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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他的话,我闭嘴了,如果哥哥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一定恨铁不成钢,我觉得哥哥与楚寒剑指引了两条截然不同的路让我走,一个想让我变得像大家闺秀那样温柔优雅,一个处心积虑,想方设法将我的野性全面挖掘,让我变得比男人还粗鲁强悍。我就是在这样两种性格的剧烈碰撞下长大的,弄得日后有一个男人,含情脉脉地说我柔情似水,有一个男人气急败坏地骂我就是悍妇。第12节:一举夺魁(2)从冰水爬起来,我抱着厚厚的被子抖了一晚,上下牙齿打架,嘴唇青紫,如中了剧毒一般,我有时甚至想最好自己冷得发烧,那我就可以不去泡冰水了,但该死的是冷成这样,我却从来没有病过,体质好得不行。在冰水里冷得直哭的时候,我也想过买通大夫装病,但后来我还是没有这样做,因为我心里明白这是为了我好。很多东西真是靠磨炼的,时间长了,同样刺骨的冰水,我可以待上半天,甚至为了不荒废学业,为了不让哥哥失望,我可以一边泡冰水,一边争分夺秒地看书。等适应了冰水的寒冷,楚寒剑要我将整个身体埋在水里,在水里憋气,其实这样的训练很痛苦,楚寒剑说其他士兵也得如此,我得比他们更艰苦,因为我得比他们任何一个都强,要不我日后凭什么服众?单调而艰苦的训练持续了好一段时间,楚寒剑才允许我下海,他要求我无论是在陆地上,还是在水里,都是最强的那个。我十岁之后的日子,过得都很苦,也过得很累。年底的时候哥哥回来了,他考我诗歌,我出口成诵,对仗工整,他考我《女德》、《女训》,我对答如流,就连天文地理、各地风土人情,我也能侃侃而谈。而经过一年的沉淀,我的字更加遒劲有力,就连作画也气势磅礴,让哥哥欣喜。只是考查我琴艺的时候,哥哥失望了,因为我的指法生疏,其实这一年,我已经很努力了,我甚至没好好玩过一天,但还是顾此失彼,没能让哥哥满意。那天哥哥外出,我央求哥哥带我出去玩一天,哥哥拒绝了,说我不好好用功,肯定天天到处玩,我有苦说不出来。>哥哥抚摸着我的发丝,再三提醒我不能再这么野性难驯了,哥哥到外面转了一圈,回来笑容满脸,他说不久之后的凉州,繁荣必将不输今日的西京。哥哥对冷凌风大加赞赏。冷凌风当然厉害了,因为他可是我的师弟,强将手下无弱兵,我楚漫云的师弟总不能太差,听到哥哥他们赞美冷凌风,我觉得像赞我那般脸上有光。这次哥哥离开之前,去了狂凤山,将云清带下山,然后带走了。离开的时候,云清说他终于脱离苦海了,因为我和冷凌风走了之后,淘米洗衣煮饭都是他一个人干,他累坏了,他还痛苦地说师傅还嫌弃他煮的饭不熟,炒的菜不香,就连洗的衣服都不干净。我觉得师傅还真的很英明,云清懒惰了五年,少干的活,师傅要他一年全补足了,师傅是一个隐藏在深山里的老狐狸,我突然有这种感觉。哥哥离开之后,我不敢再疏忽练琴,无论我多累,无论我多困,回来之后,我都会焚香煮茶,静心弹奏几曲。有时累极睡着了,半夜醒来,我都会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细细弹奏一曲,即使是寒冬腊月,北风呼啸。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三年过去,在这三年里,我的武功比十岁的时候又高了很多,楚寒剑已经远远不是我的对手,但我和冷凌风始终都不曾再交过手,即使师傅曾吩咐我们必须半年比一次武。三年的一千多个日夜,发生了很多事,我哭过骂过发狂过,但如今细细回想,很多痛很多苦都淡了,很多事也模糊了,似乎记忆中也只不过几件事。三年之后,在海里我能像深海的鱼儿那般畅游,速度极快,攻击力很强,可以无声无息潜在海底,整个海军无人能及。