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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什么地方?
我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人偶扪心自问。
却得不到任何答案。
不远处有人扒开了草丛,黝黑的,带着些许精明的神情注视着昏睡在水洼中的少女。
是的,他带着他的货物到乌鲁克去,途经此处,却赶上了一场暴虐的狂风暴雨,这害的他差点以为自己要死在这儿了,但是事实证明他的运气也不错。
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捡到这样的上等货色的。
作者有话要说:
e
等正文完结之后,酌情写一下芬恩,亚瑟和梅林的番外吧
先去见大王。
哦,顺便一说
香织被奴隶贩子捡到了
第64章64[]
奴隶贩子阿拉拉的手正在颤抖着,他手上的烙铁烧红了又冷却,冷却了又烧红。
趴在芦苇席上的少女有着一片雪白光滑的,抚摸上去柔腻而富有弹性的肌肤,后背在火把和月光的照耀下白花花的一片,黑色的头发又带着让人爱不释手的光泽,更不要说脸蛋和牙齿了,就算是贵族家的小姐都不一定有这样的品相。
拉到乌鲁克去售卖的奴隶,因为燥热的天气所以要剃掉身上所有的毛发来防止跳蚤,但是他就是对那头乌黑油亮如同乌鸦翅膀一样的秀发下不去手,同样的,奴隶要在背上或者手上烙下印记,阿拉拉俯下身拉着还在昏迷中的姑娘的手——纤细柔弱,十指纤纤,没有明显的老茧和伤痕,指甲尤其漂亮,像是一片片水晶一样透着粉嫩。
他想象了一下要买她的买主看到这样漂亮的一双手上被烙上了疤痕,说不定会成为拿来杀价的由头,然后他带着戒指的短粗手指摸过少女的脊背,就像摸成色最好的金子一样,这样漂亮的杯,等到她的买主上她的时候,看到印记也会觉得不舒服吧?
用手背摸上去更加舒服,再好的羊毛毡都比不上,他倒是挺走过很远的冒险者说过在遥远的东方有一种神奇的织料叫做丝,也许那玩意就是这姑娘肌肤的手感吧。
要不是处女能卖更高的价钱,他大概乐意养这个小东西做个妾,但是养了做妾太浪费了,他还得保养她的头发和肌肤,还不如高价卖出去。
这一趟真是赚了大钱,这一个比他这边所有的货加起来都要之前,这样的上等货色,他敢保证在宫廷里都遇不着几个。
碰上暴雨,本来以为要在这里损失几个货,但是没想到天要你发财,你怎么也挡不住。
阿拉拉想了想,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他不但不会把这小姑娘的头发剃了,还要给她编个发辫,装饰上花朵,将她好好打扮一番,当做压轴展出——这样一来,被吊足了胃口的富人们一定会竞相出价,好好的炒一番价钱,最后再由买主考虑要不要给她烙上奴隶印记。
这一来他既不会破坏商品,又能防止对方砍价,想到这里,阿拉拉不由得感叹起自己的机智来了。
但是她不能一直昏着,要是能让他听听声音就更好了,声音好听,牙齿洁白也是涨价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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