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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在沈眷的手心写了一个“嗯”,又转开了话题,写了“晚饭”,示意沈眷,该吃晚饭了。
但沈眷却没有立刻走,而是问:“你记不记得以前家里养的那只边牧?”
顾树歌当然记得,那只边牧比她年纪还大,在她上初中的时候,就寿终正寝了。但她对边牧的印象很深,她在沈眷的手心画了个勾。
“那只边牧特别聪明,顾叔叔很喜欢它,家里有三个佣人是专门照顾它的。它每天吃的肉都是空运过来的,还有专门的营养师为它制定精细的食谱,每天都要出门遛弯,去哪里都是它说了算。”沈眷记得的要比顾树歌多得多。
因为养得精细,所以这只边牧特别长寿,过得也很快活。顾叔叔照顾得精细,他过世后,他们照顾这只边牧也延用了之前的方式,把它养得舒舒服服的。到了老年,它也没什么病痛,走得很安详。
“还有李阿姨的宝宝,你记得吗?”沈眷说完了边牧,又说起一个小宝宝。
顾树歌还是在她手心画了个勾。李阿姨是妈妈的朋友,她家宝宝,顾树歌还是在八九岁时见的,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那个小宝宝特别爱哭,他一哭李阿姨全家都很着急,围着他转,一直哄到他不哭了,大家才能松一口气,做自己的事。
这个紧张溺爱的架势,让顾树歌印象深刻,哪怕他们家这样富了好几代的,都没这么疼孩子的。
“李阿姨和她的丈夫努力十几年,才有了这个宝宝,他们家本来都做好了不会有孩子的准备,所以这个宝宝是意外的惊喜,大家都很疼他。不过他长大一些后,家人就没那么溺爱了,怕把他惯坏了,把他养成一个纨绔子弟。”沈眷轻轻地说道。
顾树歌好像知道她要说什么了。
沈眷停顿了一下,做了个总结:“所以你看,不管是宠物,还是宝宝,或者是我们小歌这样独一无二的宝贝,只要是被爱的,都应该受到最好的照顾。一点点血,既不疼,也不伤害到我的健康,没什么关系。”
长长的两句话,在顾树歌的耳朵里,简化成了两个字——被爱。
她被沈眷爱。改成主动句,沈眷爱她。
顾树歌脸红得快要烧起来,连忙跟自己说,爸爸对边牧,是主人对宠物,李阿姨对宝宝,是妈妈对孩子,沈眷对她,是姐姐对妹妹。这个被爱,不是她想的那样。
可顾树歌还是觉得超开心的。
沈眷说完那段话后,就没有动,她凝神静气,仔细地感受身边那人的情绪。她感觉到了,是喜悦的情绪,比白天跟她说要吃肉,还要强烈得多。
沈眷没有动,继续感觉了一会儿,还是喜悦,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了。
总算安慰好了,沈眷面上也有了笑意。站起身往厨房去。
佣人提前下班,没有准备晚餐。沈眷得自己给自己煮点东西吃。
她从冰箱里取出食材,放进水池中清洗。她一向知觉得慢,于是直到食材都清洗干净了,她忽然顿住,心底才慢悠悠地冒出一股失落。
或许她应该在举例子的时候更大胆一些。
第二十四章
原本是打算炖咖喱牛肉的。食材都洗好了,沈眷想起顾树歌写“我不能吃,我吃不到”时的愤怒,又犹豫了一下。
反正也不怎么饿,沈眷就拿了水果出来,给自己做了份沙拉。
做的时候,她又想,既然小歌能碰到她的血,那么往食物中放点血,她是不是就能尝到。
只是不知道阳间的食物会不会伤害到她的魂体。
她正想着,顾树歌飘进来了。
沈眷在切水果,修长白净的手指按在苹果上,另一手持刀,把苹果切成丁。她的动作称不上娴熟,但也绝不笨拙,落刀的频率是固定的,刀刃落在砧板上的声音,钝钝的闷响,有节奏地传来,竟莫名地有种使人安心的感觉。
顾树歌站在边上,心想,哪怕只是听沈眷切水果,她都能听上一年都不厌。
沈眷切完了水果,装进碗里,放了些沙拉酱,再找了个叉子,就端去了餐桌旁。她坐下来,问了一句:“小歌在吗?”
顾树歌照旧去点她的手,结果,手指却从沈眷的手上穿了过去。顾树歌大惊,慌张地看了看沈眷。
沈眷不知道她的情况,又对着空气问了一回:“在吗?”
顾树歌再试,还是没有碰到她,惶恐像星火一样,在她心底蔓延,怎么碰不到!她低头看自己的手,手指已经没有了血迹。
是因为沾在手上的血用完了吗?顾树歌慌乱地猜测。她看向沈眷。沈眷没有得到回应,但她也没有吃晚餐,反倒放下了叉子,像是在等待什么。
顾树歌跑去书房,那半玻璃皿的血还在,她一进去就闻到了血液的芬芳,顾树歌松了口气,但心仍旧高高提着,直到她碰到了玻璃皿中的血,才彻底安了心。
应该是指尖上的血没有了,所以才会碰不到沈眷。
那就好。她刚刚真怕,沈眷的血也对她失效了。
如果是这样,沈眷该多失望。她发现她最害怕的竟然不是重新回到无法和人交流的状态,而是沈眷的失望。
毕竟她是那么高兴能跟她对话了。还仔仔细细地询问了沐医生,怎么采血,怎么保存血,做好了要长久养着她的准备。
顾树歌沾了血,才发现玻璃皿中的血液已经凝结成了胶状体。她在表面蹭了两下,指上能看出少许红色了,才走出去,回到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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