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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林春梨是快乐的,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被人关心,被人记挂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这个年代的女人,就是这么容易满足!一点蝇头小利,几件衣服就能让她们心驰神摇。
原生家庭的不幸,让她们的心灵特别敏感脆弱。别人但凡对她好一点,就能俘获芳心!
八九十年代,常常听说谁谁谁家闺女,谁谁谁家媳妇跟人跑了。胆小的她们,只能用逃跑来掩饰自己的懦弱!
“姐夫,我给你唱歌听吧!”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林春梨搂着张二河的腰,笑嘻嘻的问!
“哈哈!那感情好,姐夫洗耳恭听!”自家小姨子比老三大不了多少,正是青春勃发的年纪。张二河能感受到她的快乐!
“洪湖水呀!啊~”浪呀嘛浪打浪啊!洪湖岸上!是呀嘛是家乡啊~”
清脆悦耳的歌声,很快从身后林春梨口中传出来!悠扬的歌声,仿佛拿着泡沫擦玻璃,狠狠的斩到张二河脑瓜子里!
他做梦都没想到,说话细声细气清脆悦耳的林春梨,唱起歌来居然如此要命!
五音七调完全不在一起,一共唱了四句,得有五句不在调上!张二河发誓,他这前后两辈子加起来,也没听过调子跑这么偏的歌声!
刺耳歌声,仿佛飞驰的火车鸣笛,狠狠扎张二河心里,让他差点一轱辘攮路边沟里!
感受着自行车猛的一颠簸,林春梨吓的双手使劲搂了一下,才俏声问道:“姐夫!咋啦?俺唱的不好听嘛?”
“好~听!”如此违心的话,是张二河咬着后槽牙说出来的。不过为了小命着想,还是小声劝道:“好听是好听,就是声音能不能小点,万一把狼招来就糟了!”
“啊~咯咯咯咯!”张二河的话,让林春梨心头一愣,随即便反应过来,一只手捂着小嘴咯咯娇笑起来!
“姐夫你好坏啊!俺知道自己唱歌难听,咯咯!”
同时林春梨也明白了,为什么马琳琳这个高材生,居然会被自家姐夫哄的五迷三道了!
高大帅气有钱,能拉下脸来会关心人!说话又风趣幽默又好听,搁谁不迷糊啊!
“要不,姐夫你唱一个呗!”坐在后座上,小腿轻晃!前方的寒风,完全被张二河宽阔的脊背挡住,林春梨笑嘻嘻的怂样着!
“要不我再接着唱!咯咯!”
“呃!还是我唱吧!”张二河抹了把脑瓜子上的瀑布汗,赶紧喊停!人家唱歌要钱,自家小姨子唱歌这是要命啊!
算了,反正色相都牺牲了,也不在乎多牺牲一下嗓子。嗓子受罪总比耳朵受罪强!
“1980年的第一场雪,比以时候来的更晚一些!
飞驰在道路的新自行车!前前后后坐着小姨子和我!…”(对不起刀爷,借歌词瞎改一下!)
张二河浑厚的嗓音高昂,一首他自己瞎改的《2002的第一场雪》唱的激情四射。
把自行车后座上的林春梨听的如痴如,面红耳赤,脸红心跳!要不是还坐在车上,恨不得立马跪下来唱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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