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售楼中心,叶婉和孙晓红一起一个楼号,一个楼号地核对着房源。
自从搬进了新的办公大楼,她们两个似乎就没正点下班过。
这样的努力,不仅仅为了公司,为了陆阡陌,同时也是为了自己。两个人不约而同爱上了这份工作,乐此不疲。
终于整理完最后一栋楼的房源,孙晓红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道:“都八点了,我们陆大老板还没回来。叶婉,你打个电话催催吧。”
“一顿饭吃一两个小时,再正常不过。吃完了,估计还要送莫羽西回家。
现在催他,不好的。”
“你这个人就是好说话,我要是他女朋友,三分钟就得给他去个电话。”
“吃顿饭,不至于的。”叶婉淡淡道。
“那得看跟谁,莫羽西可是天海电视台当家花旦,她的父亲莫岱山还是天海首富,要是他们真的走近了,你后悔就来不及了。”孙晓红道。
“我就是三分钟一个电话,他们要是真想在一起,我也拦不住。好了,咱们还是接着研究世纪人家,看看能不能多卖几套房子吧。”
“你都不在意,我跟你操什么心。
你说的也对,卖一套房子我能提万五,你能提万二,还是挣钱实在。”
“想想在盐场时候一个月二百八十元,现在挣这么多,我知足了。”叶婉道。
“你可别知足,你要是嫁给了陆阡陌,世纪地产就有你一半了,那就不是现在这几万块了。”
“晓红,你直言不讳跟我说过,你也爱着阡陌。
怎么还劝起我早点嫁给他,你就这么心甘情愿地让他娶我?”
“我不心甘情愿也没办法。他爱你,我能感受的到。就算我跟他上了床,他还是爱你。
即便你退出了,我还是争不过莫羽西这样的。莫不如陆阡陌娶了你,我跟着他挣钱。”
“我要是真的和阡陌结婚,第一个就把你开了。”叶婉笑道。
“我才不信呢,咱们两个这么合手,你还能把我开了?
你要是真想开我,现在到陆阡陌那里,一句‘有她没我’,陆阡陌就得把我开了,不用等到你真嫁给他的时候。
现在辞掉我,他还能省不少钱。
等到五年后,世纪地产真的值十个亿,我那1%可就是一千万了。
那时候,我才二十六岁,还是女人最美的年华。拿着一千万,周游世界,想想就开心。”孙晓红道。
“你倒是懂得享受,要想完成阡陌十个亿的梦想,咱们可不能懈怠了。”
“你看,说一说就想着工作了。成,不谈他了,咱么还研究买房子吧。”
这时,门卫传来了开门声,只见陆阡陌拎着两个肯德基全家桶走了进来。
孙晓红见状,说道:“陆总,你和莫主持吃的是日式料理,怎么换成我们,就成肯德基全家桶了?”
“太晚了,实在没有别的可买了。明天要是没事,我带你们去吃日式料理。”
“陆总,这话我可记着了,你可不能反悔。”
“好,我记得了。”陆阡陌道。
“阡陌,我和晓红二次认筹的房源拢得差不多了,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
“哦,什么问题?”陆阡陌问道。
“是这样。
第一次认筹的时候,为了达到预期效果,推出的800套房源大多是刚需户型。
开局签到神体无敌万界 乘凰去 全球神祇起源 戏精狂妃不好惹 穿越反派大魔王,开局便成圣 我,长生五千年 军王龙首(九五之尊) 都市奇门医尊 御兽:我连神魔都能培育! 我在良渚当国王 我打得真的是篮球 情陷于诺,总裁的兼职太太 我给忍界加载了灾难模板! 冰刀至梦想那一刻 偷天换日2 星际上将穿成带球跑小娇妻 重生1976 都市之妖孽仙帝 大秦:本皇子开局斩杀赵高 回档1988
万更起步!随时爆发!此界无仙,大道无迹,懵懂百年不过一方黄土,偶得大机遇,白天行万界寻仙,势做此界第一仙。白天行隐身幕后,推动万界降临,布局地球,移植灵脉,册封神灵,引领修仙时代到来。地球崛起,灵气初现,百派齐鸣,仙神迭出,跨越万千世界,殖民无数大世界,与神佛为敌,与神庭开战,开发本宇宙,对抗异域诸天。非影视小...
路一方魂穿到漫威世界,没有获得什么开挂的系统,却在成年之即觉醒成为了强的开挂的变种人,拥有着一方通行的能力矢量控制。于是一个誓要逆转变种人的悲催未来,带领...
黑客大学生周蒙,本该操控电脑驰骋天下,却被超级人工智能附体,被其一步步改造。超级的大脑,一击毙命的武技,钢铁般的身体,风一样的速度,冰封,烈焰,雷电,种种异能奇术,被周蒙一一拥有。历经坎坷,看我翻手为云!饱经磨难,看我覆手为雨!踩着嚣张的人,我更嚣张,踏着恶人的尸骨,匡扶正义!红颜投怀,遍阅春色,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苍穹中的那抹月光,是我为爱人留下不惧黑暗中的希望。周蒙。...
无线网卡变成了可以连接各种力场的超级网络连接,在这个末法时代,看凤歌演绎一个怎样的传奇!...
在民国,有一座ldquo野狼山rdquo,野狼山有一个烈士陵园,陵园里,有着三千二百五十六个墓碑。所有的墓碑上没有照片,没有姓名。只写着两个字加四个数字ldquo野狼rdquo。1998年,野狼山来了一个人ldquo报告,野狼1369请求归队rdquo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野狼1369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野狼1369最新章节野狼1369无弹窗野狼1369全文阅读...
作者照南的经典小说终极死神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绝对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能力者,但无疑是最烦人的叶枫,他因一场基因改造,获得了近乎不死的体质。不知怎么的,叶枫除了靠杀人赚钱外,还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的hero?之一,他被称为嘴贱的佣兵,被称为无法干掉的不死之人,被称为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