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六年时间,能改变的事情太多。
她不希望陆禹安回来,她希望他在北京过得好,能够完成自己的梦想。这样就足够了。
「我觉得你对陆禹安根本就不像是爱情,爱一个人才不会像你这么清醒。」
程露一边喝着果汁,一边下结论。
这句话陆禹安也说过,那是在分手前夕,他最后一次来到春晓的宿舍楼下,试着劝说她放弃读研究生,跟着他去北京。
春晓并没有急着否决,而是冷静地列出了自己和他一起去北京的有利点和不利点。并在结束陈述后,对他选择去北京的决定表示理解,也祝福他前程似锦。
当时的陆禹安感觉自己听了一堂论文答辩,本想在春晓脸上找出一丝不舍的迹象,然后就坡下驴,等她读完她研究生毕业后再将她劝上北京。
谁知只见她诚恳地作完报告,没有一丝舍不得这份感情的意思。
他顿时心灰意冷地说:「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并不爱我。我们从未因为任何事而争吵,你总是看得开,想得明白。很多时候我宁愿你像程露对待李逸那样闹一点,而不是每次把我们的感情问题像实验数据一样做出理性分析。」
春晓那时候不明白陆禹安的想法,她是理科生,虽然顶着一张看着像艺术生的脸,脑子里却永远是公式算式。
她习惯在做一件事情时找出最优的解决办法,而「争吵」从不是她的选项。
同样,在面对两人分别的时候,春晓又找出了最优的解决办法。那就是不委屈任何一个人,各自做认为值得的事情。
所以她选择读完研究生后留在父母身边,陆禹安选择去北京。
春晓默然,也许程露说得对。与陆禹安之间根本不是爱情,否则怎么会算得这么明白。
可其中的初见心动丶再见倾心却是怎么都否定不了。
晚上大家被陈驹叫去了他朋友新开的餐厅吃饭。
以前大同最不喜欢的就是西餐厅,这会儿听陈驹说来的是星级西餐厅,还有模有样地穿着西装。
「哟,大同哥什么时候上了这档次?」
程露从车上下来,看见大同的样子,忍不住打趣。
「驹哥请吃饭,得给面子。」大同装腔作势地拉了拉领带。
「麻烦您等会别点全熟的牛排,就算给我面子了。」陈驹接着话茬数落大同,「每次跟你去西餐厅吃饭都觉得丢人。」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么快就嫌弃你爸爸了?」大同开始还以攻击。
陈驹懒得理他,带着几人找了地方落座。
这餐厅的装潢不俗,想是这里的老板也是个不落俗套的人。春晓正在心里想着,便看见一位男士朝他们这桌走过来,这人带着笑,面相随和,穿着驼色西装,举手投足间皆显品味不一般。
餐厅老板和他们打完招呼后又去了另一桌,走之前送了他们这桌一瓶红酒。
陈驹是一名建筑师,这家餐厅的老板之前是他的客户,因为之前的案子相互打过交道。后来案子结束,两人反倒成了知己,尽管年纪差了十几岁。
几人正慢慢用餐,最中心的钢琴师一直在表演。
「驹哥认识那美女钢琴师?」
大同见陈驹的眼睛一直在往钢琴师身上瞄,不免对他的行径表示了好奇。
陈驹没说话,自顾自地切着牛排,并不理大同。
过了一会儿,春晓正和程露说着牛排的口感不错,只听见大同惊呼一声,「禽兽!」
几人不明所以地看着大同。
「陈驹这禽兽已经往美女钢琴师那看了五十次!」大同朝陈驹夸张地用手比着「五」,又骂道,「那钢琴师看着还像是大学生,没想到驹哥你竟好这口!」
李逸侧身看了看陈驹,见陈驹的脸上神色有些不对劲,开口转了话题,「听说老城那边新开了家私房菜,过几天咱们也去试试。老吃这洋玩意儿也吃不饱。」
程露和春晓自然能看懂方向,及时把大同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事情上面。
只剩下陈驹,大口喝着杯子里的红酒。
第4章丶应该的,大家都是朋友
一般情况下,周一的病房会格外忙一些。如果那天刚好又碰上康教授坐门诊,那么收治的病人又会多加一倍。春晓比平常早起了半小时,担心路上会堵车。好巧不巧,今天那个苦命值班的人就是自己。她在浴室里刷牙,抬眼看见镜子里素面朝天的自己。镜子里的人皮肤很白,眉毛修得规整,双目灵动。只是一到冬天,脸上看起来就没有血色。她用力地拍着爽肤水,想让自己看起来气色好一些。父母都还没起床,他俩的单位都在老城,走路十几分钟就能到,而春晓去医院开车都得二三十分钟。这也是春晓想要把房子买在新城的原因,至少以后能多睡半小时。她在冰箱里翻了块面包,快速地出了门。赶到科室,小丽姐见她从电梯里出来,放下手中的病历夹跟着她走进了值班室。小丽姐进了屋,见值班室没人,顺手把门关上,开口问道:「你要买房了?」「你怎么知道?」春晓正在换衣服,听见这话立马转身看着她。她没有透露给医院任何人自己要买房的消息。