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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她们坐了很久的车,加上早上也没吃早餐,这会儿肚子都有点儿饿,离开这房间以后,便一块儿朝着餐厅的方向走了过去。
走到半途时,孟凭歌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忘了带包。她这个脑子真的不是一般的迷糊。
孟凭歌忙对江雨说:“你先去餐厅那边等我一下,我包忘记带了,得回去一趟!”
江雨怔怔地眨了眨眼:“哦……那你快去快回啊!”
“ok!”孟凭歌冲她比划了个手势,转过身就朝着来时的路百米冲刺。
可就在她拿上东西重新出门后,却在经过走廊上的一个房间时,被一个咔嚓的开门声给惹得浑身颤了颤。孟凭歌捏着包包袋子将肩膀一耸,转头一看,就发现边上有扇门被人打开了一条缝。
一条通体雪白的博美犬从里头探出了个小脑袋,冲着孟凭歌摇着尾巴笑。
“好可爱啊~”孟凭歌最是不能抗拒毛绒绒的可爱小动物。
就这时,门被人从里头彻底推开,一双穿着休闲简洁款运动鞋,笔直修长的腿就迈了出来。
好像,有点儿眼熟?
孟凭歌沉思着将头一抬,果不其然,是姜炙。一如既往,这个面部轮廓分明,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始终带着种拽里拽气的慵懒气质。
原来他住这儿?
孟凭歌愣了一下,琢磨着要不要打个招呼。但她还没做好准备,一个长相温婉,端庄大气,身材完美,披着头棕褐色的成熟女人就也走了出来。
孟凭歌不自觉地原地呆住了。难道,这就是姜炙之前在便利店里头打电话时提到的那个……莎莎?
第9章
姜炙和那女人说完一句话,抚着脖子将头轻轻一转,在眼珠挪动的时候,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孟凭歌,有些诧异。
于是姜炙放下手,随意十足地插进兜里:“你怎么在这儿?来找我啊?”
孟凭歌从惊呆中回转过神来,手里头已经捏了把汗,马上慌不迭地嘟囔着反驳道:“谁找你了?我根本就都不知道你住在这儿的好不好。”
不要脸。
早知道,她刚刚就不应该停下来看这狗,该直接拿完东西就走。
姜炙看着她紧拧的眉心,轻轻耸动了下眉梢:“哦?”
孟凭歌生怕被他误以为自己是个放不下谁的偷窥狂,连忙拍了下身上的包,又指了指地上那条雪团一样的狗,说:“回来拿包,路过这儿的时候看到这狗子很可爱,就停下来看了看,和你没关系。”
狗子仿佛知道孟凭歌在说自己似的,将尾巴摇得比先前更欢快了,还时不时地拿鼻子蹭着孟凭歌的裤腿,憨态可掬。
姜炙耷拉下眼皮,瞄了眼地上那条傻里傻气的狗:“哦。”
卷发女郎在旁边围观了一会儿,不禁微微偏着头,好奇地问道:“对了,阿炙,这位是?”
姜炙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她作介绍:“我的高中同学。”
“哦……原来是这样啊。”女人了然地笑了起来,遂又转向孟凭歌,将一只素白纤细的手伸向了她:“你好,我叫kesha。”
女人容貌身材都很优越,神情更是温和至极,浑身透露着绝佳的亲和力,一看就是从教养很好的家庭里头出来的,一举一动都像极了山间潺潺流动的溪流,让人倍感舒适。
孟凭歌突然就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被大家称为女神了。
传说中的女神,应该就是像眼前女人这个样子的吧?这样的人身上,总是会自带着许多无比耀眼的光芒,都不用多说什么,光是举手投足间散发出来的那种磁场,就能让人如沐春风。
孟凭歌却有点儿不敢和她握手。因为她刚刚太紧绷了,手心里头湿哒哒黏糊糊的。加上和这女人站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乡下人进了城似的,即便那个城市包容性很强,也没有瞧不起谁,她却还是会生出一种不配和人握手的感觉。
“不好意思,”孟凭歌看了下自己的手心,跟她如实说道,“我手里头有汗,脏……”
kesha却笑得更加温婉了,不仅没有嫌弃,还大大方方地主动握住了孟凭歌的手:“没关系,有什么好脏的。女孩子就算有汗,那也是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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