我训练的士兵纪律严明,战斗力极强,他们喜欢称自己是狼云军,“云”是我的名,“狼”是他们给自己戴的高帽,说他们如狼一般凶狠,是凉州之王。这名字我喜欢,够霸气,输什么都不能输气势。不过三年漫漫,即使楚寒剑多番隐瞒,哥哥还是知道了。“漫儿过得苦不?”哥哥抚摸着我的发丝,眸子有了痛意。“一点都不苦,我就喜欢这般。”我笑着说,那一晚哥哥的眸子有点发红,其实说真的,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麻木了,我真的不觉得苦了。有时跟士兵热火朝天地训练,与战士汗流浃背地翻山越岭,与他们一起与野兽厮杀,累极一起倒在草地上看蓝天的时候,我觉得日子很充实,人生充满了斗志。十三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比较多,我参加了凉州的琴艺大赛,没想到技压群芳,美名扬凉州,我接着参加了书、画、棋、诗等比赛,都一举夺魁,楚家大小姐名气大震。而这个时候,凉州冷少冷凌风已经不仅仅威震凉州,就是在其他国家,也一样威名远扬。听说他在一个月之内,带人剿灭了十个海盗窝巢,最后将十个海盗首领的头颅,高高悬挂在冷家商船的桅杆上。从此冷凌风的名字让海盗闻风丧胆,冷家商船也再没有海盗敢光顾,凉州在他的手里日渐繁荣,各种商业活动风起云涌,云海的码头变得热闹非凡,每天进出云海的船只一字排开,非常壮观。第13节:一举夺魁(3)哥哥每回来一次,都禁不住赞叹一次,看着热闹的凉州,我想起在深谷中的爹娘和族人,心就酸酸的。我们大历王朝已经覆灭了很久,我与哥哥早已经不做复国大梦,但无论如何,我都要捍卫我的族人。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活在阳光底下,让那些一出生就是红眸的孩子走出谷底,看看这个世界。哥哥这些年挣的银两源源不断地运了回来,我们更新了士兵的装备,偷偷找人打造了一艘又一艘的战船。多余的银子,我们换成金条藏起来,为日后储存军饷。因为哥哥的生意很大,所以银子我们不担心,商业这块楚寒剑不再涉猎,所以几年过去,凉州的商业几乎被冷家垄断。看到日渐繁荣的凉州,哥哥深感安慰,但我觉得银子重要,粮食也很重要,万一凉州日后被西凌封锁,我们就是有再多银子,也买不到吃穿。我思前想后,决定让我们的士兵去开垦农田,开沟渠引水灌溉,种植瓜果,养鸡养鸭,确保凉州城内自给自足。士兵在我的鼓动下,干得热火朝天,开垦农田的同时,还可以锻炼士兵的体力,一样也没落下。日后凉州的商业被冷凌风霸占了,但农业给我霸占了,他懊悔地说下手太迟,我对着他笑,笑得嚣张。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凉州开始流传着“生女当生楚漫云,嫁人当嫁冷凌风”这话,听到这话我很高兴,不为别的,就因为我的名字排在冷凌风前面,所以我不承认跟他齐名。在人前我温柔优雅,温婉可人,但在自己手下面前我彪悍凶狠,所以没少被手下嘀咕,说我是披着羊皮的狼,一头极为凶残的狼。还说我装得温驯可人,不知道蒙骗了多少人,荼毒了多少少年。他们说一次,我打一次,后来军中没人敢说,都说小姐我天生丽质,柔情似水,我这才放过他们。在历次训练中,牧歌、陆彦最能吃苦,进步最大,在军中威信最高,渐渐成了我的左膀右臂,所以这两个家伙比别人放肆一点,偶尔还会说我祸害凉州的无知少年。我十三岁美名远扬,凉州已经有很多人来提亲了,一张又一张画像送到我的手中,其中不乏英俊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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