尽管是和自己关系好的小丽姐知道,但总觉得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昨天听老王说你去他们科室打收入证明。上周你不是在问我楼盘的事情嘛。」小丽姐的脑子向来灵光,不然也不会三十岁刚过就当上了呼吸内科的副护士长。春晓想起小丽姐的老公是财务科的主任,这也是小丽姐除了自身才能外,成为护士长最重要的跳板。毕竟在这临城最好的三甲医院里,除了自身素质以外,外部加持也非常重要。「我还以为我藏得隐秘呢。」春晓也放弃抵抗,理了理衣袖和衣领,准备走出值班室。所幸小丽姐并不是外人,她的心里也好受些。「买在哪的?」「盛世华府。」「那里房价可不便宜,是新城区里的高档小区。你们家任校长出资了吧。」小丽姐虽然性格开朗,为人处世都让春晓舒服,但被探知太多隐私也会让春晓不适。「出了点。」春晓并没有细说。小丽姐拉住准备走出值班室的她,小声地说:「刚刚康教授还在问我,你最近是不是谈男朋友了,一下班就看不到你。我可没…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初恋赋格 疯批学霸撩完就跑 [古穿今]绝美小可怜突然爆红了 道爷驾到,通通闪开 风筝 怀了霸总的崽后 腹黑校霸的白月光他甜爆了 一颗苹果 假高冷是个黏人精 腹黑大佬他总在垂涎我 上面说禁止开后宫[快穿] 难眠夜 绝对宠爱 顶级Alpha哭着想要标记我 等蝉 海拔8000米 野望 飞蛾 方程 乖软校草成为大佬的掌中雀后
PS就这么说吧,别说AK47M4A1迫击炮,就算是自行榴弹炮,黑鹰直升机M1A2只要有积分老子就能给你召唤出来!什么你还不服?怒了老子直接F22配战术核弹,核平一切!PPS愿美国海军陆战队三角洲部队美国游骑兵SAS反恐部队法国宪兵干预队俄罗斯装甲集团军阿尔法特种部队俄罗斯联邦警卫局赐给我力量吧PPPS咳咳,使命召唤4中的作弊码?咳咳,现代战争中联机的外G?亲你再说神马啊?我听不懂耶我会是那种人么?作者会是那种人吗?要知道,我联机可不是双持党外G狗(谜之音魂淡!别卖萌了!这么清楚还说不是?!)真PS貌似这就是带着使命召唤现代战争系列,穿越美国科幻电影中的坑爹故事啊机械公敌生化危机钢铁侠终结者变形金刚铁血战士异形星河战争等等...
独家完整版小说重生之修真首富由逗比色所编写的都市生活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林天秦若菲,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修真界一代渡劫期大手子重生地球。等等,你以为要吊丝逆袭?错!林天刚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华夏两家顶尖豪门的唯一继承人,不仅要继承家族几千亿资产的庞大集团,还要继承一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林天唉,真羡慕你们可以自由自在,我要是不努力,就要滚回去继承家族企业了!...
穿越到修真界的陆铭最终变成了一只猴。八年生与死之间徘徊,终究激活了狩猎掠夺系统。世间万物,各有各的特点,而陆铭就可以从各种生灵的身上掠夺到各式各样的属性。武力属性1!速度属性1!血脉精纯度1从全天下最卑劣的泥猴开始,化蛟成龙,为禽作凤,陆铭的可以成为世间各种生灵。无畏九头狮?霸血金蛟?也不过是养料罢了。脚踏万千!看我掠夺天下!...
重活一世的楚曦玉,宅斗满级。每天手起刀落,挖坑埋人头,无人能挡。超凶!遇上当世第一权臣,双强联手。别人眼中闻风丧胆的摄政王,只做她一个人的大甜甜。他能打能杀能医,翻手为云覆手雨,但遇见她后,每天宠妻,专职发糖超凶的王妃vs超甜的王爷。「世人皆蝼蚁,唯她是明月」摄政王的爱妻语录...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
星河,当年我立志从军而你选择从商,转眼一别十年已到!今天我荣耀归来,可你却是天人永隔了!你死不瞑目,我杜少天更是心有不甘!杜少天狠狠的掐灭手中半截香烟,看着对面的一幢豪华酒店。目光如电划破晨曦!浑身迸发的那股叱咤风云的气势,依然如剑指苍穹!并没有因为他退出军旅而稍显褪色。五年前他一战封神,五年后他执掌剑阁!但待他荣耀归来,却已经物是人非!这战神一怒天下撼的结局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片腥风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