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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侠魔幻]《提魂使》作者:易米三升【完结】
文案:
世人皆以为九天神仙才是天地主宰,殊不知阴阳轮回,宇宙最强单位非地府莫属——而提魂使,正是地府在人间最锋利的触角。提死不瞑目之魂,斩凡尘粘连之缘,隶属地府,行走人间,有血肉躯体,无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内容标签:幻想小说架空古代灵异惊悚灵异怪谈
第1章提魂使
「醒了?」
任平生刚睁开眼,就听见这么一句懒洋洋的问话。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那声音接着又说了一句:「起来吧,你已经死啦。」
任平生恍尔惚兮,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把眼珠子往那声音的方向转。只见一个大姑娘蹲在旁边地上,侧脸看着挺漂亮的,下颌舒畅清晰,鼻梁俏生生立着,颇有几分英气,眼睛也又长又亮。就是姿势不太矜持,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托着下巴,手指头一下一下敲着脸,也没看他,百无聊赖的样子。
在闭上眼之前,任平生记得自己是动弹不得的——饿了几天烧了几天,又被罗小公子养的两条狼狗追着从城里跑到山上,一路上穿街过巷,不少看热闹的还起着哄,最后实在跑不动了,带着浑身血,眼睁睁看着两条恶犬龇牙扑上来。
肚肠被咬住撕扯的时候他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只是心里哀叹,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他拼命赖活这十几年,末了还是一身血肉喂了狗,还不如早些好死了得了。
思及此处,任平生这才反应过来,身子哪哪都不痛,手杆脚杆格外轻盈。
许是见他半天没动弹,那姑娘不耐烦了,终于把眼神转向了他:「怎的,你一个死人还赖床不成?」
任平生捏了捏拳头,这才慢吞吞坐起来,低头一看,血淋淋的腰腹尚还是湿的,但比血赤糊拉更吓人的是,那被狼狗扯得稀巴烂的衣裳下头,横七竖八地纠缠着一道道麻线,把裂开的皮肉稀里糊涂地缝在一起。
跃入任平生脑海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针脚看着比菜场那边卖豆腐的鳏夫还要敷衍些。
「啊,这个嘛,」那位姑娘顺着任平生的眼神溜了一眼他的肚皮,颇有些不好意思,「这荒郊野岭的,没个趁手的东西,我就先随便缝了缝。你莫急,过些时候找着好线了定给你换。」
任平生又看了看自己的肚皮,心想要找着比这好的线定不是很难,毕竟她用的甚至都不是线,分明是野地里随手撅断的几根苎麻,剥了皮搓也没搓,就拿来绣花了。
就以任平生十七年的人生见识而言,是怎么也想不通这般粗糙的手法是如何救活了他的命的。遂也不纠结,死去又活来,张口第一句话就道:「恩人当真厉害,几根苎麻就能救了小的一命。」
本还该有些「受此大恩必当以命想酬」,或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的说辞,任平生在听茶馆里说书的念过的,但还没等他把这些文绉绉的句子回想完整,那姑娘就挥挥手打断了他:「哪里哪里,你误会了,我可没有救活你。」
这也说得,任平生心想,罗家狼狗那么骇人的牙口,总不至于一下子就痊愈了,大概自己这会儿只是被吊着一口气,算不得「救活」了。
谁知那姑娘好像知道他想什么似的:「啧,刚才就跟你说过了,你死啦!死啦!怎么听不懂话呢。」
说着她拽住任平生的胳膊站起来,又拍了拍他的肚子,「你现在嘛,就是我从狗嘴里扯出来的鬼。哦,也算不得全鬼,人不人鬼不鬼吧。」
恩人应当尊重,疯子须要远离,在顾相城的旮旮角角混了这么些年,任平生深知此理,于是当机立断跳远了一步:「这位姑娘你,莫不是疯了?」
「嘿嘿,」那姑娘总算是拔出嘴里的狗尾巴草,眯着眼睛一勾手,任平生就仿似拴了绳的狗一般被拽回到她身边,「姑娘我要是疯了,你也得跟着一块儿疯。」
满嘴腔调诡异的顾相话,说罢还顺手拿狗尾巴草拨弄了一下任平生的脸,「你以后,就是我的小提魂使啦。」
——
死不瞑目,找提魂使。
这官职隶属地府,行走人间,有血肉躯体,无生老病死,是以非人非鬼,要死不活。
平常人死了,是用不着提魂使的,生死一线间自有天地阴阳通道洞开,三魂七魄离了肉体凡胎,自己就会往那边飘。
非得死不瞑目的那种,不甘心,放不下,恨不得,才需要提魂使出马,斩断尘缘,剔魂去骨,把这缕魂魄送回地府去。
叫醒任平生的那姑娘,自称已经在顾相城做了五十多年的提魂使了,算是这一片的资深老使。
据她所说,顾相城上至州府权贵,下至贫民乞丐,往上数个一辈两辈,都有她送过的祖宗。
俩人走在路上,听她豪气干云地介绍了半天,任平生顾忌着对救命恩人应有的礼数,更顾忌着她那一挥手就让人怎么也跑不了的歪门邪术,努力没把白眼翻得太明显。
好不容易逮着她喘气的空,赶紧打断了她喋喋不休的疯话,拈了个话头问道:「恩人该怎么称呼?」
结果她那名字不知是哪里难以启齿,任平生颇为稀奇地看她皱眉半晌才嘟囔道:「不提也罢,我姓莫,地府的鬼差叫了我好些年的莫大人。」
这位莫大人说完,忽地又一拍手:「正好,师父收徒都是要取点束修的,你就给我新取个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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