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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又吸毒,曹邦辉怎么可能有体力将宣达拖了将近五十米扔到厕所?”李睿陷入了沉思,“曹邦辉要杀宣达,肯定会刻意控制自己酒精和毒品的摄入量。可宣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虽然很高,但是按照酒精含量推测,宣达只喝了不到一瓶酒,剩下的酒是谁喝的呢?”
“难道,有第三个人在场?”李睿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时,张旭带着蔡万林走了进来。蔡万林和张旭都是老刑警,他们现在也认为现场可能有第三个人存在。
“李睿,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张旭问道。
李睿推了推眼镜,镜片反射着冷光:"纵火动机分为七类——破坏、兴奋、报复、隐匿、牟利、偏执和连环作案。"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叩,像在敲击无形的键盘。
"不同的动机背后隐含着犯罪者不同的特性。但是,不管何种动机,选择火焰作为武器的人,往往内心怯懦,或者对自身能力缺乏信心,选择火来延伸自己的能力和控制力。"他的声音突然压低,"就像躲在阴影里的孩子,用火柴来填补自己的无力感。"
蔡万林对心理侧写也有较深的了解,“这是一种无力型和衰弱型的人格障碍,这种人往往懦弱、内向、胆小、神经质,有不满的情绪在内心积累,以后发展为强烈的情绪、偏执,最后酿成纵火行为。”
张旭盯着投影仪上燃烧的现场照片,喉结不自觉地滚动。
"但本案不同。"李睿突然转身,白板笔在玻璃上画出火焰形状,"先点燃头部,带有明显的仪式感——像是要用圣火净化罪恶。"笔尖在某处重重一点,"伽利略就是这么死的。"
“额……”
“火象征着压抑、情绪乃至破坏性,一般来说,纵火犯具备高而不稳定的自尊感,带有强烈的复仇欲望。”李睿继续说道,“爱幻想和想象,小时候可能经历过火灾,有过尿床经历。”他忽然又转过身,“火烧得越旺,越是一种情绪的宣泄。弗洛伊德认为,火焰的外形和运动、火的温度均可唤起纵火癖者类似于性兴奋的感觉。”
“李睿,你能不能说的……稍微直观一点?”张旭尴尬道。
“心理侧写只能提供一种侦破思维,最后还是要看证据。”李睿的思绪被拉了回来,“或许蔡组长说的是对的,凶手就是一个无力型和衰弱型的人格障碍的人。”
张旭和蔡万林都沉默不语。
李睿继续说道:“从现场来看,曹邦辉纵火杀死宣达并没有直接证据,用来纵火的工具没有找到,如今曹邦辉的去向成了一个最大的谜团。”
张旭说道:“曹邦辉名下有一辆汉兰达,就停在院子里。最后的手机定位在离这儿不远的一片玉米地里。因为当晚下过雨,痕迹被雨水冲刷,曹邦辉是如何离开村里的,现在也不好确认。”
与此同时,李璋正蹲在曹邦辉的办公室里,静电吸附器发出细微的电流声。雨水冲刷过的水泥地上,几不可见的尘埃正被缓缓吸附到薄膜上。作为局里唯一的步伐追踪专家,他能从鞋印的磨损程度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体重,甚至走路时的习惯性动作。
窗外,那辆落满灰尘的汉兰达静静地停着,就像个沉默的共犯。
李璋蹲在狭小的办公室内。房间仅有一张铁架床和一套褪色的布艺沙发,空气中还残留着酒精和腐败食物的混合气味。他小心翼翼地将三米长的电镀吸附膜铺展开来,金属面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电镀吸附膜是种一面是黑色塑料布一面是金属电镀的金属膜,给电镀的金属膜快速充电,灰色颗粒的向上负电荷受到向上吸引力,下部的正电荷受到向下的排斥力。当灰尘上部电厂强度大于下部电厂强度,灰尘颗粒受到的合力是向上的,灰尘就会克服重力被吸附到塑料膜的表面上。
"开始充电。"李璋对助手说道。随着静电吸附器发出轻微的嗡鸣,薄膜表面逐渐吸附起一层细微的尘埃颗粒。他反复开关电源,调整电压强度,直到膜面上显现出清晰的足迹轮廓。
"把窗帘拉上。"李璋低声吩咐。
在昏暗的光线下,电镀膜的反光效应减弱,足迹纹路反而更加清晰可见。他快速按下快门,闪光灯在室内划出短暂的亮光。
照相完毕后,李璋使用另外一块电镀吸附膜继续提取足迹。办公室的面积很小,在李睿的帮助下,很快就将足迹提取完成。李璋将照片拷贝到电脑里,开始仔细查看。
一般来说,足迹有三个参数,分别是时间参数、空间参数和力学参数。通过这三个参数,能够还原凶手的身高、体重、性别等重要特征。而李璋则是这方面的鉴定专家。
李睿站在电脑前,指尖轻点触控板,将照片逐一放大。突然,一组特殊的足迹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些脚印呈现不自然的倒退轨迹,前脚掌的印记几乎消失,只有后脚跟的压痕深深印在地面上。
“李璋,你看这组足迹,是不是很可疑?”李睿指着屏幕说道:“根据轨迹来看,这个人在抵达现场后,先是绕了一周。而门口的这两组足迹,则是呈现倒退姿态,在倒退姿态之前的足迹都被抹去了。”
"两道平行划痕间距约40厘米,中间还有细长的摩擦痕迹——这是鞋跟在地面的刮擦。"李璋眯起眼睛,手指沿着图像中的拖痕滑动,"倒退足迹只有后半个脚掌,说明他弓腰用力,利用自身的重量和向后的拖动来克服重力和摩擦力,说明凶手是在拖拽一件重物。"
“什么重物?”李睿问道。
话音刚落,两人对视一眼,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道:“会不会是宣达?”
李璋迅速调出平面分析图,拖拽轨迹的尽头赫然连接着门外的小推车车轮印。
“根据我的经验,这两道痕迹之中还有四道划痕,因为被害人也穿着鞋,鞋跟和地面摩擦会留下这样清晰的划痕。比对门口拖动痕迹和划痕的距离,正好是人双腿的长度,可以说明足迹的主人拖动的不是麻袋,而是人。”李璋说道。
“凶手可能是将宣达拖到了小推车上,运到了厕所里。”李璋说道,“不过,我不解的是,为何有两道拖拽痕迹?”
李睿说道:“这个足迹应该不是曹邦辉或者宣达的。曹邦辉和宣达都是男性,宣达的脚掌大概穿42码的鞋。而根据曹邦辉的身高、体重推测,曹邦辉至少应该穿40码的鞋子。”
"但这是36码的鞋印,"李睿眯起眼睛,"比曹邦辉和宣达的脚小得多。"他转向窗外的平板车,"而且,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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