门师兄的猜忌和戒备。犹豫片刻,长叹道:“假若丐帮有难,我当然是义不容辞地回去。若丐帮平安,我回去反而搅乱人心,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江湖之大,总有我容身之所;天高海阔,总有雄鹰翱翔的地方。我一刀在手,何惧之有?!”
胡笑天道:“看来李兄亦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苦衷啊!不过说实话,凭你的武功魄力,不管去到哪里都会有所成就!迟早有一天,你一定会成为江湖上的风云人物。”
李山哑然失笑:“你我今日刚刚结识,彼此了解不深,胡公子为何对李某这么有信心呢?”
胡笑天淡淡一笑:“真正的英雄人物,只需要看一眼就够了。如果李兄肯认我这个朋友,小弟愿竭尽全力助你一臂之力!”
李山心中一动,举目望去。胡笑天坦然以对。几乎是同时之间,两人相对大笑,达成了无言的默契。一个是单人匹马,急需得到强力援助。一个意图联络白道高手,对抗强敌青龙帮,自然是一拍即合。
这天傍晚,众人抵达了渭水河畔,在荒野中扎营歇息。次日清晨醒来,李山悄悄溜出营地,欲觅一无人之地练刀。他翻过一座土坡,忽的望见胡笑天站在一棵枯树下,神情凝重严肃,正用木剑不停地刺着树干,每一剑刺出都似用了全力,仿佛面对的是毕生劲敌。他身上汗水蒸发如雾,显然已经练了许久。李山又是惊奇又是好笑,这分明是小孩子的举动,不知他练来有什么用处?眼见胡笑天来来去去就是练那一招直刺,速度既慢,又没有内力辅助,根本没有威力可言,不禁直摇头。
胡笑天虽然真气被禁,但仍拥有超乎常人的敏锐感觉,李山的目光一落到他身上,他便立时觉察到有人窥视。清晨练剑乃是他每日必做的功课,同行的魔教弟子人人知道,因此他练剑时无人敢来打扰。附近不清楚这一规矩的,只有李山一人。胡笑天并不想在李山面前暴露实力,装模做样地刺了几剑,正想收剑回营,忽听一阵尖啸声从天而降,一只毛色漆黑的猎鹰自空中俯冲而下,狠狠扑向一头不知何时出现的雪狐。
那雪狐体形娇小,通体银白,惟有两只尖尖的耳朵呈现火红色,犹如两朵闪动的火焰,极为美丽可爱。它在雪地上纵跃如飞,边逃边机敏地观看空中之敌的动作,就在猎鹰堪堪扑到它上方五尺左右时,它忽然脚步一收,连打了两个滚,又立刻改变方向疾奔。那猎鹰收势不住,一下子冲过了头,待它再次腾空时,猎物早逃出十丈开外。只见一鹰一狐在雪地上急速追逐,尽管猎鹰凶狠迅捷,雪狐却每每在间不容发之际躲过对方的夺命铁爪。
胡笑天看着雪狐那不可思议的闪躲身法,简直是鬼神莫测,莫说是一头猎鹰,即便是人类的高手出击,都未必能捉住它。他越看越着迷,假如学会了雪狐的身法、步法,对敌之时岂不是胜算大增吗?当下仔细观察雪狐急停、转向、提纵、翻转等动作,再结合自己过往学到的轻功技巧,似乎心有所悟。
就在这时,那雪狐不知是有意无意,竟往胡笑天站立的这个方向逃了过来。那猎鹰穷追不舍,怒啸连连,偏生抓不住这狡猾的对手。
胡笑天暗暗错愕,难道这雪狐有灵性?居然懂得借助外力来摆脱天敌的追杀?片刻之后,那雪狐直奔到近前,“嗖”的一头钻进他长衫的下摆中,蜷缩在他脚下瑟瑟发抖。跟着一股劲风掠过,如刀割面,那猎鹰双翅一振,斜斜飞上了半空。但它并因此不甘心,在胡笑天头顶上方盘旋着,不时发出尖利的啸声,似乎在警告胡笑天赶快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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