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都说21天形成一个习惯,但这才3天我就已经习惯了每天收到这位神秘人的来信,而且,我还学会了在拿到信的第一时间闻闻上面的味道。
熟悉,真的太熟悉了。
不知道是真的巧合还是某人故意,每次我拿完信之后都能遇见遛狗回来的邻居。
照例打招呼,他照例一脸尴尬。
我一看见他就突然想起昨天那一小瓶香水,于是赶紧回屋,趁着信纸上的味道还没散,对比了一下两者的区别。
事实是,没有区别。
当时我就站在窗边,外面阳光好得差点儿晃瞎了我的眼。
在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连续给我写了三封“情书”的人,竟然就是我那个邻居。
而他,是个男人。
我被那“独一无二”的香水味儿包围着,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不应该啊,他不是挺烦我的吗?
我给自己倒了杯酒,这回不是只有7°的梅子酒,而是我买回来一直没敢喝的红星二锅头。
55°的白酒,一口干了二两,然后我就躺在沙发上呲牙咧嘴没工夫想太多了。
白酒顺着我嗓子眼烧了一溜儿,一直烧到了胃里。
我缓了好半天,然后蜷缩着,捂着我的胃,看完了他写给我的第三封信。
这一次,他写:昨晚失眠,找了很久,发现家里褪黑素的瓶子已经空了,睡不着,于是睁眼到天亮。坐在院子里看星星的时候,被蚊子咬了个包,这是今年夏天的第一个蚊子包。
说句实话,他是个很喜欢碎碎念的人,恨不得把蓝天究竟是哪种程度的蓝、白云究竟是哪种形状的云都写清楚,之前我脑补的是一个长发白裙的漂亮姑娘坐在窗前的桌边给我写信,如今把脑子里幻想出来的那个姑娘替换成隔壁那个男人,突然一阵恶寒。
之所以会恶寒,并不是因为我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我尊重任何取向任何不违法的喜好和行为,但问题是,我真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被一个男人看上。
他是喜欢我吧?
他在信里是这么说的。
但是,除了昨天那一小瓶香水之外,我从来没感受过他对我有什么好感。
他不给我白眼就不错了。
平时那个对我爱答不理的人,跟信中这个恨不得把昨晚数到了多少颗星星都告诉我的人,会是同一个?
我看完信,盯着最后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欢你”看了好久。
这字写得真漂亮。
这句话看得人心情真复杂。
我躺在那里,哀叹一声,把信纸蒙在脸上,清清淡淡的香气直接钻进我的毛孔,把我也染上了那个味道。
这可怎么办?
在证据确凿之前,我是不是应该先按兵不动?
还是说,想办法暗示他一下,告诉他我真的真的只喜欢姑娘?
“你的长夏……”我睁开眼,视线所及只有那页纸。
彩虹屁我是专业的[电竞] 掐了自己的本命灯会怎样 穿成炮灰拯救美强惨男配 网恋对象竟是死对头 通房娇宠 将军的冲喜小娘子 复仇重生:嫡女开局拿三杀 不驯 作精美人在恋综鲨疯了 大哥我错了 失恋后我闪婚了 离开江湖后我被迫爆红[穿书] 阑珊处 穿书养崽后,我富甲一方 宝贝你什么时候发芽 美人芳泽 江南岸 听说那个Omega又炸翻全场了 我是弱受,我装的[穿书] 我靠算命成为万人迷
...
作为一名设计师,叶清逸能设计出梦幻绚丽,却无法勾画出自己的人生,这世上,幸运的人千篇一律,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伤悲,直到她嫁给了秦先生,传闻秦先生意外毁容,身残志坚,叶清逸用亲身体验告诉大家,传闻是假的,统统都是假,自从嫁过去,她一年365天,每天都有大惊喜...
一封书信,让世界掀起滔天巨浪,一座古墓,成为亿万修士永恒的向往,阴谋跌宕,情仇过往,怎奈世界是个谎!纵有倾世佳人在侧,何以远方?...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火爆新书许诺入学填未婚由黑空行云所编写的玄幻科幻类型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许诺庄梦蝶程鹏,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曾经,他是万人敬仰的超级学霸!如今,他是人人鄙夷的废柴学渣!原来,是一丝神龙残魂进入了许诺的体内,融合完成,成为神龙之体的许诺,开始了他的逆袭之路,重回巅峰!...
主角乔梓沐薄奕琛辈子的乔梓沐和薄奕琛纠缠了整整十一年的时间,她最厌恶的男人就是他,因为他的出现,才会让乔梓沐和自己心爱的男人分开了,从那以后,她每天都想尽了各种办法去离婚,可是却在生命的尽头,她才明白,薄奕琛到底有多么的深爱着自己。因此一朝重生到几年前,乔梓沐却只想用自己的余生去陪伴在这个男人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