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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公园里大片盛开的玫瑰,让黄粱想起了家乡那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一层层、一片片,像铺陈的火焰,染红了山,也染红了天。
杜鹃花开的季节,他喜欢一个人跑到山顶,在花丛里一躺,看着蓝天和白云。他的身下是花、脚边是花、头顶是花、掌中是花,四周全是花,他能感受到花的生命力,带着蓬勃的生机,和火一般的热情。
这些花为什么要开得这么灿烂?明明它们的生命都很短暂啊!
天上的云为什么飘得那么悠闲自在?明明风一来,它们就散了啊!
云的背后是蓝天,蓝天的背后又是什么?那里还有生命吗?
他痴迷于这种幻想,可这对乡下孩子来说是奢侈的,也只有在烂漫的花丛里,完全放松的时候,他才有时间去想这些无聊的问题。
妹妹总是在傍晚的时候来寻他,带着花香的风里传来她莺啭的声音:
“阿哥喂——你在哪里呀——”
他随手在花丛里折下一枝花,捏着花茎,把花举得高高的,在空中摇啊摇。妹妹就如蝴蝶般轻盈地穿过花丛,快接近时便扑过来,一下子扑进哥哥的怀里,带起漫天纷舞的花瓣,咯咯笑着说:
“懒哥哥,捉到你啦!”
黄粱仿佛做了一个梦。他有足够的能力分辨梦境和现实,如果不是玫瑰的刺扎醒了他,他宁愿一直活在梦里。
玛莎在指定的区域采摘玫瑰。虽然沃尔夫家的人有特权,但也不能胡来,毕竟是公共场合。
黄粱在玫瑰园里一条无人的小径上坐下来,周围的玫瑰在晨风中轻轻摇摆,花香令人迷醉,他沉浸在莫名的幻想中。
风中传来玛莎的声音:
“黄——你在哪里呀——”
他忘记了玫瑰和映山红不同,玫瑰身上都是刺。他听见那莺啭的呼唤,就像过去揪杜鹃一样随手抓来一茎,举得高高,手心却被刺出了鲜血。
玛莎也像一只蝴蝶,轻盈地穿过花丛,几瓣被她带起的玫瑰花瓣,跟着她的衣裙,在风中飞舞。
“啊哈,找到你了,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送给你的。”黄粱举着手里的玫瑰说。
玛莎的心咚咚跳起来,勇敢地仰起脸看着他。周围的风忽然停了,所有的玫瑰的颜色和香味都凝固在远处,只剩下他手里这一朵,绚烂的,像天边的火,上面还沾染着与花色仿佛的鲜血。
她从他手里接过玫瑰,忽然看见他手心渗出的血,沿着玫瑰的花茎缓缓流下。
“啊,你的手流血了!”
玛莎把玫瑰放进已经盛满鲜花的花篮里,抓住黄粱的手,小心地把一些留在皮肤上的刺拔出来,又轻轻地吹了几口气,担忧地说:
“得把刺全拔出来,管理员那里有工具,你需要包扎,快跟我来!”
玛莎拉着黄粱去了玫瑰园的管理处。管理员是个老太太,看了看黄粱的手掌,说:“第一次见到有人这样摘玫瑰的,就算脸上被刺着,也不比你这样让人更吃惊!你这是在哪儿刺的,不会是在公共观赏区域吧?”
玛莎朝黄粱轻轻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老太太看了他们一眼,一边用工具帮他拔刺,一边说:“别想瞒着我,这里的每一朵花我都熟悉。年轻人玩浪漫可以,但是要守规矩。我也年轻过呢!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里吗?因为我和我老伴儿就是在史丹利公园认识的,那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么多玫瑰,只有叫不出名字的野花。我们在这里幽会,每次他都给我摘一大蓬野花,他还说要给我建一座玫瑰庄园呢!”
黄粱就问:“这玫瑰园是你老伴儿建的?”
“这里?”老太太愣了一下,“哦,不不不,当然不是。这是公共设施,沃尔夫先生出了钱,所以玛莎小姐才有摘花的特权。”
“那您老伴儿呢?”
“他呀,早就去见上帝了。我想他在天堂已经建好了玫瑰园,等着我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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